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518-99110
首页
房产买卖
房产租赁
拆迁安置
离婚房产
建筑工程
工程欠款
法律咨询
联系我们
房屋产权
|
房产赠与
|
物业管理
|
业主维权
|
房屋拆迁
|
拆迁维权
|
婚姻家庭
|
房产继承
|
土地使用
|
建筑许可
|
施工承包
|
房产开发
|
工程索赔
|
合同法
|
法律顾问
律师团队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电 话:025-84110110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投诉商标侵权行为应提交的材料有几种
www.nj64.cn
投诉商标侵权行为应提交的材料有几种1、投诉书:应列明投诉人姓名或名称、地址、联系电话、商标权利情况;(由商标代理机构代理的还应列明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电话);被投诉人姓名或名称、地址、侵权事实及相关情况;投诉的法律依据和要求及投诉日期。2、营业执照及复印件。3、商标注册证及复印件。4、侵权证据:包括侵权的实物、商标标识、有关票据、照片等。5、代理委托书。国内商标注册人可以委托他人投诉,但应提交由委托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委托商标代理组织投诉的,应出示能证明该组织具有代理资格的有效证件;国(境)外商标注册人要求保护其商标专用权的,应委托国家指定的商标代理组织代理投诉,并提交中文投诉文件及经认证或公证的代理委托书及相关的证明材料。二、商标侵权如何计算赔偿额《商标法》第五十三条规定:“有本法第五十二条所列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之一,引起纠纷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请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时,认定侵权行为成立的,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没收、销毁侵权商品和专门用于制造侵权商品、伪造注册商标标识的工具,并可处以罚款。当事人对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处理通知之日起15日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向人民法院起诉;侵权人期满不起诉又不履行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进行处理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根据当事人的请求,可以就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第五十六条规定:“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为侵权人在侵权期间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或者被侵权人在被侵权期间因被侵权所受到的损失,包括被侵权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前款所称侵权人因侵权所得利益,或者被侵权人因被侵权所受损失难以确定的,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50万元以下的赔偿。综上,权利人可以选择不同的方式主张权利,计算赔偿额时可以通过工商或质监部门查账获得,若仍无所获,可以计算自己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在发生商标侵权之后,向有关主管部门进行投诉,也不失为一种比较好的方式。当然,如果对投诉的结果不满意,那么还可以通过其他的途径解决,最常见的就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而一般常见的商标侵权行为,就包括假冒货仿冒注册商标、销售侵犯商标权的商品、没有经过商标权人的同意就擅自更换其注册商标。实践中,对于这些行为,商标权人应当多加注意。
<<案发地
*
<<手机号
*
·
买二手房是否必须交定金?
在看好商品房的时候,一般开发商都会要求购房者缴纳一定数额的购房定金,然后在约定的时间内来签订商品房购房合同。那实践中,买二手房是否必须交定金呢?详细内...
·
新婚姻法婚后一方买车是共同财产么?
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颁布,《婚姻法》将废止。夫妻双方在结婚前一般都有自己个人的财产,这个应属于夫妻的婚前财产,夫妻结婚之后,双方工作...
·
交通强制险的赔偿范围是什么?
交通强制险的赔偿范围是什么一、交通强制险的赔偿范围是什么交强险的赔偿项目,是以《民法通则》作为原则,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
·
交通事故赔偿是不是夫妻共同债务一般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交通事故赔偿是不是夫妻共同债务一般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前提是因交通肇事车辆运行所得利益是夫妻共同财产。夫妻为共同生活或为履行抚养、赡养义务等所负债务,...
·
一、申请诉讼时交通事故赔偿件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一、申请诉讼时交通事故赔偿件需要准备什么材料?(一)证明原、被告主体资格的证据1、原告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身份证明资料,如身份证、户口簿等。2、原告...
·
交通事故的误工费怎么算误工费赔偿计算公式为:误工
交通事故的误工费怎么算误工费赔偿计算公式为:误工费赔偿金额=误工收入(元/月)×误工时间。(1)有固定收入人员的误工费赔偿金额=正常情况下劳动工作收入-事故受伤...
·
一、交通事故伤一般骨能评残不?
一、交通事故伤一般骨能评残不?交通事故伤一般骨可以评残,具体的评定等级情况可以对照相关规定来执行。交通事故致残的,应在治疗终结后,由具有资质的伤残鉴...
·
没钱交抚养费怎么办?
没钱交抚养费怎么办?依据我国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给付抚养费的一方没有经济收入的,可以用其财物折抵后支付子女抚育费。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
·
一、交通事故无伤残精神损失费可以主张吗?
一、交通事故无伤残精神损失费可以主张吗?交通事故没有伤残一般是不能获得精神损失费的,具体情况可以由司法机关鉴定处理,并对精神损失情况进行鉴定。精神损害赔...
·
摩托车追尾汽车责任如何划分
摩托车追尾汽车责任如何划分生活中,不仅经常出现汽车追尾汽车的情况,摩托车追尾汽车的情况也不少见。当然对于摩托车,有一部分我国是将其认定为机动车的,但有...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
电话:025-84110110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网
版权所有 2009-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