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518-99110
首页
房产买卖
房产租赁
拆迁安置
离婚房产
建筑工程
工程欠款
法律咨询
联系我们
房屋产权
|
房产赠与
|
物业管理
|
业主维权
|
房屋拆迁
|
拆迁维权
|
婚姻家庭
|
房产继承
|
土地使用
|
建筑许可
|
施工承包
|
房产开发
|
工程索赔
|
合同法
|
法律顾问
律师团队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电 话:025-84110110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新房网签备案后能撤备案吗
www.nj64.cn
新房网签备案后能撤备案吗新房网签备案后能撤备案的。开放商在卖房子之前会把自己所卖的房子到房产局进行备案,在不是原则问题上的情况下是不可以撤销备案的。不过是因为网上备案跟实际相差很远的情况下,要走申请才可以进行撤案,否则不支持。《房屋交易合同网签备案业务规范(试行)》规定:在城市规划区国有土地范围内开展房屋转让、租赁和抵押等交易活动,实行房屋网签备案,实现新建商品房和存量房买卖合同、房屋租赁合同、房屋抵押合同网签备案全覆盖。二、除以下8种情形外,原则上不得撤销或变更合同信息1、因房地产开发企业工作人员失误,将购房人信息录入错误,需要更正合同信息的(提交错误内容及更改说明);2、户口本常住人口登记卡表中登记的家庭成员之间,变更合同买受人信息的(提交户口本、身份证);3、开发企业与购房者之间因某方违约而发生纠纷,经仲裁机构、法院裁定或判决需要解除合同的(提交裁定或判决的有效证明);4、房屋交付公告自公布之日起90日内,购房者所购房屋因质量存在严重问题,经有关部门认定,需解除合同的(提交由质量监督部门出具的质量鉴定报告);5、购房者办理贷款手续未获批准,合同无法继续履行并承担违约责任,需要解除合同的(提交不能受理贷款的有效证明);6、购房者(或者直系亲属)因患重大疾病急需资金等原因,需要解除合同的(提交二级以上公立医院相关证明);7、商品房交付后,实测建筑面积与合同约定误差超过±3%,合同中已约定解除的(提交测绘机构的房屋测绘报告);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写明具体内容并提交相关证据)。如果双方协商达成统一意见,可以到房产管理部门办理撤销手续。买卖双亲自房管局交易窗口办理手续包括签署许文件(例申请书、身份证证件、撤销协议书、原合同等)随着网络时代的不断发展,很多信息都是全国联网状态。不管是买房子还在租赁房子,都需要在网上办理网签,这个是对租赁人以及买房人的一种保护。办理网签之后也是可以撤案的,前提是要双方协商好,然后进行申请办理即可。
<<案发地
*
<<手机号
*
·
大理市内房屋拆迁补偿标准
大理市内房屋拆迁补偿标准众所周知,房屋拆迁是需要支付被拆迁人拆迁补偿的。目前,我国各省市都确地了自己的房屋拆迁补偿实施细则,同时,对于城镇和农村的房...
·
房屋租赁合同解释
房屋租赁合同经常会出现在我我们的生活中,无论你是出租者,还是租房者,房屋租赁合同都与我们息息相关,那么法律对于租赁合同是怎么规定的呢?房屋租赁合同解释...
·
离婚房产可以给子女吗?
离婚房产可以给子女吗离婚时,房屋产权纠纷一直是最难协商的问题。很多夫妻由于不愿把房子给另一半,而自己一时又无法拿出足够房屋折价款,选择吧房子过户给孩子...
·
根据法律规定房屋使用权能继承吗?
根据法律规定房屋使用权能继承吗?一、根据法律规定房屋使用权能继承吗?根据法律规定房屋使用权不能继承。但是,通过间接操作的方法,仍然有两条途径可以实现...
·
一、父子之间可以签署房屋买卖协议吗?
一、父子之间可以签署房屋买卖协议吗父子之间可以签署房屋买卖协议,主要双方都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就可以通过买卖的方式过户房屋。父子之间的房产过户可以...
·
二手房违约金是多少?
根据调查,在购买二手房的过错中一方出现违约的可能性是很大的,此时另一方可以追究违约方的违约责任,也就是要求其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那么二手房违约金是多...
·
房屋他项权利状什么意思
一、房屋他项权利状什么意思?房屋他项权证是指在他项权利登记以后,由当地的房管部门核发和抵押人持有的一种权利证书。也就是说房屋他项权证是由房屋产权登记...
·
有房贷如果房主死亡怎么办
有房贷如果房主死亡怎么办1、继承人继承房产贷款人去世后,其房产由法定继承人继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九条规定:“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
·
一、第一次贷款买房要注意什么?
一、第一次贷款买房要注意什么?第一次贷款买房要注意的是:合理进行资金规划;选择“靠谱”房源;优先使用公积金贷款;注意个人征信情况;无法按时还款可申请延期;...
·
购买期房的注意事项都有哪些
期房是相对于现房的,开发商在取得了国家规定的一些资质之后,就可以在商品房尚未修建完工之前,就开始销售房屋,这样的房屋就被称之为期房。但此时由于商品房没...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
电话:025-84110110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网
版权所有 2009-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