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师团队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电 话:025-84110110
  •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一、家庭成员离世后的财产分割协议应该怎么写?

一、家庭成员离世后的财产分割协议应该怎么写?

1、首部。

(1)标题。应写明“财产分割合同(协议)”或“分单”、“分产契约”。

(2)当事人身分的基本情况。

2、正文。

(1)分产的原因。

(2)具体分配方案。

3、尾部。

立约人、见证人分别签字、盖章,并注明立约的时间。

二、遗产继承顺序

1、《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能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条还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在遗产继承中,被继承人立有遗嘱将其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或者在遗嘱中明确将其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的,应遵照该遗嘱执行。

2、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四条之规定,立有遗嘱的遗产继承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遗产中的有关部分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一)遗嘱继承人放弃继承或者受遗赠人放弃受遗赠的;

(二)遗嘱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

(三)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先于遗嘱人死亡的;

(四)遗嘱无效部分所涉及的遗产;

(五)遗嘱未处分的遗产。

3、继承顺序的明确为遗产的有序分割提供了有力保障。同时还应注意的是,在遗产的分割中,应坚持男女平等,养老育幼、照顾病残,以及互谅互让、团结和睦的原则。即便是立有遗嘱的情况下,也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以及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

4、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遗产的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无清偿义务,当然自愿清偿的除外。

逝者的这些家庭成员之间,如果能够协商着分配好逝者生前所留下来的遗产的话就是最好不过的了。不过,既然是协商分割遗产的,所以说,在财产分割协议书当中,关于财产分割的具体方案,实际上就是把家庭成员写上的这些内容以书面形式表现出来。




南京<{{lmname}}>律师
<<案发地*
<<手机号*

·夫妻遗弃罪的证据是什么?
    现实生活中,遗弃的事件时有发生。通常都是哪些年纪大的老年人,或者年幼的孩子等被遗弃,这些行为都是有违道德的,并且在一定程度上触犯了我国的法律,即所谓的...


·一、结婚前婚检内容是什么?
    一、结婚前婚检内容是什么婚前检查包括询问病史,体格检查,常规辅助检查和其他特殊检查。进行必要的性教育,优生学、宣传以及对避孕方法的选择、计划生育的安...


·起诉离婚诉状范本
    要想启动离婚程序,通过诉讼方式来解除婚姻关系的,除了要向具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外,同时还需要实际提交书面的起诉状才行。不过对于很多人来讲,估计并不清楚要...


·江苏离婚抚养费新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现如今,人们的生活观念越来越开放,各地的离婚率可谓高居不下。由于现代生活条件的不同,夫妻双方离婚以后要面临的问题是比较多的,当然最重要的就是关于孩子的...


·哺乳期妇女是否能刑事拘留?
    哺乳期妇女是否能刑事拘留?一、哺乳期妇女是否能刑事拘留?可以刑事拘留,但也可以申请取保候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


·中国现在多少岁可以结婚我国法定婚龄为男二十岁
    中国现在多少岁可以结婚我国法定婚龄为男二十岁,女十八岁。1980年修改婚姻法时,一方面考虑适当提高法定婚龄有利于广大青年的身心健康、工作和学习,以及计划生...


·在离婚案件中
    在离婚案件中,如果夫妻双方不能就财产、孩子的抚养权问题达成一致,那么应该到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由法院判决相关事项的处理决议。其中孩子的抚养权问题一直都是...


·父母给子女遗嘱范文是怎么样的?
    父母给子女遗嘱范文是怎么样的?一、父母给子女遗嘱范文是怎么样的?立遗嘱人:_____,(性别),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出生,居民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我...


·现行国家赔偿的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一、现行国家赔偿的标准是怎么规定的?最高人民检察院刑事申诉检察厅2019年5月15日下发通知,要求各级人民检察院办理自身作为赔偿义务机关的国家赔偿案件时,执行...


·离婚二审抚养权上诉状的基本内容有哪些
    离婚二审抚养权上诉状的基本内容有哪些?(一)首部应按顺序定出下列事项:1、标题“民事上诉状”。2、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先定上诉人,后定被上诉人,...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