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518-99110
首页
房产买卖
房产租赁
拆迁安置
离婚房产
建筑工程
工程欠款
法律咨询
联系我们
房屋产权
|
房产赠与
|
物业管理
|
业主维权
|
房屋拆迁
|
拆迁维权
|
婚姻家庭
|
房产继承
|
土地使用
|
建筑许可
|
施工承包
|
房产开发
|
工程索赔
|
合同法
|
法律顾问
律师团队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电 话:025-84110110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车被追尾如何赔偿交通费误工费?
www.nj64.cn
车被追尾如何赔偿交通费误工费?
一、车被追尾如何赔偿交通费误工费?
车被追尾的交通费赔偿按照当事人实际必需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误工费根据当事人有无固定收入进行赔偿。
汽车追尾事故赔偿项目
损害赔偿的项目 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残疾者生活补助费、残疾用具费、丧葬费、死亡补偿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交通费、住宿费和财产直接损失。
前款规定的赔偿项目应当按照实际情况确定,并一次性结算费用。
二、汽车追尾事故赔偿标准
损害赔偿的标准按照下列规定计算:
(一)医疗费:按照医院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创伤治疗所必须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结案后确需继续治疗的,按照治疗必需的费用给付。
(二)误工费: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三倍以上的,按照三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营同行业的平均收入计算。
(三)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四)护理费:伤者住院期间,护理人员有收入的,按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无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
(五)残疾者生活补助费:根据伤残等级,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月起,赔偿二十年。但五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最低不少于十年;七十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六)残疾用具费:因残疾需要配制补偿功能的器具的,凭医院证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
(七)丧葬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的丧葬费标准支付。
(八)死亡补偿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补偿十年。对不满十六周岁的,年龄每小一岁减少一年;对七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最低均不少于五年。
(九)被扶养人生活费:以死者生前或者残者丧失劳动能力前实际扶养的、没有其他生活来源的人为限,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居民生活困难补助标准计算。对不满十六周岁的人抚养到十六周岁。对无劳动能力的人扶养二十年,但五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最低不少于十年;七十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对其他的被扶养人扶养五年。
(十)交通费:按照当事人实际必需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
(十一)住宿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标准计算,凭据支付。
随着社会秩序的有序进行,交通安全知识的普及变得越来越重要,广大群众更加有必要学习相关内容。驾驶车辆的安全性需要驾驶员时刻引起注重,同时道路交通法的规则也需要自觉遵守。
<<案发地
*
<<手机号
*
·
深圳证券交易所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规则 第一章 总则 1.
深圳证券交易所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规则第一章总则1.1为规范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行为、发行人及相关义务人的信息披露行为,维护证券市场秩序,保护投资者和可转...
·
车祸死亡赔偿金如何分配
车祸死亡赔偿金如何分配目前,因为交通事故导致人员死亡的情况居多,而此后对事故进行处理,就需要肇事者进行相应的赔偿,这其中就包括了死亡赔偿金。那么在实践...
·
怎么计算交通事故伤残赔偿
交通事故中造成人员受伤和造成人员死亡的赔偿是严重不同的,既然涉及到的赔偿项目都不同,那么具体对赔偿的计算当然也是有所差异的。那您知道该怎么计算交通事故...
·
交通违章后该怎么处理
交通违章后该怎么处理一、交通违章后该怎么处理一般程序的情形是:依照法律、法规对违法行为人作出200元(不含本数)以上罚款、暂扣或者吊销驾驶证、对单位处以...
·
其实在生活当中喝酒不开车这种做法,是我国每一个公民都完全可以
其实在生活当中喝酒不开车这种做法,是我国每一个公民都完全可以做到的。自从国家颁布了醉驾的标准以后,还是有一部分司机在醉驾的标准上瞎琢磨,有的时候认为自...
·
交通事故赔偿严重伤害流程是什么?
交通事故赔偿严重伤害流程是什么?一、报案事故发生后,事故各方车辆应停在原地,保留好事故现场,并立即向保险公司和交警部门报案;如有人员伤亡,应立即送往...
·
交通事故同等责任负刑事责任吗?
交通事故同等责任负刑事责任吗?交通事故同等责任如果确实构成交通肇事罪就需要负刑事责任,双方当事人均有下列情形的,为同等责任:(一)机动车追撞前方同车...
·
交通事故诉讼费标准是怎样的
发生交通事故后,如果双方当事人无法在赔偿问题上达成一致,可以通过提起诉讼的方式来解决。说到诉讼,你知道交通事故诉讼费用收取的标准是怎样的吗?这个问题,我...
·
发生了交通事故以后
发生了交通事故以后,需要专业的相关人员和相关单位进行实地查看,定夺事故的责任方,再进行赔偿处理。一般来说,事故的主要责任方所赔偿的要多一些。在进行交通...
·
交警打电话传唤不去有权提车吗
交警打电话传唤不去有权提车吗1、一般情况下,为了查清事故原因、收集证据而扣押车辆的,查清事故原因后应当放行,即应当在事故发生后十日内作出事故认定书,并放...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
电话:025-84110110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网
版权所有 2009-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