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师团队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电 话:025-84110110
  •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深圳城镇土地使用费标准是多少?

深圳城镇土地使用费标准是多少?城镇土地使用税采用定额税率,即采用有幅度的差别税额。按大、中、小城市和县城、建制镇、工矿区分别规定每平方米城镇土地使用税年应纳税额。城镇土地使用税每平方米年税额标准具体规定如下1.大城市1.5~30元;2.中等城市1.2~24元;3.小城市0.9~18元;4.县城、建制镇、工矿区0.6~12元。二、免税的使用情况1.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土地。但如果是对外出租、经营用则还是要交土地使用税。2.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土地。3.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土地。经营用地则不免。4.市政街道、广场、绿化地带等公共用地。5.直接用于农、林、牧、渔业的生产用地。6.经批准开山填海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废弃土地,从使用的月份起免缴城镇土地使用税5年至10年。7.对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疾病控制机构和妇幼保健机构等卫生机构自用的土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对营利性医疗机构自用的土地自2000年起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3年。8.企业办的学校、医院、托儿所、幼儿园,其用地能与企业其他用地明确区分的,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9.免税单位无偿使用纳税单位的土地(如公安、海关等单位使用铁路、民航等单位的土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单位无偿使用免税单位的土地,纳税单位应照章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单位与免税单位共同使用、共有使用权的土地上的多层建筑,对纳税单位可按其占用的建筑面积占建筑总面积的比例计征城镇土地使用税。例如一共是15层的大厦,一单位租用5层,一单位租用10层,则并不是只占有一层的单位交税。10.对行使国家行政管理职能的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含国家外汇管理局)所属分支机构自用的土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在司法实践中,对于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具体收费情况,应当结合不同地区的不同情况而定,对于经济发达地区其收费标准肯定会高,原因在于土地产生的经济收益也是较好的,而对于经济欠发达地区的收费标准相关则低一些。





南京<{{lmname}}>律师
<<案发地*
<<手机号*

·郑州市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郑州市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有时国家为了一些项目的筹建,虽然在项目规划的时候已经尽量避免扰民,但为了项目的效果考虑,有些确实无论无何都不能省去,于是不得...


·重庆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登记操作规程是什么内容?
    重庆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登记操作规程是什么内容?重庆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登记管理操作规程第一条为规范重庆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融资登记管理行为,根据...


·北海市辖区征地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是什么
    北海市辖区征地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是什么广西近年来的各种大型建设不断发展,很多新的建筑物都是在原先的土地上进行改建的。在政府向人民征地进行规划和建筑时...


·司法鉴定人法律地位是怎样的?
    在许多刑事案件和刑事诉讼中,司法鉴定人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他们运用自己的专业知识或者借助高超的科学技术对于许多与刑事案件诉讼相关的内容进行鉴定,以帮...


·农村土地确权,为什么有些土地不登记确权呢?
    农村土地确权,为什么有些土地不登记确权呢?一、哪些农村土地参与确权?但是此次农村土地确权,是针对的农村集体土地的确权,其中又以农村承包土地确权为主,...


·土地抵押需要什么材料证件
    土地抵押需要什么材料证件一、土地抵押需要什么材料证件土地抵押给银行需要准备借款合同,抵押合同,同意抵押土地授权书,身份证,银行出具的抵押材料,以及...


·土地使用70年后怎么办,应该如何处理?
    土地使用70年后怎么办,应该如何处理?关于土地我们都知道,无论是农用地还是我们的住宅用地,现阶段我们享有的只是国家出让给我们的使用权,根据我国的土地使用政...


·开发商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对购房者有什么风险
    开发商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对购房者有什么风险在我们国家,很多年轻人辛辛苦苦奋斗,就是为了购买一套属于自己的房子。但是,当自己终于购买了自己的房子,付了全...


·北京市拆迁征地赔偿标准是什么
    北京市拆迁征地赔偿标准是什么一、概念北京市拆迁征地赔偿是什么,是指对被征收的国有土地上建筑物价值进行的补偿,按不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


·土地使用权能否附期限转让?
    土地使用权能否附期限转让?土地使用权转让是指土地的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通过出售、交换或者赠送的方式转让给他人。我国土地属于国家,人们只具备土地使用权,...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