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师团队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电 话:025-84110110
  •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刑法中四种亲告罪具体是哪些

刑法中四种亲告罪具体是哪些

一、刑法中四种亲告罪具体是哪些?

1、刑法第246条规定的侮辱、诽谤案,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2、刑法第257条第1款规定的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

3、刑法第260条第1款规定的虐待案。

4、刑法第270条规定的侵占案。

二、自诉状的写法

(1)首部

在这一部分里,要写清楚自诉人、被告人、代为告诉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出生地、文化程度、职业、工作单位、住址以及邮政编码或者联系电话等,便于人民法院联系。

(2)案由和诉讼请求

这一部分要写得简要、具体,既要内容全面,又要语言简练。

(3)事实与理由

在这一部分里,要写清楚被告人犯罪的时间、地点、手段、情节和危害后果等,要按照犯罪行为的4个构成要件,写清楚其行为已经构成了刑事犯罪,必须追究其刑事责任。

(4)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址

(5)尾部

这一部分要写清楚致送人民法院的名称、具状人姓名及具状时间,如果被告人不只是一人,自诉人在提交自诉状时,需要按被告人的人数,提供自诉状的副本。

三、自诉案件的审理期限是多久?

1、自诉案件应于1个半月内审结,届时不能审结的,报庭长、院长审批。

2、对当事人羁押的,应按公诉案件的结案要求,于1个月内结案,至迟不得超过1个半月。

3、附带民事诉讼的,参照民事诉讼相应的审限。

4、按自诉程序受理的自诉案件经审理后认定属于公诉案件的,应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四、撤诉的相关规定

1、人民法院对告诉才处理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可以在查明事实、分清是非的基础上进行调解。自诉人在宣告判决前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或者撤回起诉。

2、对于自诉人要求撤诉的,经人民法院审查认为确属自愿的,应当准许;经审查认为自诉人系被强迫、威吓等,不是出于自愿,应当不予准许。

3、对于已经审理的自诉案件,当事人自行和解的,应当记录在卷。

4、调解应当在自愿、合法,不损害国家、集体和其他公民利益的前提下进行。调解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制作刑事自诉案件调解书,由审判人员和书记员署名,并加盖人民法院印章。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发生法律效力。调解没有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签收前当事人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进行判决。

在虐待案或者侮辱诽谤案当中也不是绝对的不够不理的状态,就拿虐待罪来说,很多被处于虐待当中的这些受害者,在精神上是非常畏惧施虐者的,当事人根本就不敢主动的到法院去起诉,或者也根本没有起诉的机会,执法机关发现的话还是应该自行介入的。




南京<{{lmname}}>律师
<<案发地*
<<手机号*

·刑事诉讼法的三个特点的内容是怎样规定的?
    在当今这个社会,几乎是每部法律都具有其独特的特点,这主要是因为每一部法律在其自己的领域调整人或事。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一般普通的老百姓其实并不是特别的...


·批捕拘留手续是怎样的?
    批捕拘留手续是怎样的?1、对于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人民法院决定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签发逮捕证,立即执行。2、执行逮捕...


·绑架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绑架罪如何处罚
    近年来,绑架罪发生次数越来越多,绑架罪就是嫌疑人是以勒索财物为目的,利用绑架的手段来换取赎金或者其他要求,那么绑架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呢?下面就由我们为您...


·收养拐卖儿童罪构罪的处罚是怎么样的?
    收养拐卖儿童罪构罪的处罚是怎么样的?一、收养拐卖儿童罪构罪的处罚是怎么样的?被拐卖孩子收养的父母涉嫌收买被拐卖儿童罪。收买被拐卖的儿童罪是指不以出...


·审查起诉阶段犯罪人如何称呼?
    一、审查起诉阶段犯罪人如何称呼?审查起诉阶段犯罪人会被称为是犯罪嫌疑人,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阶段,为了确定经侦查终结的刑事案件是否应当提起公诉,而对侦查...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差额巨大”中的差额巨大标准是多少
    一、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差额巨大中的差额巨大标准是多少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试行)》的规定,涉嫌巨额财产来...


·盗窃犯罪既遂与未遂的司法认定是什么?
    一、盗窃犯罪既遂与未遂的司法认定是什么?盗窃罪的既遂与未遂是盗窃行为的完成形态与未完成形态。确定盗窃罪既遂与未遂的依据,各国刑法理论说法各异,大致可分为...


·非法储存爆炸物罪最少判几年
    非法储存爆炸物罪最少判几年根据《刑法》第125条的规定,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炸药、发射药、黑火药1千克以上或者烟火药3千克以上、雷管30枚以上或者...


·网络诈骗案判刑标准是怎样规定
    网络诈骗案判刑标准是怎样规定的随着时代的进步,网络的发展为人们的生活和工作提供了极大的便利,与此同时,也有一些违法犯罪分子开始利用网络对人们实施诈骗...


·单位犯罪的被告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当今时代的单位犯罪也呈现出了多发期的状态,随着单位犯罪情形的不断蔓延,我们也相信未来我国的法律制度当中对于单位犯罪的完善会越来越规范。例如说,对于很多...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