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518-99110
首页
房产买卖
房产租赁
拆迁安置
离婚房产
建筑工程
工程欠款
法律咨询
联系我们
房屋产权
|
房产赠与
|
物业管理
|
业主维权
|
房屋拆迁
|
拆迁维权
|
婚姻家庭
|
房产继承
|
土地使用
|
建筑许可
|
施工承包
|
房产开发
|
工程索赔
|
合同法
|
法律顾问
律师团队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电 话:025-84110110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被骗自愿解除劳动合同后果是什么?
www.nj64.cn
被骗自愿解除劳动合同后果是什么?
一、被骗自愿解除劳动合同后果是什么?
被骗自愿解除劳动合同后果是无法领取经济补偿金,劳动合同法规定,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如果能证明被骗,可以解除合同。如果有证据证明“之前他签的自愿解除劳动合同”是因欺骗而签订的,可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要求撤销。
二、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1、过错性辞退
(1) 概要
即在劳动者有过错性情形时,用人单位有权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过错性解除劳动合同在程序上没有严格限制。
用人单位无须支付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
若规定了符合法律规定的违约金条款的,劳动者须支付违约金。
(2)适用情形
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因劳动者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2、非过错性辞退
(1)概要
即劳动者本人无过错,但由于主客观原因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用人单位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履行法律规定的程序后有权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非过错性解除劳动合同在程序上具有严格的限制。
具体是指:用人单位应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1个月工资后,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选择额外支付劳动者1个月工资解除劳动合同的,其额外支付的工资应当按照该劳动者上1个月的工资标准确定。
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
(2)适用类型
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仍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导致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仍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需要明确的是,对于劳动者强行解除劳动合同的是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但如果是劳动者自愿解除的,或者是劳动者存在违法行为或者违反了用人单位的相关规章制度的,那么用人单位是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的,具体情况下应当协商进行认定。
<<案发地
*
<<手机号
*
·
劳动争议仲裁裁决书一经送达即发生法律效力吗
一、劳动争议仲裁裁决书一经送达即发生法律效力吗?事人对裁决不服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向法院起诉。调解或裁决的执行仲裁调解书自送达当事人之日起生效;仲裁...
·
工程建设管理的概念是什么
工程建设管理也是一件技术要求非常专业的事情,懂得对工程建设管理的这些人才,通常情况下在管理和工程建设这一方面都需要具备非常专业的知识。目前我国工程建设...
·
建筑工程实际承包个人如何缴税
建筑工程实际承包个人如何缴税一、建筑工程实际承包个人如何缴税个人承包工程时,工程承包人自行到税务去开工程劳务费发票,缴纳增值税,税率是3%。具体税种...
·
被炒鱿鱼了工资怎么算
被炒鱿鱼了工资怎么算离职交接工作时应当同时结算工资。《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
·
工厂倒闭,经销商跑路,起诉谁
工厂倒闭,经销商跑路,起诉谁一、工厂倒闭破产债权可以强制执行吗?破产债权是可以强制执行的债权。并非所有的债权都可以依强制程序而获得满足,有些债权,特别...
·
个体工商注册流程及费用具体有哪些
个体工商注册流程及费用具体有哪些经商在很多人看来是一个改变自己的途径,但如今随着管理体系的细化,对于个体工商注册流程及费用问题,如果不能够了解清楚,那...
·
劳动合同无违约金可以进行主张吗?
劳动合同无违约金可以进行主张吗?如果符合劳动合同法规定的违约金适用情形的,即使没有约定,也可以主张的。违约金条款的适用情形: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违约金条...
·
确认劳动关系的程序。
确认劳动关系的程序。大部分工伤案件都存在劳动关系不明确的问题,由于劳动关系是进行工伤认定的必备要件,在劳动关系不能得到证明的情况下,工伤案件的其他程序...
·
一、劳动合同试用期内被辞退有赔偿吗?
一、劳动合同试用期内被辞退有赔偿吗?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是可以要求支付双倍工资的,用人单位未和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做法是违法的,根据规定,建立劳动关系...
·
新员工入职三天有工资吗?
我们在进入用人单位之后,就会用人单位履行相应的劳动义务。而用人单位就会支付相应的劳动报酬作为对劳动者劳动权益的保障。因此,国家对于双方权利的保护,制定...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
电话:025-84110110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网
版权所有 2009-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