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师团队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电 话:025-84110110
  •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劳动者终止劳动合同后有补偿吗?

劳动者终止劳动合同后有补偿吗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工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劳动合同按合同的内容分为劳动合同制范围以内的劳动合同和劳动合同制范围以外的劳动合同;按合同的形式分为要式劳动合同和非要式劳动合同。劳动者终止合同没有补偿金,劳动者根据38条辞职有补偿金。经济补偿是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其中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所谓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二、单位向劳动者支付补偿的情况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不管是劳动者还是用人单位其实都是有权终止劳动合同的,但此时必须要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进行操作,不然构成违法终止,就要承担不利的法律责任。至于劳动者终止劳动合同后是否有补偿的问题,那就要看究竟劳动者是基于什么理由而终止劳动合同的。





南京<{{lmname}}>律师
<<案发地*
<<手机号*

·用人单位不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怎么办
    用人单位不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怎么办如果劳动者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提前30天申请辞职,而且按公司人事部规定办理离职手续,那么公司必须开具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有补偿吗
    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有补偿吗一、如果单位不续签,需要进行经济补偿。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的,应该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如果劳动者存在...


·在办公室厕所摔伤算不算工伤?
    在办公室厕所摔伤算不算工伤?工作时间,工作中上厕所摔伤,应当认定为工伤。工作时间,工作中上厕所摔伤,虽然上厕所与劳动者的工作内容无关,但这是人的必要的,...


·2023年上海退休工人高温费发放吗?
    炎热夏季到来当很多人在高温环境下工作是一件异常苦恼的事情,因为持续在高温环境下工作将会给自己的身体带来很多的不适,通常都会出现中暑的病症,而工补贴失败...


·保洁员能申请工伤吗
    保洁员当然也是可以申请工伤的。如果属于工伤,需要先申报工伤事故认定,根据伤残鉴定等级结果和受伤者收入水平及个人等因素,才能确定具体赔偿项目和金额。而后...


·2200底薪如何算工资?
    2200底薪如何算工资?2200底薪,应当在扣除公司代缴的社保待遇后来计算工资,另外还可以由用人单位根据合同中约定的标准来计算奖励工资待遇。工资是雇主或者法定用...


·股东属于劳动关系还是不属于劳动关系?
    一般来说,公司的股东在出了资或者其他要素之后,就可以参与公司的重大事项的决策,等着公司的分红,但是现实生活中也存在着股东在公司担任一定职务并且获得劳动...


·试用期什么理由辞退员工
    试用期什么理由辞退员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


·建筑工程发包人有哪些
    建筑工程发包人有哪些职责?建筑工程发包人其实就是指那些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的,能够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或者是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有时候...


·单位犯罪直接负责人可否解除劳动合同?
    单位犯罪直接负责人可否解除劳动合同?一、单位犯罪直接负责人可否解除劳动合同可以。《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