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师团队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电 话:025-84110110
  •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工伤二级伤残赔偿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工伤二级伤残赔偿标准是如何规定的?《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二、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期限职工发生伤害事故,经认定为因工受伤后,紧接着的就是要确定伤残程度,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的期限,可以分为三种。一是初次申请劳动能力鉴定。一般来说,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如果说是在海门发生的工伤,用人单位或个人必须向南通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二是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三是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所在单位或者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劳动能力鉴定结果,直接影响到工伤职工的待遇赔偿,所以用人单位和职工都必须把握好初鉴和复鉴的期限。三、申请工伤待遇赔偿期限工伤认定也好,工伤等级鉴定也好,归根结底是要进行工伤待遇赔偿,确保当事人合法权益得到有效落实,不受侵害。对于申请工伤待遇赔偿从期限上来看可以分两种。一种是参加工伤保险的赔偿。这里需要注意的期限与工伤认定一样,即用人单位必须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如用人单位在依法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的,在此期间发生符合《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因此,需提醒参保的用人单位切莫小视工伤认定30日的期限。另一种是参加工伤保险的赔偿。发生工伤后,用人单位因种种原因不能及时支付工伤待遇劳动争议而引起的纠纷,其申请仲裁的期限期间为一年,该仲裁期限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根据以上信息,我么可以知道,工伤二级伤残赔偿标准与一到四级的赔偿标准是一致的,在确定等级之后,单位需要支付一次性的伤残补助金,此外,还需要支付医疗费、护理费等等。工伤的等级,是根据职员现存的劳动等级来加以确定的。本站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南京<{{lmname}}>律师
<<案发地*
<<手机号*

·劳动仲裁书送达证明是什么?
    劳动仲裁书送达证明是什么时候一、劳动仲裁书送达证明是什么时候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四十七条的规定下列劳动争议,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仲裁裁决为终局裁...


·一、工伤期间工资待遇如何?
    一、工伤期间工资待遇如何?工伤工资照发,报销医药费,一般没有奖金和绩效奖励。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


·湖南省工伤认定办法有哪些?
    现在工作中常常遇到伤病的情况,想找公司报销却总是被推脱,想要合法的维护自己的权益,那么可以看看关于湖南省工伤认定办法,我们整理出了以下的法律法规来给求...


·没有工作离婚女方要给抚养费吗?
    现如今,离婚越来越是一件平常事。但是,越来越多的离婚案件导致了单亲家庭越来越多。法律未来保护单亲家庭孩子生活所需,制订了离婚夫妻给付孩子抚养费的相关规...


·私人企业倒闭后员工工资怎么办?
    私人企业倒闭后员工工资怎么办?一、私营企业倒闭员工补偿的标准是什么?《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四)用人单位被...


·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有失业金吗?
    这种情形是可以领取失业金的。具体的法律条文规定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公司欠薪老板跑路!工资找谁要?
    公司欠薪老板跑路!工资找谁要?1、搜集有用的证据劳动者一定要保存证据,特别是证明自己和单位之间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据:招聘简章、记录以及劳动合同;职...


·根据法律划定,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时,应该在劳动合
    根据法律划定,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时,应该在劳动合同上签章,即由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那么,在法律上,劳动合同没盖章有效吗?我们一起...


·一般情况下入职多少天有工资
    新入职的员工对于公司的情况不是很了解,对于哪天发放工资可能也不清楚,新入职的一个月的工资的发放,很多人存在疑问,一般情况下入职多少天有工资,通常情况下...


·一、单位没有续签劳动合同怎么办理离职手续?
    一、单位没有续签劳动合同怎么办理离职手续?1、办理工作交接。离职员工除工作交接外,应立即停止以用人单位的名义对外从事一切业务。将该员工经手的工作交接到其...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