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师团队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电 话:025-84110110
  •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发生交通事故误工费怎样赔根据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第二条规定

发生交通事故误工费怎样赔根据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第二条规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交通事故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交通事故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不能正常进行身体没有遭受损害之前所进行的工作,就会造成预期财产利益的损失。这是侵害人身造成健康损害所必然引起的结果。从损失的性质上说,这种财产损害是一种间接损失,是应当得到但由于遭受损害而没有得到的财产利益。但是在人身损害赔偿中,区别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没有特别意义,因此,一般不强调这种损失的性质是间接损失。所以,交通事故误工费需要个人赔偿的,具体的赔偿情况请跟随小编继续往下阅读。二、交通事故误工费怎么赔偿?交通事故误工费是指因道路交通事故损伤治疗休养期间实际减少的收入。如果没有减少收入的,不应当赔偿交通事故误工费。交通事故误工费的赔偿分为有固定收入和无固定收入两种情况。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来计算。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交通事故误工费的赔偿应为受害人因误工而造成的损失,其适用前提为有劳动能力。1、有固定收入的,包括非农业人口有固定收入的和农业人口中有固定收入的两部分。非农业人口有固定收入的,是指在国家机关、企事业组织、社会团体等单位按期得到收入的,其收入包括工资、奖金及国家规定的补贴、津贴。奖金以交通事故发生时上一年度本单位人均奖金计算,超出奖金税计征点的,以计征起点为限农业人口中有固定收入的,是指直接从事农、林、牧、渔业的在业人员,其收入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劳动力人均纯收入计算。对于离退休人员及在岗人员单位未扣发工资的,不应予以赔偿。(应由单位出具证明,并予以调查核实为准)2、无固定收入的,是指有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证明或者有关证明,在交通事故发生前从事某种劳动,其收入能维持本人正常生活的,包括城乡个体工商户家庭劳动服务人员等。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没有固定收入的。若受害人系个体工商户、承包经营户应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其他自然人若能作此证明的亦应以近三年的平均收入为准,来计算每天收入状况;对无法举证的,由受诉法院所在地政府公布的上一年度(相同或相近行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综上所述,对于误工费的赔偿计算当中不是随便确定的,应该按照医院和单位出具的相关证明来确定误工费的具体赔偿数额,而误工费就是通过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来进行确定的,没有固定收入的会按照近三年的平均收入来计算。





南京<{{lmname}}>律师
<<案发地*
<<手机号*

·股权转让意向金合同范文 在股权转让交易过程中,双方在达成基
    股权转让意向金合同范文在股权转让交易过程中,双方在达成基本一致前提下,转让方通常会要求意向方交一定额度的股权转让意向金来保证自己的利益;股东转让涉及...


·在交通事故人身损害纠纷案件中,常见的责任主体有如下几种:
    在交通事故人身损害纠纷案件中,常见的责任主体有如下几种:1、所有人自主驾驶和受雇人驾驶情形下的责任主体所有人自主驾驶和受雇人实施雇佣行为驾驶情形下,...


·一、转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需要多久?
    一、转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需要多久?转弯发生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一般是10天。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当自勘查现场之日起十日内制...


·交强险不予赔偿的情形有哪些
    交强险不予赔偿的情形有哪些一、交强险不予赔偿的情形有哪些1、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2、《交强险条例》第二十二条有下列...


·处理交通违章扣分必须本人去吗
    处理交通违章扣分必须本人去吗车辆违章罚单是否需要本人去处理,需要看情况确定,如果是现场处罚的违章处罚单,那么,请在第一时间去银行缴纳罚款就可以,不管哪...


·交通肇事误工费判例的依据是什么?
    一、交通肇事误工费判例的依据是什么?交通肇事误工费判例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


·离婚有交抚养费但对方不让探望该怎么办?
    离婚时会涉及到子女的抚养权和抚养费的问题,不论是通过协议离婚还是诉讼离婚的方式,子女的抚养权归属一方,另外一方需要支付子女的抚养费。也就意味着在离婚后...


·喝完酒多长时间才可以开车
    喝完酒多长时间才可以开车据了解,这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主要取决于两个条件:第一是人体差异,有的人酒精吸收得比较快,挥发得也快,有的人对酒精吸收得慢,挥发得也慢...


·驾车撞死人副驾有责任吗
    驾车撞死人副驾有责任吗(1)首先如果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的话,涉及到的不只是单纯的赔偿事宜,还很有可能需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而副驾驶是否需要承担事故责任...


·谁承担司法鉴定费用预交
    在实际法律问题中,人们对民事诉讼中的司法鉴定费用规范的定位不清晰,对司法鉴定费用的承担者也缺乏一定的了解,从而不能正确地理解鉴定费用预交的性质,致使引...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