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师团队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电 话:025-84110110
  •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公司股权无偿转让合同应该怎样书写

公司股权无偿转让合同应该怎样书写

一、公司股权无偿转让合同应该怎样书写

转让方:(以下称甲方)

身份证号码:

受让方:(以下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鉴于甲方在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合法拥有  %股权,现甲方有意转让其在公司拥有的全部股权,并且甲方转让其股权的要求已获得公司股东会的批准。

鉴于乙方同意受让甲方在公司拥有  %股权。

鉴于公司股东会也同意由乙方受让甲方在该公司拥有的  %股权。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就股权转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1)、股权的转让

1、甲方将其持有该公司______%的股权转让给乙方。

2、乙方同意接受上述转让的股权。

3、甲乙双方确定的转让价格为人民币______万元。

4、乙方同意在本合同双方签字之日向甲方支付______元,在甲乙双方办理完工商变更登记后,乙方向甲方支付剩余的价款______元。

2)、甲方声明

1、甲方保证所转让给乙方的股份是甲方在有限公司的真实出资,是甲方合法拥有的股权,甲方拥有完全的处分权。甲方保证对所转让的股份,没有设置任何抵押、质押或担保,并免遭任何第三人的追索。否则,由此引起的所有责任,由甲方承担。

2、甲方转让其股份后,其在有限公司原享有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随股份转让而转由乙方享有与承担。

3)、乙方声明

1、乙方以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2、乙方承认并履行公司修改后的章程。

3、乙方保证按本合同第一条所规定的方式支付价款。

4)、有关股东权利义务包括公司盈亏(含债权债务)的承受

1、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乙方实际行使作为公司股东的权利,并履行相应的股东义务。必要时,甲方应协助乙方行使股东权利、履行股东义务,包括以甲方名义签署相关文件。

2、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乙方按其所持股权比例依法分享利润和分担风险及亏损。

5)、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可变更或解除本协议,但甲乙双方需签订变更或解除协议书。

1、由于不可抗力或由于一方当事人虽无过失但无法防止的外因,致使本协议无法履行。

2、一方当事人丧失实际履约能力。

3、由于一方违约,严重影响了另一方的经济利益,使合同履行成为不必要。

4、因情况发生变化,当事人双方经过协商同意。

5、合同中约定的其它变更或解除协议的情况出现。

6)、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将争议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按照提交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甲乙双方均有约束力。

2、各自向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7)、其他

本协议正本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公司存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乙方(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签订的双方应声明这类股份的归属,无偿转让的实际情况进行书写。书写结束后,应到我国的工商部门和公证部门进行备案办理。一旦出现纠纷的,应按照合同规定进行办理,确保合同当事人员的合法权益进行解决。




南京<{{lmname}}>律师
<<案发地*
<<手机号*

·基金公司倒闭怎么办?有哪些
    基金公司倒闭怎么办?有哪些相关的规定一、基金公司会倒闭么?从理论上来说,基金公司有倒闭的可能,但基金公司都是由国内大型金融机构(四大银行和证券公司)...


·企业是否有强制拆迁的权利?
    企业是否有强制拆迁的权利?一、企业是否有强制拆迁的权利企业是没有强制拆迁权利的。被征收人不愿意签订拆迁补偿协议的,房屋征收部门会作出征收补偿决定,被...


·分公司法人和负责人有什么区别?
    分公司法人和负责人有什么区别?相信很多人对于一个公司或者是企业的法人以及负责人的理解有点错误,有些人认为这二者是等同的,法人就是公司的负责人,但是其实...


·公司开除孕妇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公司开除孕妇赔偿标准是怎样的1、若怀孕女职工存在法定过错,即《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之情形,用人单位可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且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2、若怀...


·公司法中股权质押需要告知其他股东吗
    公司法中股权质押需要告知其他股东吗一、公司法中股权质押告知其他股东吗?股权质押是需要告知其他股东的,我国法律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进行股权质押的,按公司...


·物流公司融资租赁的相关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物流公司融资租赁的相关法律规定是怎样的?在当今这个社会,融资租赁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经常被提到,他主要也是通过租赁来获取报酬。您都知道的是,租用他人东西...


·公司合并的手续法律事务具体有哪些规定?
    公司合并的手续法律事务具体有哪些规定?企业之间进行合并多半是为了能够强强联合,然后不断增强竞争力。为了规范这一块,我国对企业合并的相关法律事务有专门的...


·公司法人更名的有关内容是什么?
    公司法人更名的有关内容是什么?我们知道,公司法人是公司的代表,是具有民事权利的个体,对于公司发展作用巨大。所以,在某些情况下,需要进行公司法人更名手...


·私募基金公司备案办理
    私募基金公司备案办理基金管理人登记1、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向基金业协会履行基金管理人登记手续并申请成为基金业协会会员。2、私募基金管理人申请登记,应...


·如果公司不签合同怎么赔偿
    在当今这个社会,劳动者在工作时一定要注意维护好自己的权益,尤其是劳动合同等文件,不要觉得嫌麻烦、相信老板的为人就不签,到时候如果真的有什么问题、自己利...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