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518-99110
首页
房产买卖
房产租赁
拆迁安置
离婚房产
建筑工程
工程欠款
法律咨询
联系我们
房屋产权
|
房产赠与
|
物业管理
|
业主维权
|
房屋拆迁
|
拆迁维权
|
婚姻家庭
|
房产继承
|
土地使用
|
建筑许可
|
施工承包
|
房产开发
|
工程索赔
|
合同法
|
法律顾问
律师团队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电 话:025-84110110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买房子首付一般多少
www.nj64.cn
买房子首付一般多少
贷款买房有很多种,有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各个城市略有不同。首套的话,公积金贷款2成、商业贷款3成;二套住房多为4成。非普通住宅又有差别。在贷款前,你要先知道自己的公积金帐户上有多少钱,单位每月给你多少钱。只有知道自己的情况才能去贷款。公积金是职工的一种福利,贷款的利息比商业贷款低很多。商业贷款一般是可以和公积金一起,做成组合贷款,如果你要贷很多款,但是你的公积金余额有不多,这时可以组合贷款。确定自己的公积金后,就是去选房子。确定这个房子总价多少钱,首付多少,总价减去首付就是贷款的钱。首付是不能贷款的,所以你手上必须要有些现金,一般的首付是30% 。如果你手上的钱多于首付的30% ,那么你还可以再给现金,这样做的原因是减少你贷款的钱,因为贷款是要利息的,这样从总额来说,给的现金越多,贷的越少还是合算的,当然这个得由你自己的情况来决定。
二、买房凑不齐首付款怎么办
(一)因银行贷不足或贷不了款,买方又凑不齐首期款而想退房的,买方应第一时间发函通知业主无法履行合同,而业主可考虑没收定金及获得一定赔偿的情况下协商及时解除合同,避免因房价下跌造成更大损失。例如100万元的房子,价格下降到95万元,买方如果明确发函提出无力支付首期款无法履行合同,而业主继续拖时间导致房价下降到80万元,那么业主也是拿不到房价下降20万元的损失,而是5万元。(二)买方第一时间告知了卖方不能履行合同,那只是避免了因房价下跌导致业主的损失扩大,但如果在合同中没约定可以不继续履行合同,那么卖方还可要求买方继续履行。所以买方除了第一时间告诉卖方不能履行外,还可主动起诉业主要求解除合同。(三)协商赔偿也利于卖家。虽然在合同中约定了违约金为房价的20%,但法院一般也会衡量买方违约给业主造成损失的实际大小,在损失较小的情况下买方可以请求法院降低违约金。打官司最少也要有3个月时间,房价的走势就更难预测。而卖方的房价损失是从签订合同开始到起诉之日起计算,就算几个月后胜诉了房价一旦下降幅度大,那很可能违约金加房价损失都不能弥补房价下跌的金额。(四)如果定金较多,如有十几、二十万元,卖家可以考虑吃定金解除合同立即转卖。如果定金仅有几万元,可跟买方协商再补一点金额作为赔偿,快速解决对于卖方来说也有好处。贷款买房的时候由于实际房产的情况不同,因此导致首付款的比例不是一样的,其中针对首套房,通过公积金方式贷款则首付为2成,选择商业贷款的话那么首付就是3成。而要是属于二套住房,因为很多城市都在限购,因此二套房贷款的首付要求就比较高了多为4成。
<<案发地
*
<<手机号
*
·
婚前买房婚后还贷款离婚怎么分婚前一方付了房产的首付款
婚前买房婚后还贷款离婚怎么分婚前一方付了房产的首付款,婚后男女双方共同还贷的,房产登记在首付款一方名下的,该房产可以视为登记方的房产,但是具体分割也需...
·
一、在防控疫情期间房租能减吗?
一、在防控疫情期间房租能减吗?在防控疫情期间房租减免需要和房东协商。承租人租赁房屋的目的是使用房屋,因疫情防控需要致使承租人在短时间内无法正常使用房屋,...
·
一、买房备案了还需要网签吗?
一、买房备案了还需要网签吗?买房是需要进行网签的,不管是买二手房还是买新房,都是需要网签的,网签有一个很大的作用,就是防止“一房多卖”,如果一套房子已经...
·
一、在哈尔滨南岗买房子买二手的得多少钱?
一、在哈尔滨南岗买房子买二手的得多少钱?具体的金额的数目是需要根据卖房者和买房者之间的协议,关于二手房的价格都是可以进行协商的,个人买房后拿到的证件分别...
·
二手房过户手续流程是怎样的
近些年来,学区房或者交通便利成为人们买房子最为看重的方面之一,许多人买卖二手房是因为学区房的原因,这也促成了二手房交易市场的火爆,那么,对于买卖二手房...
·
一、房屋产权登记有哪些主体风险?
一、房屋产权登记有哪些主体风险?1、登记管理行为主体方面:(1)跨地域登记管理。如在市、县边缘地区,甲市登记机关对乙市房屋登记管理;也有登记机关对有些行政单...
·
按照房屋的所有权属来区分,可以将城市中的房屋分为公房与私房,
按照房屋的所有权属来区分,可以将城市中的房屋分为公房与私房,而对于私房自然公民是享有全部的所有权,不过此时可能存在多个共有人的情况。而要想将自己手里的...
·
新婚姻法第三者房产能否追讨?
在一段婚姻关系当中,自然会出现一系列问题。在婚姻关系续存期间,一方对另一方有不忠的行为,出现第三者,给第三者购买大量财物甚至购置房产,被出轨的一方该采...
·
房屋征收时,征收方需要提供哪些文件?
房屋征收时,征收方需要提供哪些文件?1.房屋征收决定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征收房屋的,需要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作出后...
·
房屋转租合法吗,转租是否合法
在不能继续租赁房屋,但此时租房期限又没到期的时候,有的人就会将房屋转租出去,目前在我国房屋转租合法吗?如果法律规定不合法的话,那么这样的行为就容易产生...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
电话:025-84110110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网
版权所有 2009-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