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518-99110
首页
房产买卖
房产租赁
拆迁安置
离婚房产
建筑工程
工程欠款
法律咨询
联系我们
房屋产权
|
房产赠与
|
物业管理
|
业主维权
|
房屋拆迁
|
拆迁维权
|
婚姻家庭
|
房产继承
|
土地使用
|
建筑许可
|
施工承包
|
房产开发
|
工程索赔
|
合同法
|
法律顾问
律师团队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电 话:025-84110110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一、继承法规定遗嘱中财产变化怎么办?
www.nj64.cn
一、继承法规定遗嘱中财产变化怎么办?
遗嘱订立后财产发生变化的,遗嘱人可以撤销、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未重新订立遗嘱的,遗嘱中涉及的财产按遗嘱进行分割,遗嘱中未涉及的财产由法定继承人继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规定:
第九条继承权男女平等。
第十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十一条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二、遗产的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3条规定: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
(一)公民的收入;
(二)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
(三)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四)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
(五)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
(六)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
(七)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
生活当中没有任何一件事情是亘古不变的,遗产分配方案,也有可能因为现有财产的变化随机的进行调整,况且遗嘱立好了之后,就算是财产没有发生变化,都可以按照个人的意愿,随时随地的重新立遗嘱,所以解决这个问题的话,其实也特别简单。
<<案发地
*
<<手机号
*
·
一、离婚分继承财产的办法是什么?
一、离婚分继承财产的办法是什么?修正后的婚姻法第17条第4项、第18条第3项将婚后一方继承所得的财产分为两种情况:如果遗嘱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即属于夫妻一...
·
被宣告死亡继承什么时候开始实行?
踪人被宣告死亡的,继承开始时间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继承是从被继承人死亡或者宣告死亡时开始的,失踪人被宣告死亡的,以法院判决中确定的失踪人的死亡日期,...
·
不可继承的财产具体包括哪些
在实际继承公民遗产的时候,最好先搞清楚究竟法律中规定哪些财产是可以继承的,而不可继承的财产又有哪些。这样才能比较顺利的完成遗产的继承。那到底不可继承的...
·
重组家庭遗产分配比例是怎样的?
重组家庭遗产分配比例是怎样的?继父和母亲在婚前的个人财产,在婚后仍然属于各自的个人的财产,若没有与继父形成继子女关系或成年,则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依照继...
·
继承法哪条规定丧失继承权
民法典哪条规定丧失继承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规定: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二)为争夺遗产而杀...
·
怎样有权继承老人的财产 一、怎样有权继承老人的财产?
怎样有权继承老人的财产一、怎样有权继承老人的财产?1、继承应当在被继承人死亡后才能发生。这是继承的首要条件。2、继承遗产的人应当是被继承人的合法继承...
·
能代位继承的人有哪些
现实生活中不乏一些白发人送黑发人的情形,可是这“白发人”也总有去世的那一天,那在那个时候原来“黑发人”的老婆孩子能否代位继承财产呢,到底法律中规定能...
·
继承纠纷
继承纠纷,是被继承人死亡后,因争执死者的遗产而发生的纠纷。如因继承权、继承顺序、遗产分配份额等发生争议,都属于继承纠纷。遗产继承纠纷发生后,首先,相关...
·
婚姻期间继承的财产怎么分?
婚姻期间继承的财产怎么分?《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三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遗产,应先将共同所有的...
·
离婚后子女不联系能继承财产吗?
离婚后子女不联系能继承财产吗当然有继承权。无论父母是否离婚,都不会影响儿女的继承权。《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
电话:025-84110110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网
版权所有 2009-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