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师团队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电 话:025-84110110
  •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分公司签订合同是否需要授权?

分公司签订合同是否需要授权?

一、分公司签订合同是否需要授权?

1、分公司签订合同一般不需要特别授权,但分公司自身不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在未经公司授权的情况下对外签订施工合同,公司可能不会承认该合同对公司的约束力,不会承担基于分公司擅自签订合同导致的民事责任。

2、根据《公司法》第十四条的规定,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3、根据《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

  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4、一般情况下,分公司对外以自己名义签订的合同,只要在其经营范围内,或者虽然超出经营范围但签订合同内容不违反国家限制经营、特许经营以及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经营规定,应当认定该合同为合法有效

二、设立分公司应该提交的材料包括哪些?

1、《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企业设立登记申请表》、《投资者名?》、《企业负责人登记表》、《企业经营场所证明》等表格;

2、《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及《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3、《指定(委托)书》;

4、总公司拨款证明;

5、公司对分公司负责人的任命文件,负责人不是本地的需要提供暂住证复印件;

6、加盖公司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7、总公司章程(应提交经公司登记机关备案并己加盖登记机关菱形章的章程)复印件;

8、公司拨付给分公司使用的资金数额证明文件;

三、分公司有哪些特征?

1、分公司是由隶属公司依法设立的;

2、分公司没有自己独立的财产,与隶属公司在经济是统一核算,其在经营活动中的负债由隶属公司负责清偿。其实际占有和使用的财产是总公司财产的一部分,列入总公司的资产负债表中。

3、分公司不是公司,它的设立不须依照公司设立程序,只要在履行简单地登记和营业手续后即可成立。

4、分公司不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没有自己的章程,没有董事会等形式的公司经营决策和业务执行机关;

5、分公司没有独立的名称,其名称只要在总公司名称后加上分公司字样即可。

其实,成立分公司之初,总公司到工商局办理营业执照等这些行为也就表明了总公司已经受理了分公司相应的经营权,那么在以后,每签一份合同都不需要事无巨细的到总公司进行报备,可是分公司也应该遵守总公司规定的相关管理制度。




南京<{{lmname}}>律师
<<案发地*
<<手机号*

·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
    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1、拟订集团公司《劳动合同管理制度》和《劳动合同书》标准文本;2、制订与劳动合同相配套的各项规章制度;3、办理集团公司本部员工和子...


·私募股权公司股东要求有什么?
    私募股权公司股东要求有什么?股东是股份制公司的出资人或叫投资人。以股东主体身份来分,可分机构股东和个人股东。机构股东指享有股东权的法人和其他组织。机构股...


·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条件是什么?
    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条件是什么?一、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是不是必须是外商独资?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是指全部资本由等额股份构成,股东以其所认购的...


·设立分公司所需资料包括哪些?
    设立分公司所需资料包括哪些?一、设立分公司所需资料包括哪些?设立分公司所需资料包括以下材料,1、总公司的正本营业执照原件2、总公司的正本营业执照复...


·企业改制程序具体是怎样的
    企业改制程序具体是怎样的因企业的所有权归属性质不同,有的为国有企业,有的为集体企业,还有的是民营企业和外资企业。不同所有权性质的企业可以进行转化,就...


·在我国公司法人是责任人吗
    在我国公司法人是责任人吗在我国如果有公民担任一家公司的公司法人的话,那么其实在一定程度上,如果公司发生了违规操作的现象的话,那么该自然人是需要承担一定...


·怀孕期间被公司辞退怎么赔偿
    怀孕期间被公司辞退怎么赔偿女性在孕期、产期或者哺乳期的时候,都是受到劳动法的保护的,如果公司将女性辞退,是要按照相关的法律条例对女性进行补偿的。当...


·企业改制资产分配原则要注意哪些内容?
    我们常见的公司企业类型一个是有限责任公司,之所以称之为是有限责任公司,是因为公司中的股东,只要按照自己的认缴出资额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就可以了,所以为...


·并购公司流程是怎样的
    并购公司流程是怎样的?公司经营不善,想上市却有心无力,或是其他原因不得不被其他公司并购的时候,收购方和被收购方都要注意兼并合同中的保证条款,保证己方的...


·外资企业减资流程是怎样的?
    外资企业减资流程是怎样的?外资企业减资流程是怎样的一、申请条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企业,不能申请减资:1、现行法律、法规对注册资本有下限规定,其调整后的...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