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518-99110
首页
房产买卖
房产租赁
拆迁安置
离婚房产
建筑工程
工程欠款
法律咨询
联系我们
房屋产权
|
房产赠与
|
物业管理
|
业主维权
|
房屋拆迁
|
拆迁维权
|
婚姻家庭
|
房产继承
|
土地使用
|
建筑许可
|
施工承包
|
房产开发
|
工程索赔
|
合同法
|
法律顾问
律师团队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电 话:025-84110110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嫌疑人的羁押期间算刑期吗
www.nj64.cn
一、羁押期间算刑期吗
羁押根据最后所判决的刑罚不同,折抵刑事不同。
法律依据:《刑法》
第四十一条【管制刑期的计算和折抵】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
第四十四条【拘役刑期的计算和折抵】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第四十七条【有期徒刑刑期的计算与折抵】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二、羁押期间需要重新计算的情况
1:侦查期间发现犯罪嫌疑人另有重要罪行的,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
2:犯罪嫌疑人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侦查羁押期限自查清其身份之日起计算,但是不能停止对其犯罪行为的侦查取证。
3:公安机关或者检察机关补充侦查完毕后移送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的,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或者审理期限。
4:二审人民法院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的案件,原审法院从收到发回案件之日起,从新计算审理期限。
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的,对他们作精神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如办案期限。
除此之外的其它鉴定期间都应当计入办案期限。如果由于鉴定时间较长导致在办案期限以内无法办完案件的,应当为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变更强制措施,改为取保候审或者。
6: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改变管辖的公诉案件,从改变之日起,收到案件的机关重新计算办案期限。
7:中止审理的期限不计入审理期限。
8:延期审理的案件不计入审理期限。
不过却可以折抵刑期。此时根据所判的主刑类型不一样,实际折抵的情况也是不同的。如果是对被判管制的罪犯进行刑期折抵的话,则此时羁押一日是可以折抵二日的。不过要是对被判拘役或者有期徒刑的罪犯进行刑期折抵的话,那此时羁押一日只能折抵刑期一日。
<<案发地
*
<<手机号
*
·
非法集资返还全额还构成犯罪吗?
非法集资是指不法分子利用股票证券等手段骗取投资者的钱财,数额一般比较大。非法集资导致受害人被骗取大量钱财,损失巨大。但有时也会有特殊情况,立案后不法分...
·
吵架牙齿打摇会不会有刑事责任啊
吵架牙齿打摇会不会有刑事责任啊一、吵架牙齿打摇会不会有刑事责任啊?如果构成轻伤就需要承担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两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
·
如何对认罪认罚实施减刑处理?
刑事法庭的法官在被告认罪认罚之后要根据案件情况来判断其是否有能够减刑的资格条件,在确定其具备条件之后就可以在应有的量刑之上事宜地减轻,但是很多人并不了...
·
诈骗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诈骗犯罪与一般的诈骗行为,最大的区别就在与前者达到了国家规定的立案标准数额。因此构成了犯罪,那么之后就应该依法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至于诈骗罪的立案标...
·
犯罪嫌疑人最基本的辩护权利有哪些?
犯罪嫌疑人最基本的辩护权利有哪些?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辩护权一般包含:(1)陈述权:当对被告人进行讯问时,给予其陈述和辩解的机会。(2)诘问权:刑事被告人享有...
·
刑法修正案八废除死刑的罪名有哪些?
死刑是最高程度的处罚,它直接剥夺了犯罪分子的生命。我国目前并没有废除死刑,还保留了不少的死刑罪名,但随着社会的发展,已经有很多罪名并不适用于死刑了,所...
·
假释考验期内犯新罪不构成累犯吗?
一、假释考验期内犯新罪不构成累犯吗?不构成,因为累犯是上一个刑罚执行完毕后一定期限内再犯某种罪行的,假释只是满足一定条件的犯罪人有条件的提前释放,刑...
·
刑事案件审理期限是多久
一、刑事案件审理期限是多久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第一审刑事公诉案件、被告人被羁押的第一审刑事自诉案件和第二审刑事公诉、刑事自诉案件的期限为1个月,至迟不得...
·
故意伤害罪赔偿项目有几种
故意伤害罪赔偿项目有几种故意伤害是公诉案件,如果行为人实施了故意伤害行为,达到了轻伤以上的,是需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的。同样故意伤害也侵犯了他人的身体...
·
犯罪既遂未遂中止准备的定义是什么?
犯罪既遂未遂中止准备的定义是什么?一、犯罪既遂未遂中止准备的定义是什么?1、犯罪预备是指准备犯罪,犯罪未遂是犯罪行为未得逞,犯罪中止是自动放弃犯罪或...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
电话:025-84110110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网
版权所有 2009-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