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师团队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电 话:025-84110110
  •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女方起诉要孩子抚养权男方反诉怎么判决?

女方起诉要孩子抚养权男方反诉怎么判决?

此时需要根据夫妻双方的实际客观情况来确定。

二、《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对孩子抚养权是怎么规定的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子女抚养权原则规定是,如果父母离婚,父母与子女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改变。子女抚养权,主要取决于抚养条件。

同时,在《民法典》子女抚养权这个问题上,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子女抚养问题,应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根据上述原则,结合审判实践,提出如下具体意见:.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5、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是没有反诉的说法的,反诉是在审理刑事案件时的规定。人民法院在审理民事案件时,需要根据夫妻双方的实际客观条件来确定,有利于孩子成长的一方,一般会获得孩子的抚养权。




南京<{{lmname}}>律师
<<案发地*
<<手机号*

·父母包办婚姻惩罚后果是什么?
    我国婚姻法规定,男女双方要本着婚姻自由的原则建立夫妻关系,父母不得包办,强力干涉。可是在一些偏远农村,还存在父母包办婚姻的现象,其实这种行为不仅受到道...


·一、抚养费没有固定收入怎么办?
    一、抚养费没有固定收入怎么办?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下述比例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


·分开之前可以男方离婚转移财产吗?
    分开之前可以男方离婚转移财产吗?不可以转移财产;如果还未起诉或已经起诉离婚,发现另一方已经存在财产转移的行为,可以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1、情况紧急...


·分居后出轨财产在离婚时怎么分割
    夫妻在感情不和时经常出现分居的情况,分居又很容易导致其中一方有出轨的行为,那么分居后出轨财产在离婚时怎么分割?我们为您整理了这篇文章,希望帮助您解决相关...


·私自卖夫妻财产善意第三方需要退回吗
    私自卖夫妻财产善意第三方需要退回吗一、私自卖夫妻财产善意第三方需要退回吗?私自卖夫妻财产善意第三方不需要退回,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出售夫妻共同共有房屋...


·新婚姻法关于离婚分居有哪些规定
    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颁布,《婚姻法》将被废止。新《民法典》关于离婚分居有哪些规定未办理法律规定的离婚手续,分居多久都不会自动离婚...


·夫妻双方签订的生育契约有效吗?
    1、当夫妻在行使生育权发生冲突时,应首先推定夫妻双方并未签订生育的契约,如果一方认为有此契约,则要承担举证责任证明此契约的存在。其次,在夫妻行使生育权出现冲...


·一、离婚后可以变更抚养关系吗?
    一、离婚后可以变更抚养关系吗根据我国相关的法律规定,夫妻离婚后的任何时间内,孩子抚养权都是可以变更的。因为在确定离婚子女的抚养权归属时,要遵循“有利于...


·离婚争夺抚养权条件都有哪些
    离婚争夺抚养权条件都有哪些一、离婚争夺抚养权条件都有哪些1、孩子的意见相当重要:如涉及10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的,应提交子女本人愿跟随父亲或母亲生活的相...


·婚内与他人形成事实婚姻重婚吗
    婚内与他人形成事实婚姻重婚吗?婚内与他人形成事实婚姻关系的构成重婚,根据司法实践经验,重婚行为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1)与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又登记结婚而...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