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518-99110
首页
房产买卖
房产租赁
拆迁安置
离婚房产
建筑工程
工程欠款
法律咨询
联系我们
房屋产权
|
房产赠与
|
物业管理
|
业主维权
|
房屋拆迁
|
拆迁维权
|
婚姻家庭
|
房产继承
|
土地使用
|
建筑许可
|
施工承包
|
房产开发
|
工程索赔
|
合同法
|
法律顾问
律师团队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电 话:025-84110110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公民在买房的时候
www.nj64.cn
公民在买房的时候,需要结合到自己的经济承受能力,而不能盲目的听从他人之言,这样只会害苦自己。这个时候,选择不同的付款方式买房,意味着购房者实际需要注意的事项不同,毕竟此时涉及到的环节也是有些差异。那其中贷款买房子都需要注意些什么事项呢?如果你不清楚的话,可以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贷款买房注意事项一:准备足够的首付
按照最新的房贷规定,首套房通常是需要准备三成首付,二套房则至少需要准备40%。另外,考虑利率问题,贷款买房的人要多准备点资金,最好能保证月收入达到月供的两倍以上,这样能帮助提高房贷通过率。
贷款买房注意事项二:申请贷款前不要动用公积金
假如借款人在贷款前就提取公积金储存余额,会使得其公积金账户上的公积金余额变为零,这样公积金贷款额度也就变为零了。也就是说,你此时无法成功申请到公积金贷款。
贷款买房注意事项三:事先要清楚还款方式
目前而言,还款方式主要分为两种,一种是等额本金还款方式,一种是等额还款方式。这两种还款方式各有各的优点。对于等额还款方式来说,借款人可以掌握每月还款额度,对家庭收支予以计划。
对于等额本金还款方式来说,适合那种还款能力非常强,并希望能够通过迅速还款而减少利息的人群。您可以综合考虑自身情况来选择合适的还款方式。
贷款买房注意事项四:不要在借款起12月内提前还款
最好不要在贷款起最近的一年内提前还款!因为按照公积金贷款的有关规定,部分提前还款应在还贷满一年后提出,并且贷款人的归还的金额应不低于6个月的还款额。
贷款买房注意事项五:贷款后出租住房不要忘记告知承租人
如果你在贷款期间出租已经抵押的房屋,你有义务将其以已抵押的事实书面告知承租人。
贷款买房注意事项六:贷款还不上时要及时联系银行
如果在还款期间还款能力下降,记住不要硬撑,可以向银行提出延长借款期限的申请。有些银行,经过调查发现情况属实,且确认贷款人没有拖欠应还贷款本金、利息,一般会受理该申请的。
贷款买房注意事项七:贷款还清后不要忘记撤销抵押
如果你还清全部贷款本金和利息了,可持银行的贷款结清证明和抵押物的房地产其他项权利证明前往房产所在区、县的房地产交易核心撤销抵押。
贷款买房注意事项八:不要丢失借款合同和借据
由于贷款期限最长可达30年,作为借款人,需妥善保管您的合同和借据。在申请房屋按揭贷款时,银行与您签订的借款合同和借据都是重要的法律文件。
贷款买房注意事项九:选择适合自己的银行
选择合适的银行会给你省不少事。在选择银行时,要记得考虑放款速度、利率优惠、提前还款的约定、调息方式等因素。
贷款买房注意事项十:提前还贷注意违约金
申请提前还贷,有银行会收取一定比例的违约金,有的对还贷时间有要求。提前还贷是否划算,取决于贷款利率浮动、个人还款能力、购房需求等几个综合因素,并没有绝对的适合或者不适合。需要注意的是,各银行对提前还贷的要求也会有差异,最好事先咨询一下贷款银行。
现如今,在买房的时候比较主流的付款方式就是两种,包括了一次性全款购买和按揭贷款购买。其中按揭贷款购买房子,涉及到的程序是要更为复杂的,因为还需要购房者向银行申请按揭贷款,自然您也能想到这个时候要求注意的事项就会不一样。实际贷款买房子都需要注意些什么事项,上文中我们为您总结了几点,若遇到什么问题可以委托我们本站的专业律师来提供法律帮助。
<<案发地
*
<<手机号
*
·
一房多卖处理结果房子归谁
一房多卖处理结果房子归谁《合同法》第107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
作为购房者在买房时,一定要小心、谨慎,不要买到不能买的房屋,
作为购房者在买房时,一定要小心、谨慎,不要买到不能买的房屋,否则就可能会使自己遭受不必要的经济损失。那究竟哪些房屋不能购买的呢?相对于不能买的房屋而言,...
·
一、房屋租赁期未满不想租了租金退吗?
一、房屋租赁期未满不想租了租金退吗?1、如果合同中有对租房后中途退房有明确规定的。合同中明确规定:在租赁期内,乙方需提前退租的,应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
·
房屋产权纠纷如何诉讼
房屋产权纠纷的诉讼属于民事诉讼。以下是房屋产权纠纷诉讼的程序:1、原告向人民法院递交民事起诉书,并且根据被告的人数提交副本。也可以口头起诉。2、人民法院...
·
结婚前按揭买房,离婚后怎么分配?
按揭买婚房在当今社会似乎成了一种潮流,这虽然会减轻负担,但是在双方离婚时却会带来很多的问题。根据情况的不同,这种问题的解决方式也就不同,那么,结婚前按...
·
购买农村的房子能贷款吗
购买农村的房子能贷款吗农村房子是可以贷款的,贷款流程如下:1、由申请农村房子贷款人先为其农村住房办理房产证,如果农村房子贷款人的农村房子本来就有房屋房产...
·
河北省新农村房屋拆迁补偿
河北省新农村房屋拆迁补偿一、河北省新农村房屋拆迁补偿1、房屋补偿标准楼房(二层以上)每平方米补偿3300元。捣(预)制砖砼结构房屋每平方米补偿2800元...
·
房屋赠与合同协议书怎么写,有哪些注意事项?
房屋赠与合同协议书怎么写,有哪些注意事项?一、房屋赠与合同协议书怎么写?赠与人:(以下简称甲方)住所:有效证件号码:受赠人:(以下简称乙方)住所:有...
·
房子婚前加名字和婚后加名字有什么区别
一、房子婚前加名字和婚后加名字有什么区别?在现实生活中,要求在房产证上加名的并不鲜见,且同为婚前房产,同为增加姓名,婚前加名与婚后加名还是有很大不同...
·
继承父母房子怎么过户?
继承父母房子怎么过户?因继承、受遗赠取得不动产,继承人需要向不动产登记部门申请房产所有权转移登记。需要提交死亡证明材料、遗嘱或者全部法定继承人关于不动产...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
电话:025-84110110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网
版权所有 2009-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