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师团队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电 话:025-84110110
  •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危险驾驶罪辩护意见包括哪些内容?

危险驾驶罪是一种十分危险的行为,不管是对于肇事者本人来说还是对其他人来说,危险驾驶都会危及到人们的生命安全,但是作为律师的话,既然当事人找到自己,就要尽自己的全力去为当事人辩护,没有对错可言,那么危险驾驶罪辩护意见包括哪些内容呢,下面就跟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一、被告人犯罪情节比较轻微,没有造成损害后果。

被告人酒后驾驶车辆至公益桥西侧时,被告人就把车停在了应急车道上,至此,危险驾驶的行为就停止了。

关于之后所发生的交通事故,首先,辩护人认为这个情节跟犯罪行为是无关的,危险驾驶是一种危险犯,危险驾驶的行为正在进行时,它的危险就存在,当车子停下来,危险驾驶行为就停止了,那犯罪行为也就停止了,而所发生的交通事故时是在被告人的车辆已经停在应急车道上,所以说,交通事故并不是因为危险驾驶所造成的,其次,事后交警作出的事故认定被告人是无责的,对方是全责。因此交通事故和危险驾驶没有任何刑法上的因果关系。

因此,被告人的危险驾驶情节比较轻微,并没有造成损害后果。希望法庭在量刑能够予以考虑,并对被告人从轻处罚。

二、本案从犯罪形态上看,应认定为犯罪中止。

被告人酒后驾驶的车辆自动停在应急车道上,自动结束了危险驾驶的行为。《刑法》第二十四条规定: 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

三、被告人主观恶性较轻,对社会危险性小。

被告人与朋友吃饭时喝了些酒,他酒量大、觉得自己非常清醒自认为不会出事的,然后开车回家。事后对被告人的酒精测试为155.9mg/100ml,并不属于深度醉酒,从被告人酒后顺利将车从朝阳三里屯开到公益西桥,并且将车停在了应急车道上,车停后还打开了双闪灯,可以安全的完成这一系列的动作,可以看出被告人是比较清醒的,显然,被告人的酒后开车行为,与醉酒飙车、追求刺激、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是有区别的,事后也感到极为懊悔并深感自责。

被告人酒后驾车的行为是因为法律意识淡薄,被告人是一个刚刚步入社会的青年,有时对自己的行为缺乏必要的克制,受到长期的公众陋习的影响,因本罪是刑法修正案八中新增加的罪名,对于法律的相关规定及其惩罚力度,公众认识不够,被告人在这方面也是意识淡薄,

四、被告人认罪态度好,有悔罪表现,而且是偶犯、初犯。

被告人积极配合司法人员的调查,从一开始就如实的供述了自己的醉驾行为,供述前后一致,毫无隐瞒。被告人此前一直是遵纪守法的青年,从未受过任何刑事及行政处罚,这次酒后驾车是偶犯,也是初犯,被告人已经能认识到自己行为的后果,表现出极大的悔意。人民法院对于自愿认罪的被告人,酌情予以从轻处罚。

综上所述,以上就是我们为您整理的关于危险驾驶罪辩护意见包括哪些内容的相关资料,针对危险驾驶罪的辩护内容而言无非就是从几个方面来为当事人寻找有没有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的情形,然后再进行整理之后写进辩护词里面,如果您还有什么不明白的地方,可以在线咨询相关律师。




南京<{{lmname}}>律师
<<案发地*
<<手机号*

·犯罪人持刀算抢劫还是敲诈
    犯罪人持刀算抢劫还是敲诈一、犯罪人持刀算抢劫还是敲诈涉嫌抢劫。《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


·犯罪预备属于从轻处罚的情况吗?
    犯罪预备属于从轻处罚的情况吗?根据刑法的规定,对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在一般情况下,由于预备犯仅仅处于犯罪的预备阶段,还没有...


·如何对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罪量刑处罚
    隐私权是自然人享有的以住宅和个人生活不受干扰,与社会关系的个人信息和个人事务不被不当披露为内容的人格权,包括个人信息的控制权、个人生活的自由权和私人领...


·刑法中寻衅滋事罪是第几条
    了解一个罪名,通过刑法了解是最有用的。寻衅滋事罪是刑法中的一个罪名,刑法对寻衅滋事罪的处罚有着明确的规定,但是很多人不知道具体在刑法中那个位置,那么,...


·对盗窃罪未遂的认定该怎么做
    在犯罪形态中具体可以分为中止、未遂以及既遂,其中可以说对中止犯的处罚是比较轻的,而对既遂犯的处罚也就是最重的。对于盗窃罪来讲,也是可能存在上述三种犯罪...


·非法集资犯罪司法审判与刑法解释是怎样的?
    非法集资是指某些人不经过政府机构批准,私自发行金融产品,吸收社会民众资金。非法集资严重干扰了社会市场经济秩序,破坏了金融产品市场的规则,对民众资金造成...


·诽谤情节严重多少次构成诽谤罪?
    在网络持续繁荣的今天,我们的生活逐渐因为互联网而发生了变革。而任何事物都是双面的,利弊同生。诽谤随着互联网的发展逐渐变多了起来,更严重的则构成了诽谤罪...


·刑事网络诈骗办案流程是怎样的
    刑事网络诈骗办案流程是怎样的?网络诈骗犯罪随着我国互联网的发展发案率呈现上升的趋势,为了打击网络诈骗犯罪,人们在遭遇到这类犯罪时应该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


·走私假币罪怎样认定
    生活存在硬币的两面,有正的一面,也有反的一面。有货币就会有假币;有正常的贸易,就有走私犯罪。在我国,行为人走私假币的行为一般认为犯走私假币罪,而此时要...


·聚众斗殴罪与故意伤害罪有什么不同
    聚众斗殴罪中的伤害行为,虽然与故意伤害行为一样,都侵犯了他人身体健康,但它们又有实质性的区别。那么,聚众斗殴罪与故意伤害罪之间到底有什么不同呢?我们整...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