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师团队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电 话:025-84110110
  •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去法院起诉合同纠纷需要哪些证据

去法院起诉合同纠纷需要哪些证据

一、去法院起诉合同纠纷需要哪些证据

1、证明合同双方当事人主体的证据;

2、存在合同事实的证据;

3、对方违约的证据;

4、主要损失的证据等等。

二、合同纠纷诉讼证据如何保全

(一)诉讼证据保存的具体要求

1、对《合同书》及有关协议,以及当事人约定纳入合同内容的有关资料。这些书证直接证明了合同的成立与生效以及合同的具体内容。

2、在过程中你向对方履行了合同的证据。交付货物的要有收据,交款的要有发票或其它收款赁证。

3、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向对方发送的告知、通知、提出的异议。但有可能,均应予以完整保留。尤其对于产品质量异议与解除合同的通知务必以书面形式作出或由其签收、或邮寄、或以电话方式作出,同时进行电话录音。

(二)证明对方违约事实的证据

如对方的产品出现了质量问题,可以采取以下方式进行证据的保存:

1、要求对方当事人到场对此问题进行确认,并采取产品共同检验记录,由双方当事人签字。

2、发出质量异议通知书,要求在通知书上记载质量问题属实。

3、对产品质量问题进行拍照。

4、对产品质量交由双方约定的质检机构进行检验。并对取样过程进行公证。

5、双方共同交由事先或事后约定的质检机构进行质检。

(三)证明我方损失的证据

如对方未能按合同的约定交付产品,我方依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解除合同后,与别家另行订立合同。后一合同的售价高于前一合同的差价就是对方未履行合同而约给我方造成的损失。那我们就要提供订立的后一合同,以及产品售价如发票作为证据。

如造成工期延误,保管费用、运输费用的支出均应保存相应证据加以证明。

如上所述的应当保存的证据均应做到专人专案专管,严防证据丢失。所有证据均需严格保留原件。

很多时候,合同纠纷的发生其实都是可以避免的,这要看当事人怎么来处理合同了。而在产生了合同纠纷之后,也不是只能通过诉讼方式解决。除了诉讼之外,还可以协商、调解、仲裁。当然,最终的目的肯定还是解决纠纷,维护自身权益。所以,在解决合同纠纷的时候,肯定还是要选择恰当的方式才行。




南京<{{lmname}}>律师
<<案发地*
<<手机号*

·合同权利转让有什么效力
    合同权利转让有什么效力一、合同权利转让有什么效力1、转让合同权利的内部效力(1)合同权利由让与人转让给受让人。如果是全部转让,则受让人取代原债权人的...


·民法典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纯获利合同是否有效?
    民法典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纯获利合同是否有效?民法总则中规定了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等概念,也据此提出了相关的法律条文,其中就包含了纯获利合...


·教师合同毁约要多少钱?
    教师合同毁约要多少钱?应当根据合同中约定的违约金标准来赔偿,如果合同中只对违约金做了原则性的规定,没有具体约定违约金的比例或数额,并且有关法律也没有明确...


·明确的合同附随义务有哪些?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中的附随义务大体包括以下六类:(1)通知义务,通知义务又称告知义务,指合同当事人应将对合同相对方利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告知对方的...


·签装修合同注意事项是什么?
    签装修合同注意事项是什么?装修几乎是每个家庭都会面临的问题。无论您买的新房还是二手房,都会涉及到装修的问题。而在现实生活中,常常会出现因装修而引发的...


·赠与合同毁约赠与人需要承担责任吗?
    赠与合同毁约赠与人需要承担责任吗?如果赠与人不履行给付赠与标的物的义务,属于违约行为,应当承担债务不履行的责任。赠与人应当继续履行,即向受赠人交付赠与标...


·合同无效时应该怎么处理
    合同无效时应该怎么处理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第59条的规定,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


·试用期内是否要签合同?
    在试用期内,由于劳动者尚不属于单位的正式员工,因此很多就自然而然的认为,此时是不用签订劳动合同的,而到了转正之后才需要签订。那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


·保险合同中应当包含哪些事项
    保险合同中应当包含哪些事项一、保险合同中应当包含哪些事项?(一)保险人名称和住所;(二)投保人、被保险人名称和住所,以及人身保险的受益人的名称和住所;...


·合同诈骗罪与诈骗罪区别有哪些
    诈骗罪和合同诈骗罪在生活中经常发生,屡见不鲜,很多人都会把两者混为一谈,虽然诈骗罪和合同诈骗罪有很多的相似之处,但也有很大的区别。下面,我们将为你讲解...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