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师团队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电 话:025-84110110
  •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审查起诉阶段犯罪嫌疑人可以委托律师吗?

审查起诉阶段犯罪嫌疑人可以委托律师吗?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犯罪嫌疑人在第一次被问讯的时候就可以委托律师代理案件,所以审查起诉阶段是可以委托律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 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在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侦查机关在第一次讯问犯罪嫌疑人或者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的时候,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检察院自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材料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法院自受理案件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期间要求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及时转达其要求。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的,也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委托辩护人。辩护人接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后,应当及时告知办理案件的机关。二、委托律师要注意什么1、要仔细查看律师执业证,登陆当地律师协会网站,查看真伪。2、查看法律职业资格证,法律职业资格证分为A类、B类、C类证,类似驾驶证那样分类。资格证的类别,反映律师的执业范围和水平。3、办理委托手续,签订委托合同。5、出具授权委托书。6、尽可能网上委托,利用现代通信工具,如QQ、微信、邮件、快递,避免东边西边,浪费你的时间和精力和金钱,同时提高效率。比如,一个经济案件,你委托律师的费用是5000元,如果让你跑来跑去,差旅费花了1000多、耽误你工作又浪费2000元,无形之中增加你的费用。7、携带本人的身份信息资料,如身份证、居住证、结婚证,户口簿等复印件,原件自己保全,避免遗失。不同的案件有不同的要求,具体要在委托前咨询律师。三、检察院起诉流程根据《刑事诉讼法》《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的相关规定。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流程大致如下:(1)审查受理侦查机关移送的审查起诉的案件;(2)如果证据或其他材料不足的要求补充材料或者补充侦查;(3)对审查的案件,根据不同情形作出提起公诉或不起诉的决定。如果司法机关发现了任何的违法行为后当事人也是可以为自己的罪行进行辩护的,那么在进行辩护时可以通过自行辩护、委托律师进行辩护等方式的,在进行辩护时辩护律师必须清楚影响量刑的各个因素并收集有利于被告人量刑的证据,从而有效的开展罪轻辩护的。





南京<{{lmname}}>律师
<<案发地*
<<手机号*

·打人构成轻伤拘留多长时间
    1、打人致人轻伤,不是会被拘留几天的问题,而是构成故意伤害罪,可能会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2、故意伤害罪,是指故意非法伤害他人身体并达成...


·刑事伤情鉴定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刑事伤情鉴定标准是如何规定的?刑事伤情鉴定标准是如何规定的?在司法实践中,刑事案件的量刑标准都是较为严重的。伤情,简单的说就是受伤情况,不同的伤情...


·火锅店故意伤害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火锅店故意伤害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一、火锅店故意伤害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


·侵犯知识产权罪包括的方面1.侵犯知识产权罪侵犯的客体
    侵犯知识产权罪包括的方面1.侵犯知识产权罪侵犯的客体,既侵害了国家的知识产权的管理制度,又侵害了知识产权人的权利和经济利益。知识产权包括商标权、专利权、...


·招摇撞骗罪轻判的情况有哪些?
    招摇撞骗罪轻判的情况有哪些?1、招摇撞骗共同犯罪中的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在共同犯罪中,如果不是主犯和首要分子,那么应当对从属犯罪的人员从...


·单位走私罪的处罚法律是怎样规定的?
    在当今这个社会,走私行为是一种违反我国法律规定的行为,我国也在一些法律中规定了对于走私行为的处罚,并且如果是构成犯罪的,将需要为此承担刑事责任。在我们...


·刑事案件上诉后的审理期限是多久
    一、刑事案件上诉后的审理期限是多久《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受理上诉、抗诉案件,应当在二个月以内审结。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


·犯人在刑事立案后三个月必须结案吗
    犯人在刑事立案后三个月必须结案吗?犯人在刑事立案后三个月不是必须要结案的。一般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会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而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


·犯罪中止处罚的原则是什么
    犯罪中止处罚的原则是什么刑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中止犯的处罚原则较为特殊:首先,明...


·新刑事诉讼中的非法证据排除包括哪些?
    一、新刑事诉讼中的非法证据排除包括哪些新刑事诉讼中的非法证据排除包括:一、是实体性规则,主要是对非法证据特别是非法言词证据的内涵和外延进行界定。二、是...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