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师团队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电 话:025-84110110
  •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离婚协议的债务约定有效吗

离婚协议书里的债务协议有效吗夫妻债务分担协议内部有效,一般对第三人不产生效力从法律角度来讲,此协议只对你们有效,对第三人无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解 释(二)第二十五条中“当事人的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调解书、裁定书对夫妻财产进行分割处理的,债权人仍有权就夫妻共同债务向男女双方主张权 利”。也就说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书、调解书、裁定书对夫妻财产处理的,仅是夫妻内部分割,对外不能有效地对抗债权人。依据我国法律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二、夫妻离婚债务怎么处理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夫妻在离婚时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可在离婚协议中约定离婚后一切债务由一方承担,但是该约定不能对抗第三人,也就是债权人。对于夫妻之间的共同债务,离婚的时候也是必须要做出处理的。这个时候,离婚夫妻可以先用共同财产来清偿,如果不够的话,可以协商承担各自要偿还的债务份额。协商之后签订了相应的协议,这样的协议仅仅只是在离婚夫妻内部有效,对外是不能对债权人产生法律效力的。





南京<{{lmname}}>律师
<<案发地*
<<手机号*

·债务人死后向谁讨债
    债务人死后向谁讨债一、债务人死后向谁讨债(一)向债务人的配偶讨债的情形债务人的债务属于夫妻共有债务的,死亡债务人的配偶负有偿还责任。《中华人民共和...


·存量债务置换是什么意思?
    在生活中,大家或许听说过债务置换这个词,但具体什么意思相信很多人都不太清楚它的概念。对于存量债务置换这个词语是不是就更迷茫了呢,没关系,接下来我们就来...


·新刑法中会计私吞公款如何定罪?
    一、新刑法中会计私吞公款如何定罪我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职务侵占罪;贪污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


·减资债权债务利好有哪些
    减资债权债务利好有哪些公司减资债权后的利好近期,我代理了一件对公司财产执行案件,在签订风险代理协议后,对债务人公司进行了前期财产调查,发现债务人已经人...


·没有借条能打官司么?
    没有借条能打官司么?在民间借贷中,借条作为证据是很重要的,因此就给一些人造成了误解,认为在产生纠纷的时候,没有书面借条的,那么就不能到法院打官司。那...


·债务纠纷起诉费用是好多
    债务纠纷起诉费用是好多根据2007年4月1日起施行的《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确定。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财产案件根据诉讼...


·一、无事故的醉驾105罚款多少?
    一、无事故的醉驾105罚款多少?无事故的醉驾血液酒精含量105毫克/100毫升的处罚金数千元并且会被法院判处2个月左右的拘役。如果没有酒驾前科、超员超载等从...


·非法集资资金对外出借放贷违法吗
    非法集资资金对外出借放贷违法吗非法集资后高利贷肯定是违法的,如果情节严重的甚至是犯罪行为。民间集资行为,可能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或集资诈骗罪。而高利...


·欺诈发行股票、债券罪怎么判?
    现在很多公司在面临融资困难的时候,都通过发行股票和债券来筹集资金。按照规定,公司发行证券必须要按照严格程序进行,不得弄虚作假,否则就有可能触犯法律,构...


·公司债券的法律特征是什么?
    公司债券的法律特征是什么?一、公司债券的法律特征是什么?公司债是由企业发行的债券。企业为筹措长期资金而向一般大众举借款项,承诺于指定到期日向债权人无...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