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师团队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电 话:025-84110110
  •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无名合同的法律适用规则为什么内容

无名合同的法律适用规则为什么内容 (一)无名合同法律适用的原则
合同法的基本原则贯穿于合同法整个领域,是合同法的宗旨和价值判断的集中体现。当然,无名合同的法律适用也应当遵守合同法的基本原则,这里主要强调契约自由原则和公序良俗原则。
1、契约自由原则。此原则为私法领域意思自治原则最突出的体现。这一原则保障了合同当事人自由而不受外部非法干预地进行协商,确定当事人之间相互的权利义务关系,也就是保障当事人的意思自由的状态。这是使当事人受自己的意思表示约束的前提。市场经济的合同法奉行契约自由,在对利益的追求中,当事人订立债权合同,往往按照自己的利益期待制订具体的内容。无名合同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必将会越来越多。契约自由原则既要求,只要当事人自由创造的合同种类与内容,不违反公共秩序,没有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没有违反国家强制性规范,法律应当予以保护;又要求合同本身要具有法律的拘束力,裁判机关应当将双方合意所形成的合同作为处理无名合同的依据之一。
2、公序良俗原则。所谓公序良俗,包括“公序”与“良俗”两个部分,其中“公序”也就是公共秩序,是一种由法律规则、原则和相关制度所组成的“规范秩序”;而“良俗”也就是善良风俗,是指某一特定社会在特定时期所尊重的最基本的伦理要求。公序良俗是对无名合同的具体约定是否有效的检验标准之一,当事人之间的任何约定不得违反公序良俗原则的要求,否则即为无效约定。公序良俗原则是无名合同是否有效的一个重要的判断标准,本文开始部分所举的事例事实上也涉及到了是否违反公序良俗原则的判断。自古以来,人们都认为人们之间的感情,尤其是男女之爱是神圣的,但是租友协议出现后,竟可以通过这一纸协议(有的连书面的协议也没有)租个男(女)朋友回家,这一现象是否违背了公序良俗原则?本文认为,应该综合考虑。公序良俗在不同国家和地区以及同一个国家和地区的不同时期,有不同的含义,其具体所指受文化、宗教、社会发展程度等因素的影响而千差万别。租友协议是否有效应当结合当时当地人们的普遍认识和通行的社会风俗。同时,对于公序良俗这一原则的运用必须持严格的态度。如果允许任意援用,当事人的正当自由不免成为司法者道德观念的牺牲品。
(二)无名合同法律适用的具体规则
结合上文的论述以及我国法律的规定,特别是我国现行《合同法》第124条规定,本文认为无名合同的适用应当遵循以下规则:首先,契约自由,当事人自主约定的内容具有法律效力,只要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和公序良俗,就都应当作为处理无名合同的首要依据。其次,当事人无约定或者约定不明时,民法总则及合同法总则的规定应作为处理无名合同纠纷的依据,依据特别法优于普通法的法律位阶原则,合同法总则的规定应当优于民法总则规定适用。再次,根据无名合同的类型的不同,适用不同的具体的法律规则。
1、纯粹无名合同。其法律适用正如史尚宽先生所说:“在纯粹无名合同,除适用法律行为及契约通则外,具体的就各契约之经济的目的及当事人之意思,类推适用关于其类似之有名契约之规定”。也就是当事人约定及法律规定之外,类推适用合同法分则或者其他法律中规定的最相类似的合同的规定。
2、合同联立。单纯外观结合的合同联立,因其各部分法律适用并不对其他部分产生任何影响,故各合同分别适用法律关于各自有名合同的规定。而对于相互依存的合同联立,因各部分的效力具有牵连关系,在分别适用各自有名合同规定的基础上,还应对各部分合同的效力以及相互影响进行分析,被依存合同效力出现瑕疵时,依存合同也应共其命运。
3、混合合同。作为最重要的无名合同类型,混合合同的法律适用主要存在着三种方法,分别是:吸收主义、结合主义以及类推适用主义。
(1)吸收主义,该主张认为可以将混合合同区分为主要和非主要两个部分,主要部分吸收非主要部分,适用法律关于主要部分有名合同的规定。该方法看似简单便利,只需区分合同中的主要部分与非主要部分即可,但并非所有混合合同都能或都容易区分主次,而且何为主要部分,裁判者与当事人,当事人之间意见也未必完全统一。这一方法在现实中很难进行。
(2)结合主义,该方法主张分解混合合同的内容,使其各部分分别适用法律关于有名合同的规定,考虑当事人的意思表示,系统地发现混合合同的法律效果。该方法的优点在于相对尊重了当事人的意思自治,并考虑到了混合合同中各有名合同部分的独立价值。但是,不同有名合同的作用与价值或许并不一样,结合主义的方法会导致混合合同的法律效果无法统一。
(3)类推主义,该方法已被我国立法所接受,是指在处理混合合同时,法院应该比照最相类似合同的法律或立法意图、法理精神,对案件作出裁判。相比较而言,类推主义较好地解决了混合合同法律适用的问题。充分利用现有法律规定,有利于保证法的稳定性;有明确类推的对象,有利于预防裁判案件的任意性;可操作性强,有利于明确具体的解决问题,需要强调的是,类推必须把握混合合同的基本要件和本质特征,并考虑当事人的意思表示。
以上就是我们对“无名合同的法律适用规则为什么内容的”的回答。出来我国《合同法》明文规定的十五种合同外的其他合同都是无名合同,可见无名合同并不少见。我们对待无名合同应该和对待其他合同一样谨慎,遵守其制定的规则。


南京<{{lmname}}>律师
<<案发地*
<<手机号*

·非诉讼业务委托合同内容有哪些?
    非诉讼业务委托合同内容有哪些?一、非诉讼业务委托合同内容有哪些?甲方:乙方:甲方因事宜,现委托乙方指派的律师为其代理上述事宜的有关非诉讼法律事...


·订立抵押合同要符合什么条件
    订立抵押合同要符合什么条件一、订立抵押合同要符合什么条件1、抵押人主体资格:(1)设定抵押的财产有共有人时,应先得到所有共有人的同意并由所有共有人出...


·可撤销合同成立条件是什么
    可撤销合同成立条件是什么?(1)因重大误解订立的;(2)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


·按法律规定保险合同有偿无偿
    按法律规定保险合同有偿无偿?保险合同是有偿合同,体现为投保人以支付保险费为代价换取保险人在保险事故发生时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承诺。有偿合同的特点...


·合同违约诉讼书范文是怎样的?
    合同违约诉讼书范文是怎样的?(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


·贸易合作合同范本怎么写?
    贸易合作合同范本怎么写?贸易合作合同范本甲方:乙方:甲、乙双方就建立业务合作关系,促进乙方为甲方更快拓展市场,同时确保乙方利益神圣不可侵犯。为明...


·签写租赁合同的注意事项是什么?
    签写租赁合同的注意事项是什么租赁合同就是指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给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实践中经常会发现诸如房屋租赁的合同纠纷,因此当...


·合同生效需要多久,有哪些内容
    合同生效需要多久,有哪些内容一、合同生效的定义:是指已经依法成立的合同在当事人之间产生一定的法律约束力,亦即法律效力。合同生效意味着双方当事人享有合...


·买卖合同解除权的除斥期间是什么意思?
    买卖合同解除权的除斥期间是什么意思?除斥期间是指法律规定某种民事实体权利存在的期间。权利人在此期间内不行使相应的民事权利,则在该法定期间届满时导致该民...


·效力待定的合同有哪几种?有哪几类?
    效力待定的合同有哪几种?有哪几类?一、《民法典》将效力待定合同规定为三类1、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2、无权代理人以本人名义订立的合同;2、无处分...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