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518-99110
首页
房产买卖
房产租赁
拆迁安置
离婚房产
建筑工程
工程欠款
法律咨询
联系我们
房屋产权
|
房产赠与
|
物业管理
|
业主维权
|
房屋拆迁
|
拆迁维权
|
婚姻家庭
|
房产继承
|
土地使用
|
建筑许可
|
施工承包
|
房产开发
|
工程索赔
|
合同法
|
法律顾问
律师团队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电 话:025-84110110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文字作品著作权保护范围是什么?
www.nj64.cn
文字作品著作权保护范围是什么?
一、文字作品著作权保护范围是什么?
文字作品,是用语言文字符号记录的,用以表达作者思想情感的文学、艺术、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工程技术作品的创作成果,他包括小说(长、中、短篇)、诗歌、散文、论文、剧本、电影、电视创作、歌曲等表达方式,无论作者采用的是手写、打字、印刷、磁盘、光盘等书写记录方式,都是文字作品。
受保护对象
1、文字作品;
2、口述作品;
3、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
4、美术、建筑作品;
5、摄影作品;
6、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
二、著作权包括哪些具体的权利?
著作权包括下列人身权和财产权:
1、发表权,即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
2、署名权,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
3、修改权,即修改或者授权他人修改作品的权利;
4、保护作品完整权,即保护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权利;
5、复制权,即以印刷、复印、拓印、录音、录像、翻录、翻拍等方式将作品制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权利;
6、发行权,即以出售或者赠与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
7、出租权,即有偿许可他人临时使用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计算机软件的权利,计算机软件不是出租的主要标的的除外;
三、著作权侵权的方式有哪些?
1、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表其作品的;
2、未经合作作者许可,将与他人合作创作的作品当作自己单独创作的作品发表的;
3、没有参加创作,为谋取个人名利,在他人作品上署名的;
4、歪曲、篡改他人作品的;
5、剽窃他人作品的;
6、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以展览、摄制电影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使用作品,或者以改编、翻译、注释等方式使用作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7、使用他人作品,应当支付报酬而未支付的;
综上所述,我国著作权保护的范围更广,其中涉及到文字作品的,小说、论文、剧本及散文诗歌等,都是著作权保护范围和对象。对于作者来说,完成作品后,应该及时申请著作权登记。著作权也可以细分为发表权、署名权及发行权和修改权等。
<<案发地
*
<<手机号
*
·
专利权人如何保护专利权
专利权人如何保护专利权您都知道,专利侵权的案件在我国经常发生,屡见不鲜。你知道作为一名专利权人,当发现自己的专利被侵权时,应该如何去保护自己的专利权吗...
·
专利从申请到受理要多久
专利从申请到受理要多久从上交之日起,4-6个月会接到授权通知,缴费后,要2个多月会收到证书。总共也就8个月左右。外观设计,提供好图后,当天即可申报,3-4个月...
·
商标权和专利权可以捐赠吗?
商标权和专利权可以捐赠吗?一、商标权和专利权可以捐赠吗?是可以进行捐赠的;但必须要符合条件;而且要说明清楚此年费需要谁来进行缴纳;此权利必须要受到...
·
商标权人进行商标转让需要商标证吗?
商标权人进行商标转让需要商标证吗?商标权人进行商标转让不需要商标证,商标转让申请所需文件如下:1、商标受让人签字或盖章的商标代理委托书。2、商标转让人与受...
·
购买商标应注意什么?
购买商标应注意什么?购买商标的注意事项(一)首先我们需确认商标所有者是否还存在,如果是企业我们需确认企业是否已经注销,如果是个人的我们需确认个人是否已...
·
办理商标续展时间太长怎么办
办理商标续展时间太长怎么办一、办理商标续展时间太长怎么办?只能等商标局的通知,没有其他的解决办法,商标续展2个月左右就能收到续展证明了办理商标续展的...
·
实用新型专利费用是多少?
实用新型专利费用是多少?实用新型也是我国专利分类当中的一种,法律对其的保护最长为10年,而不管是在申请该专利还是之后,专利权人都需要缴纳相应的费用。那...
·
汇编作品著作权认定是怎么样的?
汇编作品著作权认定是怎么样的?1、汇编作品的著作权由汇编人享有。“汇编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是法人或非法人单位。”“由单位组织人员进行创作,提供资金或资料...
·
应该怎样认定侵犯专利罪
侵犯专利的行为,若比较严重的话,则在我国就会构成《刑法》中规定的侵犯专利罪。而实践中,对侵犯专利罪进行认定,其实主要也就是区分清楚侵犯专利罪与一般专利...
·
著作权法特殊职务作品的规定是什么?
著作权法特殊职务作品的规定是什么一、著作权法特殊职务作品的规定是什么?特殊职务作品,是指根据著作权法第16条规定,主要是利用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物质技术条...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
电话:025-84110110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网
版权所有 2009-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