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师团队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电 话:025-84110110
  •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犯罪人本人妨害作证罪的量刑依据是什么

犯罪人本人妨害作证罪的量刑依据是什么?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司法工作人员犯前两款罪的,从重处罚。《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第二款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二、对证人作证的要求1、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出庭作证。有关单位的负责人应当支持证人作证。 但是,不能正确表达意志的人,不能作为证人。 待证事实与其年龄、智力状况或者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 作为证人。2、当事人申请证人出庭作证,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十日前提出,并经人民法院许可。 人民法院对当事人的申请予以准许的,应当在开庭审理前通知证人出庭作证,并告知其应当如实作证 及作伪证的法律后果。 证人因出庭作证而支出的合理费用,由提供证人的一方当事人先行支付,由败诉一方当事人承担。3、证人应当出庭作证,接受当事人的质询。但是证人确有困难不能出庭的,经人民法院许可,可以 提交书面证言。“证人确有困难不能出庭”,是指有下列情形:(1)年迈体弱或者行动不便无法出庭的;(2)特殊岗位确实无法离开的;(3)路途特别遥远,交通不便难以出庭的;(4)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的原因无法出庭的;(5)其他无法出庭的特殊情况。 前款情形,经人民法院许可,证人可以提交书面证言或者视听资料或者通过双向视听传输技术手段作 证。 证人在人民法院组织双方当事人交换证据时出席陈述证言的,可视为出庭作证。4、出庭作证的证人应当客观陈述其亲身感知的事实。证人为聋哑人的,可以其他表达方式作证。5、证人作证时,不得使用猜测、推断或者评论性的语言。6、审判人员和当事人可以对证人进行询问。询问证人时,其他证人不得在场。7、证人不得旁听法庭审理;8、人民法院认为有必要的,可以让证人进行对质。不管是谁,只要构成了妨碍作证罪,在处罚的问题上都得结合妨碍作证的具体手段以及给受害者造成的影响才能分析,因为有些人妨碍做证人作证的方法可能直接是暴力殴打证人,部分举报人及证人的人生安全都没办法保障的情况下,对检举揭发犯罪是很不利的。





南京<{{lmname}}>律师
<<案发地*
<<手机号*

·毒品运输型犯罪既未遂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一、毒品运输型犯罪既未遂的认定标准是什么?运输毒品罪的既遂与否,应以毒品是否起运为准,而不是以毒品是否运达目的地来判断。也就是说,凡是毒品已经起运,...


·对于口头性骚扰怎么定罪 一、对于口头性骚扰怎么定罪?
    对于口头性骚扰怎么定罪一、对于口头性骚扰怎么定罪?口头性骚扰不构成犯罪,只能进行治安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猥亵...


·刑事诉讼中哪些人适用回避
    一、哪些人适用回避刑事诉讼中的回避,是指与案件本身或案件当事人有利害关系或者其他特殊关系的侦查、检察和审判人员,包括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不得参...


·刑事诉讼法八扭送方面规定是什么?
    我们您都知道刑事诉讼法如果发生了相关案例的时候,相关的涉案人员肯定是要被法院进行传唤的。对于传唤肯定也是有着相关的法律手段的。一般情况我们国家规定的是...


·伪证罪判刑多少年 伪证罪怎么量刑处罚
    一、伪证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判多少年?根据《刑法》第305条之规定,犯伪证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也即是说...


·犯罪嫌疑人前期的合谋属于犯罪预备吗
    犯罪嫌疑人前期的合谋属于犯罪预备吗?合谋属于犯罪预备。犯罪预备行为最常见的形式1、为实施犯罪准备犯罪工具的行为,包括:(1)用以杀伤被害人或者排除被害人反...


·侵占罪既遂量刑标准是什么?
    侵占罪既遂量刑标准是什么?侵占罪既遂量刑标准,是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条【侵占罪】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


·妨害司法罪的客体表现是什么
    我们都知道,一般来说法院就代表着公平公正,同时我国法规也要求我国每一位公民有义务帮助我国执法机关侦办案件,在生活中不得对任何违法犯罪分子进行包庇,和做...


·持刀抢劫量刑是怎么规定的
    关于抢劫犯罪的表现方式可以说多种多样,有的是入室抢劫,有的是)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还有一种比较常见的就是持刀抢劫。这当然构成了抢劫罪,因此就要对行为人...


·招摇撞骗和诈骗罪有什么区别?
    招摇撞骗和诈骗罪有什么区别?两者都表现为欺骗行为,而且招摇撞骗罪也可以如诈骗罪那样骗取财物,因而容易混淆。两者的区别主要表现在:(1)侵害的客体不同。招摇...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