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518-99110
首页
房产买卖
房产租赁
拆迁安置
离婚房产
建筑工程
工程欠款
法律咨询
联系我们
房屋产权
|
房产赠与
|
物业管理
|
业主维权
|
房屋拆迁
|
拆迁维权
|
婚姻家庭
|
房产继承
|
土地使用
|
建筑许可
|
施工承包
|
房产开发
|
工程索赔
|
合同法
|
法律顾问
律师团队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电 话:025-84110110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长沙征地补偿条例是如何规定的?
www.nj64.cn
长沙征地补偿条例是如何规定的?
我国各地政府都可以根据规定,征收使用权属于公民的土地,为体现公平,在征地之后,需要支付征地补偿。我们知道,征地补偿的金额,是根据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来确定的。长沙市立法机关为了能更好的约束行政机关的补偿行为,制定了长沙征地补偿条例。
一、长沙市征地补偿细则是什么
相关条例:
按照《关于执行湖南省征地补偿标准有关事项的通知》通知,新补偿标准实施前已发布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实施公告的,按原有标准执行。但是对征地补偿区域(片)的划分作了相应调整。据了解,征地补偿标准包含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两项之和。征收单位和个人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等,按照《长沙市征地补偿实施办法》(市政府令第103号)所规定的标准执行。
具体解释:
征地补偿标准包含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两项之和。征收单位和个人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等,按照《长沙市征地补偿实施办法》(市政府令第103号)所规定的标准执行。每亩最高补偿7.6万,最低3.8万。
对专业菜地、专业渔池和集体建设用地,给予高附加值补助:一类专业菜地58000元/亩、二类专业菜地40000元/亩;一类专业渔池22000元/亩、二类专业渔池11000元/亩。企业建设用地(砂石场、预制场、砖厂等用地除外)补助费,根据合法建设用地面积按300元/平方米的标准支付。征地补偿费主要用于被征地农民的原则,由市政府有关部门另行制定集体资产管理、使用和分配指导意见。
长沙市征地时将在征地补偿费中提取10%作为社保资金以确保被征地农民社保资金的落实。芙蓉区、天心区、岳麓区、开福区、雨花区按征地面积收取社保费90元/平方米;望城区、长沙县、浏阳市、宁乡县范围内被征地农民的社保费用,由县级人民政府统筹,在按照有关规定确保20元/平方米的社保费到位的前提下,可结合本地实际,科学制定社保费收取标准。
二、征地土地补偿计算公式
安置补助费=需要安置的人数×年产值×补偿倍数
需要安置的人数=被征地数÷征地前人均分配耕地数
例如:某市建设博物馆需要征收土地120亩,该耕地平均年产值为5000元/亩,征地方案批准补偿倍数为:土地补偿费10倍,安置补助费为10倍,该村人均耕地为0.8亩,问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各为多少元?
依据土地补偿费=被征地亩数×年产值×补偿倍数得知:
土地补偿费=120亩×5000元/亩×10倍=6,000,000.00元。
土地补偿费标准为:50000元/亩。
依据需要安置的人数=被征地数÷征地前人均分配耕地数得知:
需要安置的人数=120亩÷0.8亩=150人。
依据安置补助费=需要安置的人数×年产值×补偿倍数得知:
安置补助费=150人×5000元/亩×10倍=7,500,000.00元。
安置补助费标准为:50000.00元/人
依据安置补助费最高不超过每亩产值的15倍得知:
产值5000元×15倍即75000元/亩。
按每人50000元补偿标准计算每亩安置补助费标准为62500元,没有超过75000元/亩的最高标准限度,因此安置补助倍数合法有效。
土地补偿费与安置补助费两项之和为13,500,000.00元。
由征地实施政府国土局在安置补偿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一次性补偿给村集体和农户。
需要按照补偿条例中所规定的计算公式进行计算,对于不按照既定的规定支付补偿金的行为,当事人可以向当地的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一般来说,为了约束行政机关的行为,在征地之前,需要将补偿方案进行公布。
<<案发地
*
<<手机号
*
·
土地承包经营法最新合同范本
土地承包经营法最新合同范本土地承包经营法最新合同范本发包方:×××市×××经济合作社(以下简称甲方)法定代表人:承包方: (以下简...
·
网上诽谤管辖地如何确定,构成诽谤罪的条件有哪些?
现在网络很发达,很多人都可以在网络中搜索各种各样的讯息,不法分子就是利用了这一点对其进行撒网,从而制造出掀起舆论的效果。不法分子主导网络舆论对受害者进...
·
内蒙古征地补偿办法标准在我国是怎样规定的?
内蒙古征地补偿办法标准在我国是怎样规定的?当代社会,征收土地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并不陌生,对于大多数老百姓来说可能都经历过征收土地这件事情,那么既然有...
·
甘肃省征地补偿统一年产值标准是多少?
甘肃省征地补偿统一年产值标准是多少?在确定征地补偿款金额时,统一年值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因素,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等都是在统一年值基础上得来的。不同的省...
·
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债权的原则是什么?
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债权的原则是什么?一、基本概念转让是指承包方有稳定的非农职业或者有稳定的收入来源,经承包方申请和发包方同意,将部分或全部土地承包经...
·
农村宅基地面积标准是多少平米?
据了解,根据《土地管理法》相关规定:一、农村宅基地用地标准:占用农用地每处不超过200平方米(0.30亩),占用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每处不超过233平方米(0.35亩)...
·
没有土地使用证会拆房子吗?
没有土地使用证会拆房子吗?没有土地使用证会拆房子,我国《物权法》第九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
·
一、村委会不分配宅基地行政不作为怎么办?
一、村委会不分配宅基地行政不作为怎么办?可以申诉或者直接到法院诉讼来解决,行政不作为是行政主体及其工作人员有积极实施行政行为的职责和义务,应当履行而未履...
·
目前我国的房地产市场所呈现出来的供求关系明显是比较紧张的,商
目前我国的房地产市场所呈现出来的供求关系明显是比较紧张的,商品房的价格固然过高,但是大多数的人也别无选择。尤其多数在外省市长期工作的人员都是在本地租的...
·
规定土地使用权拆迁补偿的法律条文有哪些?
规定土地使用权拆迁补偿的法律条文有哪些?《土地管理法》第二条: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第五十八条:为公共利益...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
电话:025-84110110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网
版权所有 2009-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