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518-99110
首页
房产买卖
房产租赁
拆迁安置
离婚房产
建筑工程
工程欠款
法律咨询
联系我们
房屋产权
|
房产赠与
|
物业管理
|
业主维权
|
房屋拆迁
|
拆迁维权
|
婚姻家庭
|
房产继承
|
土地使用
|
建筑许可
|
施工承包
|
房产开发
|
工程索赔
|
合同法
|
法律顾问
律师团队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电 话:025-84110110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哪些作品不受中国著作权法保护
www.nj64.cn
哪些作品不受中国著作权法保护
一、哪些作品不受中国著作权法保护
不受著作权法保护或不适用于著作权法的作品包括:
(1)依法禁止出版、传播的作品;
(2)法律、法规,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译文;
(3)时事新闻;
(4)历法、通用数表。
二、关于未发表的作品是否有著作权。
根据《著作权法》第2条规定:中国公民、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的作品,不论是否发表,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
《著作权法实施条全》第6条规定:著作权自作品创作完成之日起产生。
可见,我国采用的是自动保护原则。也就是说,我国的作者是否享有著作权不是以作品是否发表为前提的,而是作品一经完成,作者就自动享有著作权。
因此,作者对未发现的作品也同样是作者的创作成果。
可以说著作权的产生与作品的发表并不等同。
虽然已发表作品与未发表作品都受到著作权法的保护,但二者在法仍有一定的差别。
例如依《著作权法》第22条的相关规定,已发表的作品可以被合理使用,而未发表的作品则不可以;
依该法第35条和第37条的规定,已发表的作品可以被法定许可使用,而未发表的作品则不可以。
因此,只要您的作品不在上述的范围内,就受到著作权法的保护,即使未发表,您也依法享有著作权。
三、著作权保护分一般主体与特殊主体:著作权主体一般为作者,即直接创作作品的人。
1,公民。创作作品的公民是作者,作者可依法成为著作权的主体;
2,法人。由法人主持,代表法人意志进行创作,并由法人单位承担责任的作品,法人视为作者;
3,非法人单位由非法人单位主持,代表非法人单位意志进行创作并由非法人单位承担责任的作品,非法人单位视为作者;
4,外国人。外国人的作品首先在中国境内发表的,依法享有著作权;
5,国家。(1)国家接受已故作家遗赠作品著作权;(2)古籍作品无作者或作者不明确;(3)国家将某些作品收归国有;(4)法人或非法人单位变更或终止后,其作品的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在保护期内,无承受其权利义务的法人或非法人单位的。特殊情况下,合作作品、编辑作品、职务作品、委托作品、演绎作品、电影作品和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则需依法确定著作权人。
虽然著作权的客体是作品,但并不是所有的作品都能够受到著作权法的保护,这里就要求作品达到著作权法中规定的条件才行。对著作权的保护,有国民待遇原则、起源国待遇和第三国待遇。至于著作权的产生是自动的,不存在申请,仅仅只有登记程序。
<<案发地
*
<<手机号
*
·
如何认定职务作品的著作权归属?
如何认定职务作品的著作权归属?《著作权法》第十六条规定:公民为完成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工作任务所创作的作品是职务作品,除本条第二款的规定以外,著作权由...
·
商标侵权的证据构成包括哪些?
商标侵权的证据构成包括哪些?1、有关侵权者情况的证据。常言道,知己知彼,百战百胜。因此,侵权者确切的名称、地址、企业性质、注册资金、人员数、经营范围等...
·
2023年抢注商标有什么风险
2018年抢注商标有什么风险1、商标被抢注后,想要注册回来,就会牵扯到法律官司。2、商标被别人抢注成功后,商标的使用权就归注册人持有。原来的品牌名就不得再使...
·
侵权商标按什么量刑处罚
侵权商标按什么量刑处罚根据侵犯商标行为的不同,认定构成不同犯罪的,那对应的判刑标准也不一样。对于商标侵权,可能涉及到以下几种犯罪。(一)假注册商标罪。根...
·
计算机软件是否受著作权保护?
计算机软件是否受著作权保护?计算机软件是受到著作权保护的;根据《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第7条的规定,除计算机软件的程序和文档外,著作权法不保护计算机软件开...
·
商标侵权投诉方式有哪些?
一、商标侵权投诉方式有哪些?商标侵权可向市工商局商标管理处或者工商分局商标广告合同管理科投诉,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请求处理的,...
·
用正当方式抢注商标的行为是否侵权?
一、用正当方式抢注商标的行为是否侵权?如果他人是用正当的方式抢注商标的行为实际上不属于侵权。因为按现行的《商标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即“不得以不正...
·
短视频受著作权保护吗?
短视频受著作权保护吗?一、短视频受著作权保护吗?短视频受著作权保护。短视频作品需要满足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的具体表达,具有独创性,并且还能以有形形式...
·
构成专利侵权?
构成专利侵权有哪些情形一、构成专利侵权有哪些情形1、生产性侵权生产性侵权包括两个方面:(1)是生产、制造别人的专利产品;(2)是使用别人的专利技术直...
·
一般专利权的有效期限是多久?
一般专利权的有效期限是多久 在被授予了专利权之后,那么申请人就会成为专利权人,此时自己的专利就会受到法律的保护,自然专利权人也会享受到一定的权利。...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
电话:025-84110110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网
版权所有 2009-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