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518-99110
首页
房产买卖
房产租赁
拆迁安置
离婚房产
建筑工程
工程欠款
法律咨询
联系我们
房屋产权
|
房产赠与
|
物业管理
|
业主维权
|
房屋拆迁
|
拆迁维权
|
婚姻家庭
|
房产继承
|
土地使用
|
建筑许可
|
施工承包
|
房产开发
|
工程索赔
|
合同法
|
法律顾问
律师团队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电 话:025-84110110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故意伤害罪结果加重犯有哪些?
www.nj64.cn
人在冲动的情况下破坏了理性状态并造成了无法弥补的犯罪行为,甚至有些人实行故意犯罪且已经完成了计划的目标却仍然没有停止自己的行为甚至达到了更加恶劣的程度,法律和道德对这样的情况都会以更高的标准进行惩罚。那么,故意伤害罪结果加重犯有哪些?
一、故意伤害罪结果加重犯有哪些?
法律规定的一个犯罪行为(基本行为),由于发生了(超出犯罪既遂所要求的)严重结果而加重其法定刑的情况。
结构:基本犯罪 加重结果=结果加重犯
结果加重犯的特征:
1、行为人实施了基本犯罪行为,但造成了加重结果,基本犯罪行为与加重结果之间具有直接因果关系。——行为人的行为还是一个。
2、行为人对基本犯罪一般持故意,但也有可能是过失(如《刑法》第132条铁路运营安全事故罪);对加重结果至少持过失(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有可能持故意(抢劫致人重伤、死亡)。
3、法定性:刑法就发生的“加重结果”(必须是加重“结果”,而不是“情节”规定了加重的刑罚。(即刑法除了规定基本罪的刑罚,还规定了加重结果的刑罚。刑法规定了两个法定刑幅度)刑法如果没有对某一加重结果明确予以加重评价,即使该结果实际发生,该犯罪也不可能是结果加重犯。
【注意】结果加重犯所定的罪名还是基本罪的罪名。
常见的结果加重犯:
(1)常见的故意犯罪的结果加重犯。
1)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死亡的;——第234条故意伤害罪
2)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第263条抢劫罪
3)强奸致人重伤的、死亡的;——第236条强奸罪
4)非法行医、非法进行节育手术致人重伤、死亡的;——第336条非法行医罪、非法进行节育手术罪
5)非法拘禁致人重伤、死亡(不包括故意杀害、伤害被害人);——第238条非法拘禁罪
6)虐待致人重伤、死亡的;——第260条虐待罪
7)暴力干涉婚姻自由致人死亡的;——第257条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
8)绑架致人死亡的(不包括杀害被绑架人);——第239条绑架罪
9)拐卖妇女、儿童造成被拐卖的妇女、儿童或者其亲属重伤、死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第240条拐卖妇女、儿童罪
10)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破坏交通工具、破坏交通设施、破坏电力设备等造成人身伤亡或者重大财产损失的;——第115条、第119条放火罪、爆炸罪、投放危险物质罪、破坏交通工具罪、破坏交通设施罪、破坏电力设备罪等
11)生产、销售假药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第141条生产、销售假药罪
12)生产、销售劣药后果特别严重的;——第142条生产、销售劣药罪
13)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第143条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
14)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第144条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
15)劫持航空器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航空器遭受严重破坏的;——第121条劫持航空器罪
16)劫持船只、汽车造成严重后果的;——第122条劫持船只、汽车罪
17)暴力危及飞行安全造成严重后果的;——第123条暴力危及飞行安全罪
18)煽动群众暴力抗拒国家法律、法规实施造成严重后果的;——第278条煽动暴力抗拒法律实施罪
19)组织、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造成被组织人重伤、死伤的;——第318条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第321条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罪
20)强迫卖淫造成被强迫卖淫的人重伤、死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第358条强迫卖淫罪
21)战时拒不救治伤病军人,造成伤病军人重残、死亡或者其他严重情节的。——第445条战时拒不救治伤病军人罪
(2)常见的过失犯罪的结果加重犯。
1)危险物品肇事后果特别严重的;——第136条危险物品肇事罪
2)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后果特别严重的;——第137条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
3)交通肇事后因逃逸致人死亡的。——第133条交通肇事罪
从上文我们可以总结出行为人如果以故意的心态侵害了受害人,在犯罪的过程中没有及时制止自己的加害行为且导致受害人严重受伤甚至死亡的,就会被刑法作为结果结果加重犯处以更高一级的处罚。
<<案发地
*
<<手机号
*
·
亲告罪司法解释中规定的罪名有哪些?
亲告罪司法解释中规定的罪名有哪些?罪名:中国刑法规定,对于侮辱罪、诽谤罪、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虐待罪、侵占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
·
新刑诉对未成年被害人法律援助有什么规定吗?
新刑诉对未成年被害人法律援助有什么规定吗?一、申请未成年被害人法律援助的必要性未成年人是祖国和民族的未来与希望。目前,我国约有4亿多的未成年人,他们...
·
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两年是什么意思?
一、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两年是什么意思?两年之内没有违法犯罪行为,且符合缓刑执行规定的两年之后不用继续服刑,如果自判决生效日起两年之内累犯或者出现违法犯罪行为...
·
泄漏个人信息罪司法解释是什么?
近年来,侵害或泄漏公民个人信息犯罪行为处于高发态势,既严重侵犯了公民个人信息的安全,又往往会滋生出许多与电信、网络等存在密切关联的其他犯罪行为,社会危...
·
认罪认罚具结书怎么写?
坦白从宽历来是我国司法机关办案适用的原则,对于自首认罪的犯罪嫌疑人,检察院可以按照认罪从宽原则办案。犯罪嫌疑人对罪行供认不讳,表示接受刑罚的话,会签署...
·
被告认罪律师无罪辩护可以继续吗?
一、被告认罪律师无罪辩护可以继续吗?被告认罪后,律师一般不能进行无罪辩护,可以终止无罪辩护。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辩护人的责任是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犯...
·
诈骗罪法律法规处罚是什么?
诈骗罪法律法规处罚是什么?刑法规定1、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2、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
·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期限是怎样的?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期限是怎样的?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期限是按照我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规定: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
·
刑事诉讼法规定审查起诉期限有多久?
一,刑事诉讼法规定审查起诉期限有多久刑事案件的审查起诉期限为一个月至一个半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二条规定:1、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
·
网络犯罪的表现形式主要有哪些
网络犯罪的表现形式主要有哪些?下面律图小编就为您详细介绍。一、网络犯罪的表现形式主要有哪些?1、网络窃密。利用网络窃取科技、军事和商业情报是网络犯罪最常...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
电话:025-84110110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网
版权所有 2009-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