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师团队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电 话:025-84110110
  •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父债子还的最新法律包括了什么内容

父债子还的最新法律包括了什么内容根据《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之规定,借款关系一旦形成,除非双方当事人协议变更,否则对双方当事人发生法律效力,根据“合同相对性”原则,此时的还款人仅能确定为订立合同时的借款人。因此,父债子还并不符合法律规定,不能得到法院的支持。但在以下情况,子应当代替父亲偿还债务:1、接受了父亲的赠与,造成父亲的债务不能偿还,不论这种赠于是有意识还是无意识;2、从父亲那里继承了遗产,在接受遗产范围内,承担债务;3、父亲借的债务是用于家庭共同生活,特别是用于子的生活,而子又是与父亲一起生活。在我们国家,很多的时候,父借款是为了家庭生活,也不排除是为了子女的生活培养,所以,到底是花了借的钱,是不容易区分的;如果父亡故后,子拒绝归还,法律上虽然没有什么责任,但不符合道德传统,所以,我们还是提倡在子自愿的情况下,在能力范围内,代替父偿还债务,以减少社会纠纷,发扬光荣传统和社会公德。在法律上,儿女没有替父母偿还债务的义务。父与子是两个独立的民事主体,不因血缘关系的存在而混同。父债是父亲作为主体与他人发生的债权债务关系,与子女无关。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这一规定要求儿子作为继承人要以遗产实际价值为限偿还被继承人所欠债务, 但这不是“父债子还”。作为继承人你完全可以根据自己继承遗产的情况, 来决定是否需要偿还父亲生前所欠债务的数额。如果你愿意偿还父亲的旧债,就不用受遗产实际价值的限制了。综上, “父债子还”的说法是不对的。总之,父债子还的最新法律规定在继承了父亲遗产、接受父亲赠予、使用父亲所借财务的情况下,儿子需要偿还父亲的债务。除此之外的父债子偿都是没有法律依据的,我们在生活中应多了解法律常识才能避免自己掉入法律盲坑。在平时生活中,如果有任何法律问题都可以拨打本站热线,我们将为您提供最优质的律师服务。





南京<{{lmname}}>律师
<<案发地*
<<手机号*

·广州债权债务律师办案流程是什么样的
    广州债权债务律师办案流程是什么样的一、咨询1、倾听当事人陈述案情2、针对当事人含糊不清处提问,以便更好地了解案情3、合理地分析案情,说明胜诉的可能性...


·民间借贷合同的诉讼时效规定是什么?
    民间借贷合同的诉讼时效规定是什么?民间借贷合同的诉讼时效规定是三年,依照我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规定,一般诉讼时效制度为3年。特殊的短期诉...


·欠了七万网贷还不上怎么办?
    欠了七万网贷还不上怎么办?欠了七万网贷还不上的情况下,可以这样处理:一是主动要求分期,二是区分利害关系有选择还贷。大部分口子还款都可以还最低,这个大部分...


·非法集资退款会退下来吗
    非法集资退款会退下来吗在犯罪嫌疑人控制而且没有花费掉的情况下,通过公检法和法院的处理。只需认定是非法集资这个事实就可以退款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


·内部债权债务是什么?
    内部债权债务是什么,内部债务债权关系怎么抵消什么是债务债权关系?一般来说是指母公司与子公司、子公司相互之间因内部资金调拨、交易事项而产生的应收账款与...


·借钱的人跑了怎么办没有借条
    没有借条的情况下,要想办法取得双方存在借款关系的其他证据,然后去法院起诉。1、借过钱的证据:提供当时把钱借给对方的证据,比如向对方转账的银行凭证;如是现...


·公司股东变更欠债怎么进行处理
    公司股东变更欠债怎么进行处理依法履行出资义务为股东的法定义务,在公司股权转让时不能转让,实践中某些出资不实或者抽逃出资的股东,为了达到不承担法定的义务...


·非法集资与民间借贷的区别
    非法集资与民间借贷的区别是什么其实民间借贷在日常生活当中是比较普遍的一种现象。虽然说民间借贷过程当中也会发生一些资金的流转问题,但是您一定要知道,民间...


·合同延迟付款违约金内容应怎么约定?
    合同延迟付款违约金内容应怎么约定?买卖合同中违约金的数额可以由双方协商确定。《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


·夫妻一方死后债务如何处理才好
    夫妻个人债务和共同债务有哪些债权人遇到夫妻一方死亡不知道是否可以向另一方请求偿还,或者夫妻另一方遇到被追债而不清楚是否需要偿还时,先别急,第一步应该是...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