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师团队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电 话:025-84110110
  •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公司章程中可以自由约定的事项包括哪些

公司章程中可以自由约定的事项包括哪些

公司章程中可以自由约定的事项包括哪些


(一)、公司的经营范围

1、法律规定

公司法十二条规定,公司的经营范围由公司章程规定,并依法登记。

(二)、法定代表人

1、法律规定

《公司法》13规定,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

(三)、对外投资、对外担保的程序规定

1、法律规定

《公司法》16规定,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章程对投资或者担保的总额及单项投资或者担保的数额有限额规定的,不得超过规定的限额。

(四)、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出资时间

1、法律规定

《公司法》25.5规定,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出资时间应在公司章程中载明。

(五)、红利分配、增资认缴

1、法律规定

《公司法》34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

(六)、股东会的会议制度

1、法律规定

《公司法》39规定,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定期会议应当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按时召开。

(七)、有限责任公司异议股东要求公司收购股权

《公司法》74.3规定,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决议通过之日起60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90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股东资格的继承

《公司法》75规定,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九)、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股权转让的条件

1、法律规定

《公司法》71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十)、股东会职权、召集程序、议事方式、表决程序和股东的表决权

1、法律规定

股东会职权:《公司法》37规定,公司章程可对股东会的其他职权进行规定。

股东会召集程序:《公司法》41规定,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前通知全体股东;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或者全体股东另有约定的除外。

股东会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公司法》43规定,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

股东表决权:《公司法》42规定,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十一)、董事的任期,董事长、副董事长的产生

1、法律规定

《公司法》37,45规定,非职工代表之董事由股东会选举或更换;董事任期由公司章程规定,但每届任期不得超过三年。

《公司法》44规定,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可以设副董事长。董事长、副董事长的产生办法由公司章程规定。

(十二)、董事会职权、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

1、法律规定

《公司法》46规定,董事会除行使法定的十项职权外,还可以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增量职权。

《公司法》48规定,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董事会决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

(十三)、经理职权

1、法律规定

《公司法》49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六)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七)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八)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公司章程对经理职权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十四)、执行董事的职权

1、法律规定

《公司法》50规定,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名执行董事,不设董事会。执行董事可以兼任公司经理。执行董事的职权由公司章程规定。

(十五)、监事会职工代表比例、监事会职权扩充

《公司法》51规定,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具体比例由公司章程规定。

《公司法》53规定,监事会除行使公司法赋予的六项职权外,还可以在公司章程中扩张监事会的职权。

(十六)、监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

《公司法》55规定,监事会每年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监事可以提议召开临时监事会会议。监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

(十七)、董事的任职期限,监事的任职期限

《公司法》45.2规定,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董事在任期内辞职导致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的,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52.2监事的任职期限,监事任职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监事在任期内辞职导致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的,在改选出的监事就任前,原监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监事职务。

(十八)、股份有限公司设立条件

1.法律规定

《公司法》76.2规定,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或者募集的实收股本总额;

(十九)、股东大会及临时股东大会的召开

1.法律规定

《公司法》100规定,股东大会应当每年召开一次年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该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6)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十)、转让本公司股份的限制

1.法律规定

《公司法》141规定,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公司章程可以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作出其他限制性规定。

当然如果与相关法律规定有冲突的话,则还是需要按照法律规定来执行。对于上述的二十种情况,就是在公司章程中允许自由约定的事项。在设立不同类型的公司时,此时需要符合的条件不一样,这点还请您能够注意。




南京<{{lmname}}>律师
<<案发地*
<<手机号*

·设立分公司需要股东会决议吗?
    设立分公司需要股东会决议吗?设立分公司需要股东会决议吗,现在我们就此问题为您准备了一些相关的法律法规、设立分公司所需的资料、登记流程、股东会议决议书...


·公司法中高管的忠实义务是怎样的
    一、公司法中高管的忠实义务是怎样的公司法高管义务主要是忠实义务。董事、监事、高管人员的忠实义务,是指董事、监事、高管人员管理公司、经营业务、履行职...


·收购小规模公司流程有哪些
    如果想要收购小规模的公司,就需要了解收购的具体流程还要需要注意的事项,收购公司的具体流程如下列所示:1、想要收购公司首先需要聘请一个专业的律师,代表收...


·公司上市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公司上市需要满足什么条件(一)只有股份公司才具备上市的资格;(二)申请上市公司,公司经营必须是3年以上,在这三年内没有更换过董事、高层管理人员、并且公司经营...


·公司法出资瑕疵的责任有哪些
    公司法出资瑕疵的责任有哪些?出资瑕疵是实践中经常出现的问题,围绕着出资瑕疵所形成的追究相关股东责任问题、瑕疵股权限制问题、瑕疵股权转让的问题等等。我们...


·在我国公司法人必须是股东吗
    在我国公司法人必须是股东吗在普通人的眼中,公司的法人往往就代表着是公司的最高管理层。正是因为这样,所以有一部分的人觉得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肯定必须是在公...


·公司变更注册资金需要哪些材料?
    公司变更注册资金需要哪些材料?注册资本变更登记所需材料: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2、公司签署的《公司股东(发起人...


·2023普通合伙企业注册资本需要哪些条件?
    2023普通合伙企业注册资本需要哪些条件?一、普通合伙企业注册资本需要哪些条件?2018普通合伙企业注册资本需要的条件有:有二个以上合伙人(有限合伙企业由二...


·企业海外并购新规方式有哪些
    企业海外并购新规方式有哪些一、企业海外并购方式的划分方法种类繁多,一般来说有五种划分方式:(1)按并购适用的法律和税收框架划分,并购可以分为资产收购...


·初创公司融资转让老股发行新股的区别
    初创公司融资转让老股发行新股的区别是什么初创公司融资肯定需要面临较多的困难,本身初创公司建立的信用度就有限。所以融资的时候,应该更多的从企业自身内部找...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