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师团队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电 话:025-84110110
  •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一、劳动合同试用期辞职不批准怎么办?

一、劳动合同试用期辞职不批准怎么办?劳动者提出辞职不需要用人单位的同意。试用期内劳动者提前3天提出辞职第4天双方劳动关系解除。并且如果没有用人单位提供的辞职申请表可以自己写一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具体的辞职方式分三种情况:1、正常辞职的情况。劳动者依据《劳动合同法》三十七条的规定,劳动者提前30天书面提出辞职,不需要用人单位批准第31天就可以离职。其中,试用期提前3天书面提出;用人单位有义务结清工资并办理离职手续。2、即时辞职,即所谓的快辞。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情况(例如拖欠劳动者工资和未缴纳社会保险等情况),劳动者书面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后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单位的批准,并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剩余的工资、经济补偿金(每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及办理离职手续等;3、劳动者违法辞职的情况。没有提前30天提出离职,用人单位也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情况,劳动者直接提交辞职信就走人,这个时候就是劳动者违法。如果给用人单位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的(例如招聘该劳动者产生的费用),用人单位可以要求劳动者承担。二、辞职的方法劳动者可以通过快递或挂号信邮寄的方式给用人单位送达解除劳动关系的通知(也就是通俗说的辞职信、辞职报告),这样便于保留证据。用人单位不支付劳动者工资或不为劳动者办理离职手续,可以通过申请劳动仲裁解决。劳动合同在签订后,劳动者应当严格遵守相关条款,不得随意解除或者变改劳动合同,但对于在试用期内进行处理的情况,必须严格法律规定的情况来进行办理,对于相关情况的认定有异议的,可以向劳动仲裁部门申请劳动仲裁来解决。





南京<{{lmname}}>律师
<<案发地*
<<手机号*

·厂区内意外扭伤算不算工伤?
    厂区内意外扭伤算不算工伤?一、厂区内意外扭伤算不算工伤?因工作原因导致意外扭伤的才可以认定为工伤,我国原劳动部1996年发布的《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


·工程质量事故等级划分依据是什么?
    工程质量事故等级划分依据是什么?如果施工单位管理不善、施工人员违规操作的话,很容易导致工程安全事故的发生。发生工程质量事故后,监理工程师会要求施工单...


·建筑工程劳务分包的形式?
    建筑工程劳务分包的形式有哪些1、自带劳务承包。自带劳务承包指企业内部正式职工经过企业培训考核合格成为工长,劳务人员原则上由工长招募,人员的住宿、饮食...


·辞退员工要赔偿3倍吗?
    辞退员工要赔偿3倍吗?辞退员工不要赔偿3倍,我们国家所规定的违法犯罪的赔偿金应当是补偿金的两倍不是三倍。企业辞退员工,根据辞退的原因不同相应的补偿也不同。...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可以劳动仲裁吗?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可以劳动仲裁吗根据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82条规定,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不论是否签...


·一、劳动者可以随时提出辞职的情况有哪些?
    一、劳动者可以随时提出辞职的情况有哪些员工可随时辞职的情形如下: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3、...


·工程质保金国家规定有哪些
    工程质保金国家规定有哪些在城镇化建设的过程中,各种各样的工程数不胜数。工程建设有利于我国的经济发展,促进就业,同时也有利于城市的发展。但是,在现实生...


·临聘教师工资福利待遇和正式教师的区别
    临聘教师工资福利待遇和正式教师的区别临聘教师与正式教师的区别在于,临聘老师并不拥有教师编制。有没有教师编制,在工资福利待遇方面也会有所不同。《教师法》...


·我国工程中标通知书范本
    我国工程中标通知书范本我们都知道在很多时候,在建设项目之前都是需要投标的。投标是一种良性竞争体现。各个竞争者都将自己的团队情况、竞争优势表现出来,来...


·招童工犯什么法?
    都说单位使用童工属于违法行为,那您知道具体招童工犯什么法吗?如果有单位公然违反法律的规定,使用童工的话,肯定是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的。接下来,我们就来...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