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师团队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电 话:025-84110110
  •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下大雨摔伤算不算工伤?

下大雨摔伤算不算工伤?

一、下大雨摔伤算不算工伤

工作中摔伤的,算工伤;上下班途中摔伤,不是工伤。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二、申办条件

1、职工经区、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认定为工伤(确认为老工伤)人员。

2、用人单位按规定缴纳工伤保险费。

3、工伤职工事故发生月已参加本市社会保险,并按规定缴纳了社会保险费。

三、申请材料

1、《认定工伤决定书》或《确认意见书》复印件

2、《鉴定结论书》复印件

3、待遇享受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下同),及本人在本市指定金融机构范围内开立的实名制结算账户卡(折)复印件

4、劳动能力鉴定费用原始票据

5、根据工伤职工的不同情况,还需分别携带下列材料:

(1)配置辅助器具的,需携带《配置辅助器具确认书》复印件和配置辅助器具费用原始票据。

(2)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小时工)、协保人员,需携带与承担工伤责任用人单位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劳务协议)或用工登记名册复印件以及工伤职工负伤前12个月的工资性收入凭证。

(3)申领工伤保险待遇时用人单位已发生变化的,企业单位的需携带承继单位愿意承担工伤责任的书面证明及上级主管部门的批文或分立、合并及转让的相关证明材料;机关单位的需携带《干部介绍信》或《商调函》;事业单位的需携带组织调动的相关证明材料。

(4)因第三人的侵权行为被认定为工伤的,需携带《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复印件或其他有效证明材料。

(5)申领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的5-10级工伤职工,需携带下列材料:

①用人单位需携带注明双方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原因的书面情况说明(加盖用人单位公章)

②若属于工伤职工本人提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需携带有关证明材料(如辞职报告等)原件及复印件

③若属于45周岁以上女性工伤职工的,用人单位需携带该工伤职工是否从事管理或技术岗位的书面情况说明(加盖用人单位公章)

6、用人单位若提出已垫付部分工伤保险待遇的,需携带由工伤职工签收的已垫付的相关凭证

7、委托他人办理的,需携带委托书和被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用人单位申领的无需携带)

用人单位办理的,材料复印件由用人单位加盖公章;个人办理的,材料复印件由本人签名。

注:为确保及时办理社保业务,参保人员应提供具有结算功能的个人实名制银行账户,具体情况可咨询您账户所属的银行

综上所述,下大雨摔伤如果是在工作中则算工伤,是上下班途中则不算工伤,工伤待遇的申请流程应该由用人单位向劳动局提出申请,得到工伤认定的额决定,最后单位进行相应的赔偿。只要符合工伤申请条件的都可以,并且需要准备好申请材料,等待申请完成。




南京<{{lmname}}>律师
<<案发地*
<<手机号*

·工资欠条怎么能要到钱
    如果对方欠款到期不还的,债权人可以先与债务人协商还款,如果债务人拒绝还款的责任,债权人可以到法院进行起诉要求对方还钱。由于公司未能按时发放劳动报酬,劳...


·在我国劳动关系期满视为延续吗?
    为了充分维护广大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我国制订了完备的法律体系,其中就包括和劳动者密切相关的劳动法。可是,许多人不太了解劳动关系期满的含义和具体应对措施。...


·临时工工资个税征收是怎样的?
    临时工是特殊的劳动群体,法律上也没有临时工这个概念,那么临时工需要缴税吗?交什么税?临时工工资个税征收又是怎样的?为了解决这几个问题,我们专门整理了这篇...


·工程质量最低保修范围及期限在我国是怎样规定的?
    工程质量最低保修范围及期限在我国是怎样规定的?当代社会,工程质量对于任何一个人来说都是非常非常值得关注的焦点,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对于工程质量的保障通常...


·一、南通市工伤待遇包括哪些内容?
    一、南通市工伤待遇包括哪些内容?根据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如下:(一)治(医)疗费。治疗工伤所需费用必须符合工伤保险诊...


·工伤住院待遇包括哪些?
    在部分较为危险的行业中工作,工伤的发生概率相对更高一些。在一般工作中,也可能发生工伤。劳动者在工作中的付出,公司与社会应该对他们的人身财产权益进行依法...


·对于劳动合同不及时续签劳动合同是否需支付双倍工资
    对于劳动合同不及时续签劳动合同是否需支付双倍工资可以要求单位支付双倍工资。另单位应当为你们购买社会保险,否则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直接申请劳动争议...


·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以下几个原则:(一)合法原则
    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以下几个原则:(一)合法原则。合法是劳动合同有效的前提条件。所谓合法就是劳动合同的形式和内容必须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首先,劳动合同...


·如何撰写学校弱电工程投标书
    如何撰写学校弱电工程投标书一、什么是工程招标工程项目招投标是指业主对自愿参加工程项目的投标人进行审查、评议和选定的过程。业主对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容...


·拖欠工程材料款纠纷诉讼注意事项
    拖欠工程材料款纠纷诉讼注意事项拖欠工程材料款纠纷诉讼注意事项一、诉讼时间的掌握企业应选择起诉的最佳时机:工程款拖欠,涉案工程已竣工验收并签字盖章...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