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518-99110
首页
房产买卖
房产租赁
拆迁安置
离婚房产
建筑工程
工程欠款
法律咨询
联系我们
房屋产权
|
房产赠与
|
物业管理
|
业主维权
|
房屋拆迁
|
拆迁维权
|
婚姻家庭
|
房产继承
|
土地使用
|
建筑许可
|
施工承包
|
房产开发
|
工程索赔
|
合同法
|
法律顾问
律师团队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电 话:025-84110110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哺乳期能够离婚的情形都有哪些
www.nj64.cn
哺乳期能够离婚的情形都有哪些1、自愿离婚情况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一条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协议离婚由双方协商并就子女及财产分割达成协议,到民政部门办理离婚手续,发给离婚证书。这种方式比较自由,不受时间期限的约束。2、诉讼离婚情况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3、人民法院的调解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根据上文的解答,我们知道要是男方在孩子哺乳期内提出离婚的话,一般法院是不会允许的,当然特殊情况除外。但如果是女方提出离婚的话,就可以。二、哺乳期能不能离婚?(一)丈夫提起离婚诉讼根据婚姻法的规定,妻子处于哺乳期的,男方提出离婚是不可以的。但是,在女方哺乳期期间,男方提离婚并非绝对不允许,如果女方有重大错误,或因婚后与人通奸怀孕,或者分娩期间与人乱搞两性关系等,人民法院查明属实,可以受理该离婚案。(二)妻子提起离婚诉讼妻子可以在哺乳期离婚。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女性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可以提出离婚。如果女性决意要在哺乳期离婚,经法院审理查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无和好可能的,法院依据事实情况可以判决离婚。尤其是男方的过错使女方提起离婚,那么判决其离婚对女性和婴儿可能反而会更好,更有利于保障她们的权益。(三)夫妻协议离婚协议离婚是指,夫妻双方都愿意离婚,并且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的问题达成协议后,前往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领取离婚证。婚姻法没有对哺乳期期间的协议离婚予以禁止。因此,只要夫妻双方愿意且达成协议,那么夫妻可以在哺乳期办理协议离婚。婚姻家庭中,女方哺乳期间是受到保护的,主要就体现在此时男方起诉离婚的话,法院一般不予受理。当然,这不代表夫妻就不能解除婚姻关系。如果双方可以协商一致离婚,那当然可以解除婚姻关系。而在诉讼离婚的情况下,由女方提起离婚诉讼或者男方存在特殊情况,那么都是会依法受理案件。
<<案发地
*
<<手机号
*
·
一方起诉离婚要哪些材料之——必备材料(1)原告方
一方起诉离婚要哪些材料之——必备材料(1)原告方的身份证原件,审核完即归还原告。(2)双方夫妻关系的证明,一般可提供结婚证和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
婚姻法规定到法院起诉自动离婚吗
婚姻法规定到法院起诉自动离婚吗?没有自动离婚。我国现行《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第2款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
·
离婚后发现一方婚内出轨可以要求财产重分吗?
财产分割一直是离婚的重要的后果之一,很多夫妻因财产分割变成仇人的。所以,处理好财产分割,对夫妻和平离婚是非常有帮助的。但离婚后发现一方婚内出轨可以要求...
·
离婚财产申报制度具体是什么?
在离婚案件中,关于财产分割以及孩子的抚养权分配是最为头疼的问题。而财产分割中,因为涉及到许多因素,最后的结果经常仍然不如人意。于是,就出台了离婚财产申...
·
国家赔偿实行的规定
国家赔偿法是主要针对于那些本无罪却被法律误判的人,也有对于公民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对于这些案例国家都有相应的赔偿或补偿规定,而每个制度都会...
·
当事人和外国人离婚需要什么手续
当事人和外国人离婚需要什么手续一,当事人和外国人离婚需要什么手续(一)涉外离婚登记程序,和外国人离婚,国内一方,应携带的证件、材料:1、本人的户口簿...
·
事实婚姻从几几年开始不算
事实婚姻从几几年开始不算2001年12月26日颁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规定:“未按婚姻法第八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
·
离婚后要争取孩子的抚养权吗
离婚后要争取孩子的抚养权吗?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出现以下法定事由时可以变更子女抚养关系: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2...
·
婚姻法规定的夫妻共同财产
婚姻法规定的夫妻共同财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1)工资、奖金;(2)生产、经营...
·
自愿离家出走能报案吗不想回去咋办
离家出走超过48小时,自己寻找没有结果的情况下,可以报警。家人出走下落不明,一般情况超过24小时,公安机关才会立案。如走失人有被不法侵害迹象的,随时可以向...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
电话:025-84110110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网
版权所有 2009-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