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师团队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电 话:025-84110110
  •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我国土地使用权有多少年?

我国土地使用权有多少年?土地使用年限是对合法取得的土地所享有的使用年限。住宅的土地使用年限为70年,自取得该地的土地使用权之时算起。土地使用权包括对土地所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有限处分的权利。根据我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12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居住用地70年;工业用地50年;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年限为50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仓储用地50年;综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二、土地使用年限期满可自动续期根据2007年10月1日起施行的《物权法》中的明确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据悉,在《物权法》出台之前,根据1994年7月5日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办理土地使用权续期的,应当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并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也就是说,根据以往的规定,办理土地使用权续期是需要缴纳一定费用的。而《物权法》出台后,虽然规定了可以自动续期,但实际上并没有对续期的土地使用费支付标准和办法做出明确规定。特别是2007年3月,《土地管理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开始在一定范围内征求意见,相比于“草案”,“征求意见稿”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自动续期”替换了“无偿自动续期”。但是,当购房者的土地使用年限到期之后,需要怎样进行权利延期,是否需要缴纳土地出让费用,缴纳多少出让费用,都还没有一个明确的说法。而有关业内人士认为,适当续费是最有可能的。以上就是土地使用权期限的相关规定,在司法实践中,对于土地使用期限的规定是严格按照规划部门对土地规划的使用情况来确定的,土地管理部门也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规定来进行处理和认定,当事人应当按照规定的类型来交纳土地使用税。





南京<{{lmname}}>律师
<<案发地*
<<手机号*

·二调土地使用权类型有哪些?
    二调土地使用权类型有哪些?二调土地使用权类型有哪些?根据《土地管理法》、《土地登记办法》的相关规定,土地使用类型只有土地划拨和土地出让两种形式。1、...


·商用土地使用年限到期后续期怎么办?
    商用土地使用年限到期后续期怎么办?购房之后会得到相应新房的房产证和土地使用证,而土地使用证是一项能证明自己对于土地使用的法律凭证,在我们平时生活中存在...


·最新土地管理法规定征地如何补偿?
    最新土地管理法规定征地如何补偿?1、土地法修正草案明确单独补偿农村村民住宅。草案规定,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补偿安置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制定。依照国务院...


·土地承包法继承合同范本
    土地承包法继承合同范本土地承包法继承合同范本订立合同双方:______县______公社(乡)_____大队(村)___生产队,以下简称甲方:承包户主______,以下简称...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问题有哪些?如何解决?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问题有哪些?如何解决?一、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存在哪些问题?1、社会保障体系跟不上,影响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现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


·诉讼文书送达地址确认书怎么写?
    诉讼文书送达地址确认书怎么写?在现代法院审理案件过程中,一般审理结果出来后,法院会将诉讼文书寄到当事人家中,这时就需要当事人填写一份诉讼文书送达地址...


·淮北拆迁征地补偿标准
    淮北拆迁征地补偿标准国家为了发展建设公共事业,每年都依法大片对农村的集体土地进行征收,当然被拆迁和征收的地区国家会给予一定的拆迁征地补偿。当然中国领...


·驻马店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驻马店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及《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以下称28号文),进一步加强对征...


·湖南天然气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湖南天然气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天然气配送站和天然气管道是重要的基础设施工程,占用的土地面积往往较大。湖南省各地在进行此类工程施工时,会征用到部分农村...


·土地使用证年检是否有必要?
    土地使用证年检是否有必要?土地使用证的办理,是十分严格的,而且不同的类型的土地使用证在进行办理的时候,需要提交的材料是不一样的。在进行办理完成之后,...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