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518-99110
首页
房产买卖
房产租赁
拆迁安置
离婚房产
建筑工程
工程欠款
法律咨询
联系我们
房屋产权
|
房产赠与
|
物业管理
|
业主维权
|
房屋拆迁
|
拆迁维权
|
婚姻家庭
|
房产继承
|
土地使用
|
建筑许可
|
施工承包
|
房产开发
|
工程索赔
|
合同法
|
法律顾问
律师团队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电 话:025-84110110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疫情期间不发工资怎么投诉
www.nj64.cn
疫情期间不发工资怎么投诉?1、首先劳动者应先固定证据,收集好自己确实出勤上班活在家上班的证据,如工作记录、打卡考勤记录、公司通知等等。2、向劳动局和劳动监察大队投诉解决。3、投诉未果的情况直接申请劳动仲裁。二、疫情期间公司恶意拖欠工资的仲裁流程是什么?1、提交申请书:当事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书,并按照被申请人数提交副本。2、仲裁受理:仲裁委员会应当自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仲裁委员会决定受理的,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五日内将申诉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决定不予受理的,应当说明理由。3、开庭审理:仲裁庭应当于开庭的五日前,将开庭日期、地点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对申请人按照撤诉自理,对被申请人可以做缺席裁决。4、仲裁调解:仲裁庭处理劳动争议应当先行调解,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促使当事人双方自愿达成协议。调解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根据协议内容制作调解书,调解书自送达之日起具有法律效力;调解未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及时裁决。5、仲裁裁决: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延长期限不超过十五日。仲裁庭裁决后应当制作仲裁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假如用人单位在疫情期间,已经就工资待遇和复工时间等相关问题跟员工沟通过了,一般来说在这种特殊情况之下,很少有职工会不理解公司的决定,可是,针对那些已经复工的企业,以疫情为借口恶意拖欠工资的是一定要及时投诉的。
<<案发地
*
<<手机号
*
·
右手小指半脱节是几级工伤?
右手小指半脱节是几级工伤?1、根据所描述的伤情,结合《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GB/T16180-2014的相关规定,如果仅仅是脱臼,估计很难到达伤残等...
·
如果做工伤认定委托律师要多少钱?
如果做工伤认定委托律师要多少钱如果涉及劳动仲裁的话,请一个律师一般仲裁费10元,律师通常根据标的额收取10%的风险费用,前期还有一个预交费用,一般是几千...
·
如果入职半个月辞职有工资吗
如果入职半个月辞职有工资吗一、入职半个月辞职有工资吗?入职半个月辞职是有工资的。当月入职和当月离职的员工当月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实际出勤天数。...
·
退休返聘人员的个税怎么算
一、退休返聘人员的个税怎么算我国《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兼职和退休人员再任职取得收入如何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5〕382号)规定,“退休人...
·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包括晚上吗?
劳动人员在和用人单位确定好劳动关系之后,劳动人员就要对用人单位履行相应的劳动义务,而用人单位就要对劳动人员进行劳动权利的保护。然而,劳动关系从确立到变...
·
劳动合同到期时间怎么算法?
劳动合同到期时间怎么算法?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合同到期时间计算应当是根据合同当中约定的期限来进行计算的。事人订立合同,应当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
·
我们大家在工作方面的事情都是非常关心的
我们您在工作方面的事情都是非常关心的,现在的我们也有很多人是在公司当中上班的,对于公司当中上班的人来说都是需要对公司方面的问题有了解的。公司有的时候会...
·
没有劳动合同想辞职可以吗?
没有劳动合同想辞职可以吗?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为不定期劳动关系,劳动者可以随时终止劳动关系,而不用提前30天。相关法律规定《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
抗辩权在劳动合同中行使应该注意什么问题?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之后,在工作中发现不合理的规章制度或着针对劳动者个人的不利的限制或着处罚,劳动者可以行使抗辩的权利,拒绝用人单位不合法的安...
·
朝阳工伤认定流程是怎么规定的
关于工伤认定的流程,在我国的工伤保险条例当中是有规定的。所以不管是由员工个人申请工伤认定,或者是单位申请工伤认定的话,都要严格遵守工伤认定的流程,依法...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
电话:025-84110110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网
版权所有 2009-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