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师团队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电 话:025-84110110
  •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公证离婚协议书的程序是什么?

生活中,不少当事人都会选择协商的方式来离婚。同时,为了避免事后反悔,一部分当事人会选择公证离婚协议书。但是,很多朋友都不知道公证离婚协议书的程序是什么。为了解决您的困惑,我们为您搜集了如下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什么是离婚协议书公证
离婚协议是指夫妻双方解除婚姻时,以协议的形式对家庭财产进行分割、处分及明确债权、债务的享有和承担,有子女的夫妻对子女的抚养费的支付等事宜所做的约定。离婚协议公证是指公证机关依法证明当事人之间签订《离婚协议》的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这是一种双方法律行为公证。
二、离婚协议如何公证及离婚协议书公证需要的材料
申办离婚公证,当事人应提交以下证件和材料:
1、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户口本;
2、离婚证书或民事调解书、判决书(判决离婚的还应提交原法院出具的该判决书已生效的裁定证明);
3、户籍地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离婚后未再婚证明原件。
4、委托亲属代为办理的,提供亲属关系证明和代理人身份证。
5、委托他人办理的,提供有效的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
6、申请人遗失离婚证的,应提供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解除婚姻关系证明书》。离婚公证只能根据离婚证书、民事调解书、判决书、裁定书证明当事人在何年何月何日离婚,并不能证明当事人现在是否再婚。当事人还可以申请公证处对其未再婚的声明进行公证。
7、如果为解放前离婚的,须提供本人工作单位或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出具的解除婚姻关系证明。证明应当详列离婚双方的姓名、性别、出生时间、离婚时间、离婚地点。
三、离婚协议公证的程序、流程
在办理离婚协议公证时,夫妻双方当事人必须本人亲自到场,不能委托他人代理,具体的程序是:
1、审查当事人的身份及行为能力、意思表示。
2、审查离婚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及协议内容
(1)询问离婚双方当事人是否自愿离婚,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
(2)审查当事人的婚姻状况,未成年子女是否作了妥善安排
(3)宣传法律,询问双方当事人对共同财产的处理意见
(4)询问双方当事人对债权债务的处理意见
(5)询问双方当事人对探视权的约定
3、出具离婚协议的公证书
四、离婚协议需要公证和生效时间
1、选择性
离婚协议可以公证也可以不公正,因为离婚协议是夫妻双方在民政部门办理完离婚登记手续之后才生效,所以即便是离婚协议已公证了,但双方没有办理离婚手续,离婚协议也不能生效。这样看来离婚协议书公证的意义不是很大,没有太多必要性。
2、必要性
如果当事人为了保险起见也可以选择将离婚协议公证。以上就是关于离婚协议书公证的有关内容,如果您觉得离婚协议书公证心里会踏实些,那您就按照上面介绍的程序进行离婚协议书公证;如果您觉得离婚证已拿到手,离婚协议书也已经在民政局备案,没有必要花那份公证费,那不用去公证处办理离婚协议书公证。
公证离婚协议书的程序 是比较简单的,关键在于您要提前准备好相关的材料。上文中提到的相关文件材料您在准备提交时,只需要提供复印件即可,所以,我们建议您在办理时要妥善保管原件,原件将作为复印文件的真实性证明材料,在后续的纠纷处理中对您是十分有用的。同时,聘请律师帮您全程代理公证也是十分便捷、高效的方法之一。


南京<{{lmname}}>律师
<<案发地*
<<手机号*

·监护权和抚养权的区别是什么
    现如今,很多家庭的婚姻多多少少都会存在着问题,到最后心疼的却是孩子,然而,比较广泛受到您关注的话题就是孩子的监护权和抚养权,那么“监护权和抚养权的区别...


·一、如果有孩子财产离婚怎么分?
    一、如果有孩子财产离婚怎么分?《婚姻法》第十七条明确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


·怎样要回孩子抚养权比较好
    孩子的抚养权问题一直都是离婚中一个很难处理的问题,夫妻双方都想争夺孩子的抚养权,有的一方放弃了孩子的抚养权,之后又想要回抚养权。但是怎样要回孩子抚养权...


·分居3年算是自动离婚吗?
    分居3年算是自动离婚吗?有些夫妻常常认为分居两年可以自动离婚,这是因为他们误解了《婚姻法》规定的“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可以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这条...


·其中一方精神病算婚姻无效吗
    婚姻是一个人一生中十分重要的一件事,但是有些不可抗逆的因素会让人不想拥有这段婚姻。比如说其中一方精神病算婚姻无效吗?这也不是当事人所愿意的,但也许会因...


·在我国非法集资家属怎么处理
    其实我国公民还是比较注重家庭观念的,在某些情况下,如果家里面有人触犯我国的刑法,属于刑事案件当中的犯罪嫌疑人的话,肯定会对家里人的生活都会带来一定的影...


·离婚后抚养费怎么出,抚养费的计算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在离婚后,拥有孩子探视去权的一方需要按照离婚协议或者法院判决的规定,定期足额的支付抚养费。也可以相应的享有孩子的探视权。离婚时,可以约定离婚后抚养费怎...


·彩礼的返还数额该怎么确定
    结婚由男方家给付给女方家的财物被称为结婚彩礼,现如今在很多地区结婚都流行这样的习俗,当然从法律上面讲,并没有要求结婚必须要给付彩礼。而现实中,要是最终...


·没离婚又结婚算重婚吗?
    没离婚又结婚算重婚吗?1.与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又登记结婚而重婚,也即两个法律婚的重婚。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登记结婚,有重婚者欺骗婚姻登记机关而领取结婚证的...


·离婚小孩的抚养权该谁
    离婚小孩的抚养权该谁离婚后孩子的归属,哺乳期内的孩子,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父亲则需按月按法院的判决或双方协议的数额支付孩子的抚养费。2周岁以下的...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