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518-99110
首页
房产买卖
房产租赁
拆迁安置
离婚房产
建筑工程
工程欠款
法律咨询
联系我们
房屋产权
|
房产赠与
|
物业管理
|
业主维权
|
房屋拆迁
|
拆迁维权
|
婚姻家庭
|
房产继承
|
土地使用
|
建筑许可
|
施工承包
|
房产开发
|
工程索赔
|
合同法
|
法律顾问
律师团队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电 话:025-84110110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劳动合同未到期解除赔偿金怎么计算?
www.nj64.cn
劳动合同未到期解除赔偿金怎么计算?
用人单位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关系(或者说辞退、开除劳动者)分以下三种情况,劳动者自己对照下属于哪种情况,应该支付经济补偿或赔偿而没有支付给劳动者的,可以在1年内申请劳动仲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没有任何理由,也没有支付任何经济补偿的,劳动者没有过错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9条规定的情形,可以认定该用人单位行为属于《劳动合同法》87条规定的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情形,应该支付劳动者赔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劳动者2个月的本人工资。
2、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19条规定情形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的,其中符合《劳动合同法》46条规定的,应该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劳动者一个月本人工资,N;符合《劳动合同法》第40条,并且没有提前1个月通知劳动者的还应多支付1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N 1。
3、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39条的规定的情况,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的,不需要支付任何经济补偿,也不需要提前通知劳动者;但是,这需要用人单位举证并且书面通知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
二、劳动者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有哪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的;
2、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的;
3、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的;
4、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5、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6、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7、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8、用人单位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劳动者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9、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中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综上所述,劳动合同解除的情况很多,劳动合同未到期解除,单位是否给赔偿,要看具体情况。如果是单位在员工没有重大过错的情况下单方面解除合同,则要支付经济补偿金,按照员工的工作年限计算。如员工提出解除合同,并且在单位同意的,可以不用支付补偿。
<<案发地
*
<<手机号
*
·
最新劳动合同法合同期限
最新劳动合同法合同期限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合同期限有以下内容:1、劳动合同的期限可以由用人单位与职工协商确定的。第十二条 劳动合同分为固定...
·
劳动合同到期未续签,双方的劳动关系是否存续?
在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署劳动合同后,双方的劳动关系则实际成立。但有些用人单位虽与劳动者存在劳动关系却未签署劳动合同,或者是劳动合同到期未续签,此时劳动关...
·
自己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能否获得?
一般由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双方的劳动合同的情况下,用人单位需要对劳动者进行经济补偿。然而,劳动者自己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也时常发生,大多数人都不太了解当...
·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质量检验及评定规程新版是什么?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质量检验及评定规程新版是什么其实装修工程有些情况下和安装工程是相扶相依的,水电气等这些安装工程,在安装完毕以后,如果不经过专业的检测...
·
员工劳动合同可以复印吗?
员工劳动合同可以复印吗?在职业生涯中,可能每个人都需要找一份工作来维持生计,增加收入,找到工作后就涉及到与即将入职的公司签订劳动合同,那么劳动合同会...
·
对于工伤认定结果可诉吗?
员工在工作期间发生意外事故,或者突发疾病的,可以被认定为工伤。但是不公平的现象总是时有发生,对于工伤的认定总是存在这单位不受理申请的,或者是认定的结果...
·
工程主体不允许分包怎么理解
施工总承包的,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中华人民...
·
劳动关系的概念与分类是什么?
劳动关系是社会关系中比较重要的一类社会关系,劳动关系的产生是必然的,由于劳动关系中劳动者处于相对弱势的地位,因此国家制定劳动法对劳动者进行保护,劳动关...
·
劳动合同怎么编写?
劳动合同怎么编写?包括什么内容?1、劳动合同怎么编写?包括什么内容?甲方: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
·
个人工伤申请流程包括哪些
1、用人单位员工发生伤(亡)事故后,若用人单位不按规定出具事故报告及申请工伤认定的,受伤员工本人或亲属可向属地参保或企业营业执照注册所在地劳动保障局提出工...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
电话:025-84110110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网
版权所有 2009-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