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师团队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电 话:025-84110110
  •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什么情况属于商标侵权?

什么情况属于商标侵权商标法对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做出了法律上的界定,有下列五种:(1)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为商标侵权行为。这里所称的同一种商品是指与注册商标核定使用的商品相同的商品;类似的商品是指在商品的功能、用途、原料、销售渠道、消费对象、生产经营者等方面,易使消费者难于辨别其来源而产生误认、误购现象的商品;相同商标是指在视觉上无差别或差别甚为细微的商标;近似的商标是指对商标进行整体比较,不易辨别,使消费者产生混同的商标。(2)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为商标侵权行为。这是指作为商品的销售者不应当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如果销售就是一种商标侵权行为。但是要使每一个经销商品的人,弄清数以千计、数以万计的商品的使用商标的状况,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所以要考虑实际情况,正确地理解和运用这项法律规定。(3)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为商标侵权行为。这里应当强调的是,商标作为区别商品来源的标志,它的有形载体是商标标识,商标是通过商标标识发挥识别商品的作用。商标标识包括带有商标的包装物、标签、封签、说明书、合格证等物品。正是由于商标标识是体现商标专用权的一种载体,所以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这些商标标识的行为是商标侵权行为。(4)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为商标侵权行为。这项侵权行为的产生是由于在经营行为中未经商标注册人的同意而更换商标,所谓经营行为是将商品更换了商标后再投入市场。(5)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行为,也属于是商标侵权行为。这一项是概括上述四项不能包含的其他商标侵权行为,从这一项规定中表明了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的最基本的特征,就是给他人的商标专用权造成损害,可以说,是否造成损害是是否侵权的重要标志。二、商标侵权行为如何处理?商标专用权是一种财产权,得到法律的保护;注册商标的合法权益也是商标管理秩序所依法维护的。对商标侵权行为的处置,在商标法中做出了规定,有以下几层意思:1、有商标法所列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之一,引起纠纷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2、对于商标侵权纠纷,当事人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请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3、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依法定程序进行;如果是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的,在处理时认定侵权行为成立的,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没收、销毁侵权商品和专门用于制造侵权商品、伪造注册商标标识的工具,并可处以罚款。4、当事人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依照行政诉讼法向人民法院起诉;侵权人期满不起诉又不履行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5、进行处理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根据当事人的请求,可以就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近年来,随着对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视,越来越大商标侵权的事件被报道出来。在发生商标侵权事件之后,作为商标权人,其利益势必会受到损害,因此就要求商标权人能够积极主动的采取措施,追究侵权人的责任,借此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南京<{{lmname}}>律师
<<案发地*
<<手机号*

·商标流程无效宣告中怎么办?
    商标流程无效宣告中怎么办?注册商标"无效宣告中"是注册商标的存在状态,表示该注册商标已被其他单位或个人申请无效,或被商标局宣告无效,正在复议或在诉诉过程中。...


·实用新型专利年费标准是怎样的
    实用新型专利年费标准是怎样的法律对实用新型专利的最长保护期限为10年,要想获得这么长的保护,则专利权人就需要每年按照规定交纳专利年费。那么这个实用新型专...


·驰名商标的跨类保护范围是怎样的
    驰名商标的跨类保护范围是怎样的与普通商标、注册商标相比,法律显然要对驰名商标的保护更多、更全面,不仅是在同类当中作出了保护,甚至还进行了跨类保护。那我...


·最新发明专利申请书格式
    最新发明专利申请书格式专利在被发明出来之后,并不是自动取得专利权的,此时需要所有人向专利部门提出申请,也就是要提交一份书面的发明专利申请书。那么这个发...


·处理专利侵权的方式有几种
    1.依据我国的相关法律规定,当专利权被侵犯的时候可以通过合法的方式来进行维权处理,主要的维权处理方式有以下几个方面。(1)如果是因为专利权被其他人侵犯了,引...


·专利强制许可有什么规定 ?
    专利强制许可有什么规定?1、强制许可的概念所谓强制许可是指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下,特定的民事主体可以向国务院专利行政主管部门申请由该主管部门依据公权...


·商标侵权的方式是指什么
    商标侵权的方式是指什么根据《商标法》的规定,下列商标使用形式,为侵犯商标专用权的主要表现形式:(一)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


·著作权保护有没有期限?
    著作权保护有没有期限?著作权的保护是有期限的,具体的期限情形如下:1.作者为公民的期限保护期为作者有生之年及死亡后50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


·抢注国际商标制止方法有哪些
    抢注国际商标制止方法有哪些为了防止以后再次出现类似的恶意抢注行为,保护知识文化品牌,应该采取哪些措施呢?我认为,主要应该从法规制度和文化品牌自身两方...


·怎么确定演绎作品的著作权人
    怎么确定演绎作品的著作权人我国著作权法规定:“改编、翻译、注释、整理已有作品而产生的作品,其著作权由改编、翻译、注释、整理人享有,但行使著作权时,不得...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