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518-99110
首页
房产买卖
房产租赁
拆迁安置
离婚房产
建筑工程
工程欠款
法律咨询
联系我们
房屋产权
|
房产赠与
|
物业管理
|
业主维权
|
房屋拆迁
|
拆迁维权
|
婚姻家庭
|
房产继承
|
土地使用
|
建筑许可
|
施工承包
|
房产开发
|
工程索赔
|
合同法
|
法律顾问
律师团队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电 话:025-84110110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机动车保费方面商业车险是要降低吗
www.nj64.cn
机动车保费方面商业车险是要降低吗?商业车险的报废可以根据驾驶员的实际情况降低,具体的规定是:出险次数为1年5次及以上的,次年保费为当年保费的2倍;1年4次的,为1.75倍;1年3次的,为1.5倍;1年2次的,为1.25倍;1年1次的,不打折;1年未出险的,85折;2年未出险的,7折;3年未出险的,6折。关于商业车险的相关意见:1、单方面事故几百元可解决的,不建议报保险。如果出现一些小刮小蹭就立即报保险,一次理赔不过几百元,但由于报案次数过多最终导致保费大幅上涨,确实有些得不偿失。2、双方事故2000元以下走交强,2000元以上看情况。若是发生双方事故,会涉及到赔付对方,2000元及以下是走交强险赔付即可,若是超过2000元的,以及还要修自己的车,还需用到商业险中的三责险和车损险,会增加一次商业险的出险次数。所以是否用保险修自己的车还是需要根据自己车的损失来考虑。3、当年已理赔次数越多,小事故报保险就越不划算。4、不确定是否要索赔时可以先报案暂缓赔付。保费的情况自己能够算出来,但是发生事故后,修车需要多少钱自己可不知道怎么办,这时,不妨先走完报案、定损等程序,这样可以避免维修过程中修理厂和第三者的漫天要价,但暂时不向保险公司申请索赔,等这个保险周期快结束时,可以综合考虑全年的出险情况、损失金额、次年保费上涨幅度,再决定要不要索赔。5、如果有人员重伤的情况直接找保险公司。同时,建议保额较少的险种已不必购买,如划痕险、玻璃险等等。这些险种即使全额赔付也不过几百、上千元,但却要占用出险次数。二、商业车险险种1、第三者责任险:这个险种与交强险相似,担任着交强险的补充角色,通俗的说,车主在开车时造成了别人的损失,那么这里的别人就属于第三人,人、物损失都包含在内。2、车辆损失险:在赔付了别人财务损失的同时,车主自身的损失怎么办?车辆损失为您解决。简单地说就是,您修理车辆由保险公司支付。3、全车盗抢险:根据字面意思也不难理解,就是车主在车辆被盗窃抢夺都可以得到的赔付。但是这里值得注意的是,赔付金额是根据投保金额计算,一般为百分之八十。并且,如果是因为车主丢失了车辆要是而引起的车辆盗窃,赔付金额会相应减少。4、车上责任险:车上责任险是车辆损失险的一种补充,车辆损失险保证了车辆自身损失,而车上险则保证了车上人员货物的损失赔付。5、玻璃单独破碎险:这是一种单独针对车辆玻璃的赔付险种,保险公司针对玻璃作为车辆的脆弱环节推出此险种,并且保险项目里区分国产玻璃和进口玻璃。6、车辆自燃险:这个理解起来就是非常简单了,车辆发生自然事件之后可获得赔付的险种。但是这里有连个默示条件,必须是非车辆自身原因发生的自燃和没有经过改装的机动车辆。我们购买商业保险的目的,当然不是抱着希望发生交通事故的这种心态,购买其他任何的保险都是为了给不可预知的意外事故提供一份保障,商业车险也不例外。关于商业车险保费方面的调整,不同的驾驶员购买商业保险要支付的保费都不一样。
<<案发地
*
<<手机号
*
·
交通事故人伤什么时候做伤残鉴定伤、残鉴定是指伤后
交通事故人伤什么时候做伤残鉴定伤、残鉴定是指伤后伤残程度鉴定。伤、残鉴定的范围包括交通事故伤残、工伤事故伤残、意外伤害伤残、打架斗殴伤残。一般由司法部...
·
河南交通事故赔偿标准的内容有哪些
交通事故是经常性出现的意外事故,当其发生时就会产生交通事故赔偿金,死者因他人致害受伤或死亡后由加害人给其近亲属所造成的物质性收入损失的一种补偿。那么具...
·
交通事故营养费赔偿天数如何计算一般可以参照司法鉴
交通事故营养费赔偿天数如何计算一般可以参照司法鉴定对营养期的鉴定,也可以根据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受害人出院后,伤情稳定后,可以到司法鉴定机构,做三期鉴...
·
无证驾驶摩托车出事故应该怎么样定责
无证驾驶属于交通违法行为,定责涉及到事故责任认定,且因为定责是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责任,也就是说,交通违法行...
·
在我国车子出事故运输挂靠公司有连带责任吗?
在我国车子出事故运输挂靠公司有连带责任吗?我们在生活当中见到的那些大型的客运车辆,一般都是把车子挂靠在专门的运输公司,和运输公司之间形成的是一种合同...
·
醉酒驾驶拘留多少天,醉酒驾车标准是怎样的
醉酒驾驶拘留多少天,醉酒驾车标准是怎样的一、醉酒驾驶拘留多少天根据最新修订的道交法中“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后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
·
火车票预售期是什么?
火车票预售期是什么时候?一、火车票预售期是什么时候目前,火车票预售期为30天。例如:1月1日发售1月30日以内的车票,互联网售票和电话订票的预售期30天(含当天...
·
儿童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
随着时代的进步和社会发展迅速,交通工具是越来越发达,而交通事故也是发生的越来越多。儿童交通事故的发生频率也是相当高的,着实是令人扼腕叹息。那么关于儿童...
·
一、交通事故赔偿后伤亡可否再次索赔?
一、交通事故赔偿后伤亡可否再次索赔?1、交通事故赔偿后伤亡可以再次索赔,索赔交通事故的责任者应当按照所负交通事故责任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具体应赔偿...
·
随着机动车数量的增加
随着机动车数量的增加,尽管许多城市已实施限制数量的政策,但仍有许多车辆在路上行驶。个人驾驶技术问题和一些突发事件会导致交通事故增加。如果无法通过谈判达...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
电话:025-84110110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网
版权所有 2009-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