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师团队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电 话:025-84110110
  •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劳动局处理公司拖欠工资的流程是什么

劳动局处理公司拖欠工资的流程是什么?劳动局处理公司拖欠工资的流程是职工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经协调,单位支付员工工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二、申请劳动仲裁需要提供哪些材料?1、劳动争议仲裁申请登记表原件1份;2、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原件2份按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3、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新一代身份证请复印双面);4、授权委托书原件1份(根据不同的授权委托情况提交;授权委托书需明确委托事项和代理权限);5、受委托人身份证明或资格证明复印件1份;6、委托人与受委托人关系证明复印件1份;7、委托代理不收费协议原件1份;8、律所所函或法律援助公函原件1份;9、被申请人注册登记资料复印件1份10、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复印件1份(如劳动合同、暂住证、工作证、厂牌、工卡、工资记录、入职登记表、押金收据、处罚凭证、社保单、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证明等)。员工到劳动局投诉之后,劳动局肯定要先进行调查的,主要是职工提需要向劳动局提供公司拖欠工资的证据,跟公司有劳动关系的证据,不然的话,劳动局不可能仅凭当事人的一面之词,就责任单位去支付工资,如果劳动局迟迟没有答复可申请仲裁。





南京<{{lmname}}>律师
<<案发地*
<<手机号*

·村集体组织发放误工费标准是多少?
    村集体组织发放误工费标准是多少?1、误工费是根据当事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的。伤者本人的误工时间根据当事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治证明确定。因...


·上海劳动仲裁胜算有多大
    上海劳动仲裁胜算有多大一、上海劳动仲裁胜算有多大劳动仲裁胜算与是否在范围内,是否适用相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中华人民...


·一、公司改名后劳动合同还是以前章合法吗?
    一、公司改名后劳动合同还是以前章合法吗?公司改名后劳动合同还是以前章是合法的,根据法律规定,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等发生变化不会影响劳动关系的存续,这...


·劳动仲裁公司不执行怎么办
    劳动仲裁公司不执行怎么办如果劳动仲裁做出裁决后,双方在法定时间内都没有起诉,那么可以向单位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根据《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


·公司涉嫌犯罪,员工是否有罪?
    公司涉嫌犯罪,员工是否有罪?一、员工是否构罪的判断标准以是否直接参与公司的犯罪活动为标准来区分员工,员工大体可以分为两类:一、直接参与公司犯罪活动...


·在加了班之后,若员工想要要加班费的话,则首先要是在单位安排下
    在加了班之后,若员工想要要加班费的话,则首先要是在单位安排下进行的加班。若是在周末加班,并且之后也安排了补休的话,这种情况下单位是可以拒绝支付加班费的...


·上班期间员工打架按现行规定,不属于工伤的。
    上班期间员工打架按现行规定,不属于工伤的。《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


·工地受伤怎么申报工伤?
    工伤认定是依法对职工因工负伤是否属于工伤或者是否属于工伤进行定性行政确认的行为。劳动者的工作或被认为是工作过程由于操作不当或其他原因造成了对人的工作过...


·企业开除员工如何赔偿被解雇时劳动者可以追讨的经济
    企业开除员工如何赔偿被解雇时劳动者可以追讨的经济补偿或赔偿包括:1、造成劳动者工资收入损失的,按劳动者本人应得工资收入支付给劳动者,并加付应得工资收入2...


·出国打工押金的相关问题
    出国打工押金的相关问题(一)了解付费情况出国前,您自己需要负担并不再退还的费用有:1、体检费:体检可以由您自己到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也可统一由经营公司...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