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师团队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电 话:025-84110110
  •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房贷按揭离婚怎么办

房贷按揭离婚怎么办理流程离婚了按揭房贷的办理流程是:向银行提供申请人的身份证、户口原件、购房协议书正本等材料;银行对申请人进行审核;办理借款合同,且由银行代办保险;办理产权抵押登记和公证;银行放款;申请人按时还款。离婚之后贷款买房,除了需要提供离婚证明,其他资料和为离婚时是一样的。其手续程序有:1.请到银行了解相关情况。并办理相关带齐以上的资料申请个人住房贷款。2.接受银行对您的审查,并确定贷款额度。3.接下来就可以办理借款合同,且由银行代办保险。办理产权抵押登记和公证。4.最后剩下的就是银行发放贷款,借贷人每月还款和还清本息后的注销登记。二、办理购房借款需要提供以下几种材料:1、借款人有效身份证明(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居留证件或其他身份证件);2、借款人的经济收入证明或者叫做还款能力证明;3、借款人申请贷款的用途证明,包括合法的购(建、大修)房合同、协议或(和)其他赞同文件;4、抵押物或质押权力清单、权属证明文件,有处分权人出具的赞同抵押或质押的证明,借款行认可的评估机构出具的抵押物评价报告书;5、保证人赞同作为担保的书面证明及保证人的资信证明;6、借款人用于购买(缔造、大修)住宅的自筹资金的有关证明文件;7、住宅借款行规定的其他文件和材料;8、不同借款用处所需提交的其他材料。1.夫妻一方婚前支付了部分房款,婚后共同还贷,或一方用个人财产还贷,离婚时,尚未取得房屋产权证,当事人可以协商办理。如果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进行财产分割时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2.一般认为一方婚前财产为个人财产,一方婚前办理按揭手续,并取得产权证,则应该属于婚前财产。3.对于产权证登记在一方名下,但配偶方有证据证明婚前购房时,其也共同还贷的,在离婚分割财产时,该房屋仍为产权证登记人的个人财产,剩余未还的债务为其个人债务,但对首付款和已归还的贷款中属于配偶一方出资和清偿的部分,应当予以返还。4.对于产权证登记在一方名下,配偶方有证据证明婚前购房时其也共同出资,且同时有证据证明其婚前是基于双方均认可所购房屋为共同所有的前提下进行出资的,则虽然该房产登记在一方名下,仍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时应按共同财产的分割原则进行处理,同样的,其按揭贷款债务为共同债务。综上所述,对于放贷按揭离婚办理的流程会先要求向银行提供发身份证明材料,对于银行放款之后申请人一定要按时还款,而房贷的按揭办理会根据当事人的个人征信和经济收入情况来确定的。





南京<{{lmname}}>律师
<<案发地*
<<手机号*

·一、房屋买卖合同违约了怎么办?
    一、房屋买卖合同违约了怎么办?按《民法典》的规定,签订合同时双方可以约定违约金,合同一经订立,双方就应当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如果不履行合同义务则会构成违...


·什么是商品房认购书商品房认购书
    什么是商品房认购书商品房认购书,是指商品房买卖双方在订立商品房预售合同或者商品房买卖合同之前所签订的,就房屋买卖有关事宜进行初步确认,并收取一定数量的...


·在我国有关婚后财产房产如何分
    在我国有关婚后财产房产如何分随着新婚姻法的实施,以前的婚前个人财产经过一段时间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的条款被取消。因此,婚后财产分割的只能是夫妻共同财产...


·租房没到期被房主转租了怎么办
    随着房价的飞速增长,面对让人仰望的房价,越来越多的人选择了租房住,不过租房住有时候也会遭遇一些麻烦事,比如租房没到期被房主转租了,这时候该怎么办?下面就...


·婚姻法离婚房产分割过错方是怎样的规定的?
    夫妻双方选择离婚,结束婚姻关系,会对共同的房产进行分割。对房产进行分割时可以协议处理,协议未果可以上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给双方一个公平的结果。那么,婚...


·居住使用买房子70年后怎么办
    居住使用买房子70年后怎么办房子的土地使用权限满了,可以选择去相关部门延长土地使用权限,具体的做法是由所有业主联名提出,补交土地出让金。另外一种情况是...


·期房抵押什么意思?如何办理?
    如果我们手头有和开发商签署的购买期房合同,在我们面临资金短缺的时候,我们可以通过期房抵押的方式来获得贷款。那么期房抵押什么意思?办理期房抵押有哪些手续...


·虽然在租赁房屋的时候不是一定要签订书面的协议,但如果当事人之
    虽然在租赁房屋的时候不是一定要签订书面的协议,但如果当事人之间约定的租房期限超过了6个月的话,那就是必须要签订租房协议的了。对于很多人而言虽然想签订一份...


·合伙买房有什么风险
    我们听说有些朋友选择与自己的亲人或者朋友合伙买房,但他们并不知道什么是合伙买房,更不知道合伙买房有什么风险。合伙买房是指为了共同的目的,两人以上共同出...


·预售商品房的流程是什么
    预售商品房的流程是什么一、预售商品房的流程是什么商品房预售的流程如下:(一)开发商申领预售许可证。准备预售商品房的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应当向房地产...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