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师团队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电 话:025-84110110
  •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一般在申请工伤鉴定的时候将相关资料提交完整的话

一般在申请工伤鉴定的时候将相关资料提交完整的话,用不了多久工伤鉴定结果就会出来了,那么我们在申请工伤鉴定之后如果想要尽快得到赔偿的话应该怎么办呢,以下是我们为您整理的申请工伤鉴定完后怎么办的相关资料,希望可以帮助到您。
1、工伤鉴定以后,就可以依据鉴定的标准计算出赔偿数额了。工伤赔偿包括: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住院伙食补助、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就业和医疗补助金,等等。单位投了工伤保险的,就直接由国家工伤保险机构依据标准发放工伤保险待遇。没有投保的(特指在工伤保险机构投保),则依据标准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2、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不了的,则可以依据劳动仲裁法规提起仲裁程序。3、对劳动仲裁不服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对一审法院判决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二审法院提起上诉。4、仲裁或者判决生效后,用人单位不支付赔偿费的,则可以依据生效法律文书向法院执行局提起执行申请,由法院执行。对工伤鉴定不服怎么办如果职工对市劳动鉴定委员会作出的伤残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申请省级劳动委员会进行再次鉴定,省级劳动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工伤职工对伤残等级结论不服,不能提起行政诉讼,理由如下:一是行政复议办法明确规定,这种情况不属于行政复议范围,因此也自然不能进行行政诉讼。二是从劳动鉴定委员会组织和工作性质来看,它不是具体的行政行为。因此,伤残等级鉴定工作是根据国家评残标准进行的,劳动鉴定委员会是当地政府协调劳动、卫生和工会等部门互相配合、支持这项事业的虚设机构,劳动鉴定办公室的工作是具体组织落实。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患职业病的;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综上所述,以上就是关于申请工伤鉴定完后怎么办的相关资料,关于工伤鉴定之后我们需要做的事情其实很简单,因为在工伤鉴定当中国最复杂的就是申请时候的程序,结果出来之后就会很简单,直接可以通过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相应的鉴定标准进行赔偿。





南京<{{lmname}}>律师
<<案发地*
<<手机号*

·高空坠物砸中私家车责任如何界定?
    高空坠物砸中私家车责任如何界定?1、高空坠物砸坏车辆的,应当由坠落物的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承担侵权责任。2、对此情况需要提示的,砸坏车辆造成一般损失,...


·交通肇事逃逸判死刑的可能性大吗
    交通肇事逃逸判死刑的可能性大吗一、交通肇事逃逸判死刑的可能性大吗?交通肇事逃逸是不会判死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违反交通运输...


·个人交社保和单位交社保的区别有哪些
    个人交社保和单位交社保的区别有哪些不参加工作的人是可以自己购买社保的。虽然普通情况是用人单位为劳动者购买社保,但是如果劳动者没有参加工作或想自己购买社...


·高空坠物至车损害,究竟该由谁赔偿?
    高空坠物伤人或者损坏汽车的案件屡屡发生,不仅给受害者带来严重的伤害和经济上的损失,而且在追讨赔偿的过程中,因为找不到相关的责任人而使赔偿的时间延长。因...


·一、醉驾车被扣什么时间能提车?
    一、醉驾车被扣什么时间能提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一般30日,但是可以延长到60日。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29条第2款“扣押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


·交通事故伤人交强险赔偿标准是多少?
    交通事故伤人交强险赔偿标准是多少?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2008年2月1日前)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有责任的赔偿限额死亡伤残赔偿限额:50,00...


·一、交通事故责任依据是什么?
    一、交通事故责任依据是什么?交通事故责任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


·一、交通事故残疾误工费计算标准是多少?
    一、交通事故残疾误工费计算标准是多少?误工费属于受害人的具体损失、间接损失,采用的是差额赔偿法,即实际减少了多少收入就赔多少,误工费计算公式为误工天数乘...


·安置房过户交付的费用包括哪些
    通常在购买安置房的时候,若想要真正获得安置房的所有权,那么就必须要按照国家的规定办理相应的过户手续才行,而此时就会涉及到费用的交付。不过对于很多人而言...


·出租车肇事逃逸惩罚是什么?
    出租车肇事逃逸惩罚是什么?一、交通事故逃逸的处理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行为,根据不同情况,分别做如下处理:1.对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