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师团队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电 话:025-84110110
  •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交通肇事罪缓刑是怎么规定的

一、交通肇事罪缓刑是怎么规定的

1、缓刑适用的对象必须是被判处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被判处超过3年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由于他们的罪行较重,社会危害性较大,不适宜放在社会上执行,所以不能适用缓刑。

2、适用缓刑的犯罪分子必须是犯罪情节比较轻微,悔罪表现比较好,放在社会上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的。

3、根据我国的规定,对于累犯不能适用缓刑。这是因为累犯屡教不改,主观恶性深,人身危险性大。被判处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在主刑之外还判处有附加刑,附加刑仍然应当执行,而不受主刑缓刑的影响。缓刑的考验期限,是指对受缓刑宣告的犯罪分子进行考察的一定期限。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1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2个月。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5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1年。

二、交通肇事罪量刑标准:

根据《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下列行为,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1.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

2.负事故同等责任的:死亡三人以上;

3.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三十万元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且无能力赔偿的。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1)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2)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3)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4)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5)严重超载驾驶的;

(6)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

下列行为之一,视为“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1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死亡二人以上或者重伤五人以上;

2负事故同等责任的:死亡六人以上;

3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在六十万元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且无能力赔偿。

以上就是本站我们对交通肇事罪缓刑如何规定整理的内容。本站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南京<{{lmname}}>律师
<<案发地*
<<手机号*

·乡村道路交通事故责任怎么划分
    在交通事故发生之后,交警部门会根据双方在交通事故中的实际行为划分事故责任。我们知道,交通事故责任有全部责任、次要责任、主要责任等等。那乡村道路交通事故...


·无能力缴交社会抚养费怎么办?
    社会抚养费是折针对一些超生子女或其他不符合法定条件规定的子女家庭征收的一种行政性费用,它是强制的。征收社会抚养费也是为了约束公民的行为,保证资源的合理...


·工程纠纷申请诉讼费缓交的情形有哪些
    工程纠纷申请诉讼费缓交的情形有哪些?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纠纷,在承包人与发包人双方协商后不能达成一致的情况下,往往就需要通过法律诉讼解决,...


·购买车辆划痕险怎么算?
    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每一位公民的经济水平也在不断的提高,那么会有许多公民都会购置属于自己的车辆,为了避免和减轻交通事故的损失,所以也会为车辆购置相...


·车险商业险三者赔偿范围有哪些
    车险商业险三者赔偿范围有哪些第三者商业责任险赔偿范围:是指被保险人在使用保险车辆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或是财产直接损失,依法应当由被...


·一、出租车交通事故误工费赔偿标准是什么?
    一、出租车交通事故误工费赔偿标准是什么?“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的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


·出租车载客肇事出租车公司应赔吗?
    出租车载客肇事出租车公司应赔吗?需要赔偿,根据《侵权责任法》第三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另外...


·开车的人最不希望的就是发生交通事故了,但是天有不测风云,一旦
    开车的人最不希望的就是发生交通事故了,但是天有不测风云,一旦发生交通事故,肇事者最好尽力对受害者进行赔偿,争取取得受害者及家属的谅解。那你知道一般情况...


·交由检察院一般检察院多久批捕?
    交由检察院一般检察院多久批捕?检察院批捕时间一般是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依据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如下:1、第八十九条...


·外地车可以异地报废吗
    外地车可以异地报废。法律依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三十条因车辆损坏无法驶回登记地的,机动车所有人可以向车辆所在地机动车回收企业交售报废机动车。交售机动...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