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518-99110
首页
房产买卖
房产租赁
拆迁安置
离婚房产
建筑工程
工程欠款
法律咨询
联系我们
房屋产权
|
房产赠与
|
物业管理
|
业主维权
|
房屋拆迁
|
拆迁维权
|
婚姻家庭
|
房产继承
|
土地使用
|
建筑许可
|
施工承包
|
房产开发
|
工程索赔
|
合同法
|
法律顾问
律师团队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电 话:025-84110110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购房流程具体是怎样的
www.nj64.cn
购房流程具体是怎样的
1、签订认购书商品房正式销售工作开始后,一般会设立售楼处,购房人在认可本项目后,可到售楼处签订认购书,并缴纳订金。销售方应实事求是地向购房人介绍项目的进展情况,并将签约须知及有关的宣传资料和法律文件交给购房人。当签订完认购书后,销售方应给购房人《签约需知》,以使购房人清楚下一环节及签约有关细节。2、签订买卖契约购房人在签订认购书后,应在认购书中约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签订正式契约。契约包括:内销商品房销售契约、内销商品房预售契约、外销商品房销售契约、外销商品房预售契约、经济适用住房买卖契约等。签订买卖契约是整个购房程序中最重要一环,契约也是销售中最重要的法律文件。契约一般为一式四份,其中正本二份,开发商和购房人各执一份。副本二份,开发商和当地房管部门各一份。3、预售登记买卖双方只有办理完预售登记后,契约方能具备法律效力。买卖双方应在契约签订后30日内,到所属房屋土地管理局市场处办理。同时交纳印花税。在此期间,买方如转让其所购房产,买方与受让人应在契约上做背书,在背书签字之日起十五日内,双方持有关证件到市场处办理转让登记,在转让登记申请表上签字,市场处在办理转让登记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卖方。4、签订管理公约,办理入住手续当购房人按契约有关条款约定付清房款后,开发商下发入住通知单,并安排购房人与物管公司接洽。物管公司将给购房人出具物管公约和收费标准。当购房人与物管公司签订管理公约并付清管理费后,就可以拿钥匙入住了。5、办理产权过户,领房产证通过以上程序,您就可以拥有一套属于自己的房屋了。
二、购房过程中的注意事项
房屋买卖的交易流程一般可以分为签订认购书、签订买卖契约、预售登记、签订管理公约、办理入住手续、办理产权过户、领房产证几个步骤。其中有一些重要问题需要注意:签订购房合同是购房过程中最重要的一个环节,您的权利和义务尽在其中,一旦签订即受法律的制约。因此奉劝您在签订合同之前,请再三斟酌合同条款,熟知签订购房合同应注意的问题,并确信您已经清楚了合同各条款的含义。一般地说,双方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0日内,开发商会持商品房销售许可证、合同,到房地产管理部门进行合同备案。需办理银行贷款购房的,合同备案后还应到银行、房地产管理部门、保险及公证部门办理贷款手续。还需注意的是,在未办理产权证之前,搬入新房并不意味着获得房屋的所有权,您还需要敦促开发商尽快办理产权过户手续,使您获得合法的产权证。这个过程可能需要相当长的时间,因为开发商在新房刚竣工之后,不可能马上获得房产证,他们也需到相关部门办理房屋初始登记后,购房者再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只有在申领《房屋所有权证》后,商品房的交易才算完成。这条操作流程的专业化程度较高,但惟有按这样按部就班,才能保证这一特殊的商品在发生问题时,让您有备无患,从而避免不必要的经济损失。房屋买卖纠纷时有发生,购房者与卖房者要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在办理购房手续过程中就需注意一些可能存在的陷阱。由于很多人对购房流程不了解,导致了在房屋交易过程中出现了不少纠纷。这样的情况下,如果不清楚该如何处理相关纠纷,可以委托专业的律师来提供法律帮助。
<<案发地
*
<<手机号
*
·
婚前财产房子的界定相关法规是怎样的?
现在很多的人闪婚闪离,您都知道离婚要涉及到财产的分配,这是一个非常敏感的问题。现在我国实行新婚姻法,这对于这些离婚的人来说是非常有力的,这部法典中对于...
·
无锡房屋拆迁补偿有多少?
无锡房屋拆迁补偿有多少?房屋拆迁中最重要的就是拆迁补偿问题,有的人往往会有这样的疑惑,就是到底是直接补偿钱还是补偿房子划得来,我们觉得各有各得好处吧...
·
关于租房合同没到期房屋能卖吗?
关于租房合同没到期房屋能卖吗租房合同没到期房屋是不能卖的,出租人出卖出租房屋,应提前三个月通知承租人,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出卖人未按此规...
·
北京两限房的申请条件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
北京两限房的申请条件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建委等部门关于北京市限价商品住房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京政办发(2020)号)的有关规定,经市政府批准,...
·
夫妻单方继承房产的会成为夫妻共同财产吗?
夫妻单方继承房产的会成为夫妻共同财产吗?一、夫妻单方继承房产的会成为夫妻共同财产吗?夫妻单方继承的房产不一定会成为夫妻共同财产,具体是否属于共同财产...
·
办假离婚证买房属夫妻共同财产吗
现代社会很多人被利益蒙蔽了双眼,还有很多人因为一时贪图一些小便宜,因为蝇头小利而给自己带来极大的危害,给自己的生活带来困惑。许多人就因为钻了二次购房政...
·
法院离婚房产分割案例有哪些?
离婚时原则上是做到公平公正,夫妻双方财产应该得到合理的分配。房子应当双方持有所有的所有权才有分割权利,但是生活中我们难免会遇到夫妻之间因为离婚财产分配...
·
一、离婚后财产纠纷之房屋过户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一、离婚后财产纠纷之房屋过户需要准备哪些材料?1、房屋所有权证书;2、本人身份证原件、离婚证;3、离婚协议或生效的法院离婚判决书、离婚调解书;4、原房屋所有权...
·
房产评估收费标准是什么?
房产评估收费标准是什么二手房交易的买卖双方在进行买卖之前,卖方会想要了解自己的房屋大概值什么价,而作为买方就会想知道自己花的钱买了此房屋到底值不值,...
·
房产质押可以买吗
房产质押可以买吗房产质押贷款主要是以房产为主,通常是通过民间贷款公司或者小额贷款公司贷款,不通过第三方直接给客户放贷,放款也直接由贷款公司放款。时间通...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
电话:025-84110110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网
版权所有 2009-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