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518-99110
首页
房产买卖
房产租赁
拆迁安置
离婚房产
建筑工程
工程欠款
法律咨询
联系我们
房屋产权
|
房产赠与
|
物业管理
|
业主维权
|
房屋拆迁
|
拆迁维权
|
婚姻家庭
|
房产继承
|
土地使用
|
建筑许可
|
施工承包
|
房产开发
|
工程索赔
|
合同法
|
法律顾问
律师团队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电 话:025-84110110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公司债务清收的相关规定是怎样的?
www.nj64.cn
公司债务清收的相关规定是怎样的?公司债务清收的相关规定是审查编制债务人清册,确定破产企业债权。及时发出债务催交通知单?并按不同情况作好登记。编制债权清收计划?确定清收方式?。如对接到催收通知后仍拒不清偿的债务人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对提出异议的,申请人民法院裁定执行;对作出分期或者延期清偿计划的,应及时催讨等。二、其他具体法律条文的规定制定切实可行的债权清收工作人员责任制极工作?时收回债权?。对债务人或担保人确有偿债能力而拒不偿债的清收项目,以及已严重资不抵债或濒于破产的企业,或经核算无法保证回收资产大于诉讼或其他费用的项目,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经公司批准可采取由律师事务所风险代理形式进行清收。风险代理清收由清理单位提出申请,公司资产保全办公室和法律办公室审核后,报公司领导审批。清收项目结束,经财务部门对实际回收资产与清收业务台帐等核对无误后,按有关规定销帐。涉及仲裁、诉讼的,-清理单位应写出书面报告;如收回实物资产的,应出具中介机构的评估报告、产权证明、法院判决书等有效文件,并列明财产清单,移交财务部门入帐;如发生坏帐损失的,由公司根据有关规定统-报请核销。以上内容就是关于公司清收的具体规定,了解清收债务的程序以及法律的具体规定对于公司债务的及时处理有重要的作用。通常情况下公司内部的一个债务的话,它都是由会计或者是专门的人员来进行一个记录的,只有拥有这样的一种记录之后,才不会关于债务问题,会发生一些搞不清楚的状况,所以在进行具体的清收的时候,要有一些具体的凭证,从而来索要债务。
<<案发地
*
<<手机号
*
·
企业债务清偿的原则有哪些
企业债务清偿的原则有哪些一、企业债务清偿的原则是什么债务清偿是企业债务运动即借债一用债一还债中的必然现象和重要环节。企业要开展好负债经营活动,必须摒...
·
公司破产倒闭后如何追债
在我国企业大量的拖欠案件中,有相当一部分欠款时间很长,有的甚至长达四五年。随着时间的推移,债务人的状况会发生各种变化,多数情况会越来越差,常常会出现如...
·
债权债务消除的原因有哪些
债权债务消除的原因有哪些?债权债务关系是在社会市场经济之中广泛存在的一种关系,人们通过建立债权债务关系类获取利润。但债权债务关系不是永久存在的,在一定...
·
逾期付款承担违约责任吗
逾期付款承担违约责任吗(一)合同没有约定违约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24条第4款规定“买卖合同没有约定逾期付款违...
·
不安抗辩权民间借贷中有哪些权利?
不安抗辩权民间借贷中有哪些权利?在现在这个经济联系密切的社会下,或多或少的都会和他人发生经济关系。而经济关系中最显著的关系,就是借贷关系。而借贷关系中...
·
凭借借条起诉法院不受理怎么办
凭借借条起诉法院不受理怎么办一、凭借借条起诉法院不受理怎么办凭借借条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但是不被不受理的首先需要明确为什么不被受理,具体可以从以下几...
·
被继承人债权债务处理范围有哪些
被继承人债权债务处理范围有哪些一、被继承人债务的范围被继承人的债务属于遗产中的消极财产,又称为遗产债务。因此,只有在被继承人死亡时尚未清偿的依法应由...
·
保证金存款质押合同怎么写 保证金存款质押合同范本
保证金存款质押合同怎么写保证金存款质押合同范本出质人(以下称甲方):身份证号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号码:住所:法定代表人:电话:传真:质权人(以...
·
法律规定赌债夫妻共同债务吗
赌债夫妻共同债务吗赌债是指夫妻一方因赌博所欠的债务。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赌债是否是夫妻共同的债务呢?答案显然是否定的,理由如下:一方赌博所借的债务,由于...
·
现金借条有效期是多久?
现金借条有效期是多久借条的有效期是指借条的诉讼时效,借条的诉讼时效不影响借条本身的效力。只要是合法签订的真实有效的借条无论多久,借条本身都是有效的。时...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
电话:025-84110110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网
版权所有 2009-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