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518-99110
首页
房产买卖
房产租赁
拆迁安置
离婚房产
建筑工程
工程欠款
法律咨询
联系我们
房屋产权
|
房产赠与
|
物业管理
|
业主维权
|
房屋拆迁
|
拆迁维权
|
婚姻家庭
|
房产继承
|
土地使用
|
建筑许可
|
施工承包
|
房产开发
|
工程索赔
|
合同法
|
法律顾问
律师团队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电 话:025-84110110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1、刑事处罚(一)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
www.nj64.cn
1、刑事处罚(一)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血液酒精含量达到8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以危险驾驶罪定罪处罚,处拘役,并处罚金。(二)醉酒驾驶机动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从重处罚:1、造成交通事故且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或者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2、血液酒精含量达到20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3、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驾驶的;4、驾驶载有乘客的营运机动车的;5、有严重超员、超载或者超速驾驶,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使用伪造或者变造的机动车牌证等严重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行为的;6、逃避公安机关依法检查,或者拒绝、阻碍公安机关依法检查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7、曾因酒后驾驶机动车受过行政处罚或者刑事追究的;8、其他可以从重处罚的情形。2、行政处罚同时醉酒驾驶还需要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安全法》第91条的规定,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虽然我国已经将醉驾入刑了,但就目前的规定来看,即使有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行为,也不见得就一定会被认定构成犯罪,然后追究刑事责任。当然这并不是鼓励大家酒后驾车,于己于人酒驾潜在的危害都是很大的,尤其是在酒驾发生事故的时候,造成的后果是十分严重的。在此,我们也提醒各位驾驶人员,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
<<案发地
*
<<手机号
*
·
交通事故全责怎么处理?
交通事故一旦发生,交通警察在现场进行勘察后,要对双方当事人的责任进行认定。根据双方当事人的责任,才能对下一步的事情进行处理。那么,如果交通事故当事人一...
·
交通肇事逃逸多久处理完毕
交通肇事逃逸多久处理完毕?交通肇事逃逸多久处理完毕这个问题是没有明确规定的,如果找不到肇事者,处理起来就更麻烦了。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行为,根据不同情况...
·
一、人伤交通事故本人是否需要出庭?
一、人伤交通事故本人是否需要出庭?一般需要出庭,如果委托律师全权代理可以不出庭。若被起诉,建议委托律师介入处理,积极应诉。交通事故起诉应符合的条件:1、...
·
怎么对醉驾致人死亡量刑处罚醉酒驾驶机动车
怎么对醉驾致人死亡量刑处罚醉酒驾驶机动车,不管情节是否恶劣、是否造成后果,都将按照“危险驾驶”定罪,处以拘役,并处罚金。新修订的刑法于2012年5月1日起施...
·
汽车商业险包括哪些,有什么规定?
汽车商业险包括哪些,有什么规定?如果你们是决定买车的人,一定要记得投保交强险,这是国家的强制性规定,但是如果您害怕发生意外的话还可以投保商业保险,因...
·
一般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是怎么处罚的?
一般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是怎么处罚的?《刑法》第一百八十条【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证券、期货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员或者非法获取证券、期货交易内幕信...
·
交通事故没处理完,影响检车吗?
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机动车按期都要进行安全技术检验,也就是我们常说的年检,机动车定期参加年检可以有效降低发生交通事故的概率。那么,如果该机动车交...
·
现在我们道路上的汽车是越来越多了
现在我们道路上的汽车是越来越多了,有些人可能在上班,下班期间会由于汽车被撞而导致产生的误工费,那么人被汽车撞误工费证明时效应该怎么算?根据相关的规定,...
·
个人所得税可以自己去交吗?
个人所得税可以自己去交吗?个人所得税是由单位代扣代缴,不是由自己交。当然如果你是个体户,则由个人主动到税务局申报。个人工资薪金所得一般由支付方代扣代缴,...
·
在我国车祸索赔误工家属可以申请吗?
一、在我国车祸索赔误工家属可以申请吗?误工费是指交通事故发生后,事故中遭受人身损害的受害人及有关的赔偿权利人向赔偿义务人要求支付的从受害人遭受损害到...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
电话:025-84110110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网
版权所有 2009-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