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518-99110
首页
房产买卖
房产租赁
拆迁安置
离婚房产
建筑工程
工程欠款
法律咨询
联系我们
房屋产权
|
房产赠与
|
物业管理
|
业主维权
|
房屋拆迁
|
拆迁维权
|
婚姻家庭
|
房产继承
|
土地使用
|
建筑许可
|
施工承包
|
房产开发
|
工程索赔
|
合同法
|
法律顾问
律师团队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电 话:025-84110110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债务追讨诉讼是多少时间
www.nj64.cn
债务追讨诉讼是多少时间对于没有约定履行期限的债务关系,按照《民法通则》第八十八条的规定:“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向债权人履行义务,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因而其3年的普通诉讼时效从权利人主张权利而义务人拒绝履行义务之日起计算。但如果债权人未曾主张债权,就不能开始计算诉讼时效。诉讼时效因权利人主张债权或者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后,权利人在新的诉讼时效时间内,再次主张权利或义务人再次同意履行义务的,可以认定为诉讼时效再次中断。从再次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要再次重新计算,且诉讼时效中断不受次数限制。但主张诉讼时效中断,必须有足够的证据证明。债权人若一直没有主张权利,则适用最长诉讼时效期,从债权债务关系发生之日起计算20年,讨债超过20年的,人民法院不再予以保护。二、债务追讨中应提供哪些证据债务追讨中应提供以下证据:(一)原告(债权人)应提供包括:1、能证明与被告之间存在债权的证据材料。如合同、借条、收据、欠条等;2、自己已履行义务而被告逾期不履行义务的证据。如钱款在何日何地通过什么方式交给了被告,而被告到期仍不归还,最好能提供与债权、债务人无关系的证明人;3、如有担保人或介绍人,必须要提供担保人或介绍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家庭住址,若是单位担保,须提供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等情况;4、提供有关被告不履行义务的原因的证据。(二)被告主要提供足以证明债务已经履行或者已经发生变更、取消的证据材料。若提供的是带有伪造、欺骗性质的材料,则要承担法律责任。在追讨债务的过程中,不得不说诉讼可以说是最佳的一种。当然,权利人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就需要先按照要求准备好起诉材料,同时预交诉讼费。此时,根据涉案金额的不同,收取的案件受理费也不一样。而在诉讼过程中,作为原告方的权利人,就负有相应的举证责任。若无法提供充分有效的证据,则法院是不会支持其诉讼请求的。
<<案发地
*
<<手机号
*
·
二抵押担保贷款多久拿回产权?
二抵押担保贷款多久拿回产权?一、二次抵押贷款二次抵押贷款是指将已做抵押的抵押物再次抵押,从特定放款人处获得贷款。二次抵押贷款的特点是不用还清以前的贷...
·
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情形有哪些
现实生活中,夫妻债务分为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与夫妻共同债务,这就需要债权人确定所借的债是否属于债务人本人的个人债务还是债务人夫妻的共同债务。那么,哪些不...
·
伪造公司债券罪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伪造公司债券罪的构成要件有哪些?1、客体要件。本罪所侵害的客体与伪造、变造国家有价证券罪相同,亦为国家有关有价证券的管理制度。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
·
债权债务时效司法解释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债权债务时效司法解释的主要内容是什么样的?第一条当事人可以对债权请求权提出诉讼时效抗辩,但对下列债权请求权提出诉讼时效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一)...
·
股票与债券有什么不同
股票与债券有什么不同一、股票与债券有什么不同股票和债券虽然都是有价证券,都可以作为筹资的手段和投资工具,但两者却有明显的区别。1、发行主体不同作...
·
拖欠货款要利息的依据合同法怎样做?
拖欠货款要利息的依据合同法怎样做?一、拖欠货款要利息的依据合同法怎么做写一份起诉状到法院,但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
·
挪用公款罪的犯罪构成要件?
挪用公款罪的犯罪构成要件?一、挪用公款罪的犯罪构成要件1.犯罪客体: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既侵犯了国家公职人员的廉洁性,又侵犯了公共财物的所有权。...
·
有人欠钱不还只知道电话怎么办?
有人欠钱不还只知道电话怎么办?可以协商要求支付,拒不支付的可以申请起诉来判决处理,具体程序如下:第一步:申请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
·
债权债务纠纷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债权债务纠纷诉讼时效是三年。根据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
·
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是多少
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是多少?具体计算方法:(1)执行款=清偿的法律文书确定的金钱债务清偿的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2)清偿的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
电话:025-84110110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网
版权所有 2009-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