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518-99110
首页
房产买卖
房产租赁
拆迁安置
离婚房产
建筑工程
工程欠款
法律咨询
联系我们
房屋产权
|
房产赠与
|
物业管理
|
业主维权
|
房屋拆迁
|
拆迁维权
|
婚姻家庭
|
房产继承
|
土地使用
|
建筑许可
|
施工承包
|
房产开发
|
工程索赔
|
合同法
|
法律顾问
律师团队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电 话:025-84110110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广东省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办法
www.nj64.cn
广东省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办法 广东省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办法
一、施工图设计文件的审查制度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二条规定及释义
第十一条建设单位应当将施工图设计文件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审查。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制定。
施工图设计文件未经审查批准的,不得使用。
释义:本条是关于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制度的规定。
这一条规定是政府对建设工程设计质量进行质量监督的新的内容,按照这一规定,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成为基本建设必须进行的一道程序,建设单位应严格执行。
(一)施工图设计文件是设计文件的重要内容,是编制施工图预算、安排材料、设备定货和非标准设备制作,进行施工、安装和工程验收等工作的依据,施工图设计文件一经完成,建设工程最终所要达到的质量,尤其是地基基础和结构的安全性就有了约束,因此施工图设计文件的质量直接影响建设工程的质量。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由于市场竞争的原因,设计单位常常受制于建设单位,违心地服从建设单位提出的不合理要求,违反国家和地方和有关规定和强制性标准、规范,有的建设单位规划报批方案与施工图设计文件不符,搞两张皮,边设计、边施工的现象也时有发生,这都会影响到实际的设计质量。而一旦发现设计的质量问题,往往已经开始施工甚至开始使用,这将带来巨大的损失。因此对施工图设计文件开展审查,既是对设计单位的成果进行质量控制,也能纠正参与建设活动各方的不规范行为,而且审查是在施工图设计文件完成之后,交付施工之前进行,这样就可以有效地避免损失,保证建设工程的质量。
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制度的建立和实施也是许多发达国家确保工程建设质量的成功做法,不少国家均有完善的设计审查制度。我国地1998年开始了建筑工程项目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试点工作,通过审查在节约投资、发现设计质量隐患和市场违法违规行为等方面都有明显的成效。
《建筑施工程图设计文件审查暂行办法》已经印发,按照《办法》规定,建筑工程的建设单位应当将施工图报送建设主管部门,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委托有关审机构审查。审查的主要内容为:
1、建筑物的稳定性、安全性审查,包括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体系是否安全、可靠;
2、是否符合消防、节能、环保、抗震、卫生人防等有关强制性标准规范;
3、施工图是否能达到规定的深度要求;4.是否损害公众利益。凡应当审查而未经审查或者审查不合格的施工图项目,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得发放施工许可证,施工图不得交付施工。施工图审查工作所需经费,由建设单位支付,在国家尚未制定明确的标准之前,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商当地有关部门确定。经过审查的项目,审查机构只负相应的审查责任,但不代替原设计单位应该承担的设计质量责任《办法》还同时对审查机构的设立,审查工作的程序和管理作出了规定。
(二)根据本条第二款的规定,施工图设计文审查是基本建设的一项法定程序。建设单位必须在施工前将施工图设计文件送政府有关部门审查,未经审查或审查不合格的,不准使用,否则,将追究建设单位的法律责任。
听完我们的解释,相信您都了解了广东省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办法,这样对身在广东的施工团队有一定的参考价值,知道了关于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要知道的相关事项,也希望相关的工程方可以参考这个方面的相关规定
<<案发地
*
<<手机号
*
·
我国法律对于工伤认定决定期限的规定包括哪些?
在当今这个社会,对于劳动者来说,大部分的劳动者都有发生工伤的危险性,工伤发生之后会有许多问题需要处理,比如说工伤认定就是一个非常复杂的问题。在我们的现...
·
劳动者没有跟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劳动者没有跟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但是在执行工作任务时受伤了,此时劳动者应该怎么要求赔偿?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并不是只有存在劳动合同才能要求工伤赔偿,如果能...
·
劳动法规定孕妇要履行哪些义务?
如今随着二胎生育政策被大多数人所接受,很多家庭都已经把二胎纳入了自己的考虑范围之中,但是,大部分孕妇还是要进行正常的工作,同时怀孕期间会对工作产生十分...
·
合同未到期辞退员工怎样补偿
首先需要确定辞退理由,辞退理由决定了是否需要支付给你经济补偿金或者赔偿金。1、如是经用人单位提出,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需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所服务...
·
一、北京解除劳动合同社保应该怎么办?
一、北京解除劳动合同社保应该怎么办?1、解除劳动关系人员应凭《养老保险关系接续卡》和《失业证》(或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及时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接续手续,...
·
劳动关系转签协议书怎么写?
为了规范各方的行为,一般在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定劳动关系之后,会用签署合同的形式约束各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在工作过程中,企业为了经济利益的需要,职员为了获...
·
未成年工可以去公司上班吗?
一、未成年工可以去公司上班吗?用人单位不得招用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需要已满16周岁。由于未成年工已满16周岁,还可以到公司上班的。《劳动法》第五十八条...
·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快要满16岁算不算童工?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快要满16岁算不算童工?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只要是不满16周岁的,都是使用童工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童工一般不满16周岁。法律明确禁止企业雇佣...
·
工伤认定后如何办理赔偿?
为了保证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和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相关劳动法的规定员工在执行工作任务中受伤,用人单位需要依法赔偿受工伤职员的相关费用,在工伤鉴定结果出来...
·
餐饮没有注册克扣工资怎么办
可以拿着工资发放凭证先向仲裁委员会机关申请仲裁,如果对仲裁裁决不服,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劳动者对劳动仲裁法规定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
电话:025-84110110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网
版权所有 2009-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