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师团队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电 话:025-84110110
  •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申请国家赔偿的单位有哪些

由于最近一段时间国家出现了不少冤假错案的案例,很多人因为误判白白坐了很多年牢,或者无缘无故承受了很多不该有的惩罚。所以一般要是遇到这种情况,当事人是有权向国家申请赔偿的,那么可以申请国家赔偿的单位是哪些呢?我们可以从下面的内容看出。

无罪释放申请国家赔偿的依据
据我国《国家赔偿法》第二十三条、二十四条、二十五条规定,赔偿请求人要求赔偿,应当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赔偿义务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做出赔偿决定。赔偿义务机关在规定期限内未作出是否赔偿的决定,赔偿请求人可以自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十日内向赔偿义务机关的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
国家赔偿主要方式:
能够返还财产或恢复原状的,予以返还财产或者恢复原状。国家赔偿的计算标准如下:
(1)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的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
(2)侵犯公民生命健康权的,赔偿金按照下列规定计算:
造成身体伤害的,应当支付医疗费,以及赔偿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减少的收入每日的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最高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五倍;
造成部分或者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应当支付医疗费,以及残疾赔偿金,残疾赔偿金根据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确定,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最高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十倍,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二十倍。造成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对其抚养的无劳动能力的人,还应当支付生活费;
造成死亡的,应当支付死亡赔偿金、丧葬费,总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二十倍。对死者生前抚养的无劳动能力的人,还应当支付生活费。
我们可以从上面内容看出,申请国家赔偿的单位是赔偿义务机关,一般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赔偿后两个月内就可以收到回复,如果没收到回复,期限满三十日时候可以向赔偿义务机关上一级再申请。冤假错案即影响人又可能会毁掉人,还是希望以后少出冤假错案。以免影响一个人的一生,也影响人民群众对法律对法院的信任。





南京<{{lmname}}>律师
<<案发地*
<<手机号*

·婚内保证书有效条件有哪些
    很多时候签订婚内保证书的都是在婚姻关系中犯过错的一方,此时出于继续维系婚姻关系的考虑,另一方就会要求其写一份书面的婚内保证书,保证自己日后不再犯同样的...


·一、可以不分割财产先离婚吗?
    一、可以不分割财产先离婚吗?不分割财产先离婚也是可以的,当事人可以在向法院起诉离婚的过程中只要求解除婚姻关系,而不要求对财产进行分割是法院是会受理的,...


·一、根据刑法规定女方出轨算重婚罪?
    一、根据刑法规定女方出轨算重婚罪?根据刑法规定女方出轨不一定算重婚罪,如果是偶尔出轨,不能定为重婚罪。如果他们在公开场合表明或以夫妻名义相称,即涉嫌重...


·新婚姻法的新规定有哪些
    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颁布,《婚姻法》将被废止。《民法典》的新规定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


·如果离婚孩子归谁的声明书可以公证吗
    可以。离婚孩子归谁的声明书属于可公正的范围,离婚时双方写协议书时会确定孩子由哪方抚养,协议书可以公证,同时公证书是双方意见的公平公正的表达,则公证书有...


·离婚后股权纠纷怎么处理
    在夫妻共同财产中,有一种叫公司股权。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哪些公司股权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对于被认定为共同财产的股权需要做出分割,那具体又该如何来分割呢?而...


·当夫妻双方提出协议离婚时
    当夫妻双方提出协议离婚时,就需要对夫妻的共同财产、共同债务还有尚未成年的子女的抚养权进行一定的约定。如果一方获得抚养权,还要确定另一方给未成年子女抚养...


·哪些情形婚姻登记管理机关不予受理
    哪些情形婚姻登记管理机关不予受理一、哪些情形婚姻登记管理机关不予受理申请结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不予登记:1、未到法定结...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离婚夫妻财产分配怎样进行?
    离婚是一种在法律上夫妻关系的消失。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很多夫妻结婚之后因为各种各样的事由而导致婚姻的破裂,婚姻破裂之后需要面临的问题就是财产的分割。那么...


·离婚起诉前是否需要调解 起诉离婚是怎样调解的
    按照我国法律中的规定,要是通过诉讼方式来解除婚姻关系的话,此时必须要先进行调解才行,这是法定的程序,如果没有经过调解就直接作出判决的话,就会构成程序违...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