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师团队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电 话:025-84110110
  •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没收物品价值是否计入罚没款?

没收物品价值是否计入罚没款?没收物品价值不计入罚没款,罚没金额不包含没收物品折合金额。没收物品和罚没款是两个不同概念,如果“没收物品折合金额”折算成罚没金额的话。罚没款属于行政性处罚,属于没收款。会单独标注说明的。罚没款,主要是指对违反相关法规、条例的行为和事实进行的处罚款,没收款,也可以是行政性处罚、收费的款项,通常我们习惯性的叫罚没款。比如交通违规时,交警开出的罚单,需要缴纳的款项,就属于罚没款。罚没收入是财政收入的一种形式。国家司法、公安、行政、海关或其他经济管理部门对违反法律、法令或行政法规的行为按规定课以罚金、罚款或没收品变价收入,以及各部门、各单位追回的赃款和赃物变价收入等。税务机关经办的税款滞纳金、补税罚款收入,通过税收渠道上缴,不属于罚没收入。罚没收入是对违章、违规行为实施的一种经济处罚,罚没收入比税收具有更明显的强制性和无偿性,是财政收入的一种特殊形式,与税收相比,罚没收入缺乏固定性,具有定向性、一次性的特征,对取得财政收入缺乏稳定可靠的保证。二、 法律依据《监察机关没收追缴和责令退赔财物办法》第四条 根据检查、调查结果,对依法应当由监察机关没收、追缴或者责令退赔的,应当作出相应的监察决定。在作出责令退赔的监察决定前已经退赔的,应当履行有关手续,但可以不作监察决定。第五条 没收、追缴和责令退赔财物,应当开具相应的凭证。没收、追缴的凭证格式由监察机关商同级财政部门制定。责令退赔的凭证格式由监察部统一制定。监察机关应加强对各种凭证的管理,严格执行凭证领用、保管和缴销制度。第六条 没收、追缴和责令退赔财物,应当依照《监察机关调查处理政纪案件办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将监察决定书送达有关部门、单位和人员。责令退赔的财物,需要直接退赔给原主的,在将监察决定书送达被执行人的同时,还应当告知原主。第七条 拒绝执行没收、追缴和责令退赔财物决定的,监察机关应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条例》第四十六条第五项的规定给予责任人相应的行政处分。交通执法、综合执法、公安等一些行政单位的处罚一般是罚没款。像一些拿房产、珠宝等作为抵押物的物品被银行、法院进行没收的就不是了。没收的罚款是不能要回的。广大群众在生活中可以以此进行比较。





南京<{{lmname}}>律师
<<案发地*
<<手机号*

·债务人怠于行使债权转让抵销权在司法上的认定是怎样
    债务人怠于行使债权转让抵销权在司法上的认定是怎样债权债务纠纷可以说是生活中最为常见的纠纷之一,在诉讼中也是一样。在通常情况下,债权人对于债务人都是积极...


·知道拖欠货款不好但是没钱怎么办?
    知道拖欠货款不好但是没钱怎么办?欠钱不还怎么办1、诉前财产保全诉前财产保全就是将对方的账户、房子、车等财产查封上,防止对方转移财产。这一步并非必须的...


·退役军人欠钱不还怎么办?
    退役军人欠钱不还怎么办?可以持相关证据材料,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还款。只要有债务人的居住地址,联系方式,法院都会受理。但是去法院起诉,并不一定会...


·军人欠债不还找谁,可以起诉吗
    军人欠债不还找谁,可以起诉吗?一、军人欠债不还找谁,可以起诉吗?可以起诉。和普通欠钱一样处理;先要找到他人,然后起诉他,要保留好相关证据:欠条、通话记...


·一、起诉离婚财产和债务怎么分?
    一、起诉离婚财产和债务怎么分?在离婚财产分割上,就是夫妻双方有平等地分割共同财产的权利,平等地承担共同债务的义务。在离婚分割共同财产时,不应损害财产效用...


·诈骗贷款罪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诈骗贷款罪的构成要件有哪些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双重客体,既侵犯了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对贷款的所有权,还侵犯国家金融管理制度,贷款是指作为贷款人...


·一、夫妻离婚隐瞒外债怎么办需要一起承担吗?
    一、夫妻离婚隐瞒外债怎么办需要一起承担吗?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具体意见》第17条规定:“夫妻为共同生活或为履行抚养、赡养义...


·问父母借钱借条怎么写?
    问父母借钱借条怎么写?借条借款人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出借人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因用于(生意周...


·在我国借钱人夫妻都坐牢了欠的钱该找谁要?
    在我国借钱人夫妻都坐牢了欠的钱该找谁要?根据请《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欠款人坐牢仍然可以起诉他。只是起诉地点要变,一般来说是要在被告所在地起诉,你这种...


·夫妻共同债务偿还顺序是否有规定
    夫妻共同债务偿还顺序是否有规定?夫妻共同债务的偿还顺序是没有规定的,因为我国法律上并不允许民众个人申请破产,债务偿还顺序问题有夫妻两个人自己根据借款合同...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