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师团队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电 话:025-84110110
  •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水利水电工程质量检测技术规程是什么?

水利水电工程质量检测技术规程是什么?

每一项工程完成之后都有他自己的标准来进行验收,只有验收合格的才会投入到市场运行当中。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经常可以见到的是水利水电这项工程的质量验收。质量验收是一项技术工作。那么水利水电工程质量检测技术规程是什么?下面为您介绍。

一、水利水电工程质量检测技术规范是什么?

1、水利水电工程检验批的合格质量应符合下列要求:

(1)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的质量经抽样检查合格。

(2)具有完整的施工操作依据,质量检查记录。

2、水利水电分项工程的合格质量应符合下列要求:

(1)分项工程所含的检验批均应符合合格质量的规定。

(2)分项工程所含的检验批的质量验收记录应完整。

3、水利水电分部工程的合格质量应符合下列要求:

(1)分部工程(子分部)所含的分项工程均应符合合格质量的规定。

(2)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

(3)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和设备安装等分部工程有关工程安全和功能的检验和抽样检测结果应符合有关规定。

(4)观感质量验收应符合要求

4、水利水电单位工程的合格质量应符合下列要求:

(1)单位工程(子单位)所含的分部工程(子分部)均应符合合格质量的规定。

(2)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

(3)单位工程(子单位)所含的分部工程有关工程安全和功能的检测资料应完整

(4)主要功能项目的抽查结果应符合相关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

(5)观感质量验收应符合要求

二、水利水电工程质量不合格如何处理?

当建筑工程质量不符合要求时,应按照下列规定进行:

1、经过返工重做或更换器具,设备的检验批,应重新进行评定。

2、经过有资质的检测单位鉴定,能够达到设计要求的检验批,应进行验收。

3、经过有资质的检测单位鉴定,达不到设计要求,但是经过原设计单位核算认可能够达到满足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检验批,可进行验收。

4、经过返修或加固处理的分项工程,分部工程,虽然改变了外型尺寸但仍能够满足安全使用功能,可以按照技术处理方案和协商文件验收。

5、经过返修或加固处理的仍不能满足安全使用要求的分部工程,单位工程,严禁验收。

综上所述,在水利水电工程质量检测技术规范中,要求检测机构对水电工程检验批、分项工程、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逐次检查,水电工程要符合发电、防洪和灌溉的设计要求,钢筋混凝土工程、堤坝工程及闸门工程等要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如果检测机构发现水利工程存在质量问题,应该马上通知建设单位,由其进行整改和维护。

需要明白的是,对于水利水电工程质量检测,我国分为抽样检测和普遍检测,而在抽样检测当中,需要主控项目和一般的项目都要达到抽样检测的标准才行。其次还有就是检测单位必须要有国家资质,这种资质是国家认可的。




南京<{{lmname}}>律师
<<案发地*
<<手机号*

·对于社保是当月工资扣吗?
    对于社保是当月工资扣吗?社会保险在职的一般工资上是当月扣当月的,但是缴费时间一般是在下个月的。社保即社会保险,是指国家为了预防和分担年老、失业、疾病以及...


·五级工伤赔偿标准是什么?
    五级工伤赔偿标准是什么?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


·劳动合同解除赔偿上限是多少?
    在我们如今的社会上,当我们到某个公司上班时,我们就会跟公司签定相关的合同,有些公司在需要用人的时候把我们招用进公司,但是公司不需要那么多人的时候就直接...


·劳动关系的双方是什么意思?
    我们一直认为,随着我国对法律知识的普及和教育,我国公民的法律意识应该还是比较健全的。但是在生活中,居然有很多人询问我们,劳动关系的双方是什么意思?我们听...


·签订两份劳动合同后果
    原则上不可以同时和两个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签订合同。否则,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如果单位同意(必须有人事部门或总经理签字同意),也可以与另一个单位签订...


·装修合同到期未完工是否需要承担违约责任?
    装修合同到期未完工是否需要承担违约责任?一、装修合同到期未完工是否需要承担违约责任?需要,主要看合同内容,如果合同内容有相关赔付或惩罚条款,那按照合...


·一、因病职工死亡单位怎么处理?
    一、因病职工死亡单位怎么处理?如认定成工伤,就按《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赔偿。如不是工伤,则就按正常死亡对待,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从基本养...


·向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的有关规定是怎样的?
    在刑法当中规定了对国家工作人员行贿和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两种行为,很多人不知道向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的有关规定是怎样的,谋取不正当利益在企业的运行当中...


·劳动合同入职多久签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入职多久签订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公司应在员工入职起一个月内与员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并且在签订合同时约定试用期。若没有签订书面...


·员工去工伤认定请假天数有工资吗
    生活中,尽管处理好自己的工作对自己来说是很重要的,但是毕竟身体才是最重要的。平时如果生病的话,都需要请假休息,更不用说是工伤了。工伤除了要到医院进行治...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